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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RC Talk】“互联网+专利服务”能给专利代理机构带来什么?

产业
IPRdaily10年前
【IPRC Talk】“互联网+专利服务”能给专利代理机构带来什么?
【IPRC Talk】“互联网+专利服务”能给专利代理机构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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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借船出海”——中小专利代理机构应拥抱互联网提升服务走向更强   文 / 龙 锋 "智慧岛"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创始人 本文系作者龙 锋向IPRdaily投稿,并经IPRdaily编辑,转载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文章来源(微信: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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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导读】
未来,“互联网+”的新业态将逐步覆盖知识产权服务业。“顺网者兴,逆网者亡”,虽然多年后可能仍然还会有传统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生存空间,但是传统模式的发展前景和后劲会越来越小。传统专利代理机构如果不思进取,不思“ 互联网+”,则很可能会逐渐步入困境。

 

 

前  言

 

“互联网+”时代来临,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知夫子、快智慧、知了网、专利巴巴、智慧岛等专利服务电商平台的出现,对我们专利代理行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很多人看不懂,不知所措,也有一些人看不起,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可是,无论是看不懂的还是看不起的,无论是愿意的还是不愿意的,“互联网+专利服务”的大潮已经来临,这种趋势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我们只能面对。笔者基于对互联网思维的理解,结合专利代理机构的现状,探讨一下中小专利代理机构拥抱互联网的途径以及选择的方法,供专利代理机构决策时参考。

 

一、“互联网+专利服务”能给专利代理机构带来什么?

 

互联网进入我国已有二十年了。互联网对各行各业都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今年,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互联网+”的概念,更是掀起了各行各业与互联网联姻的高潮。作为给创新服务的专利代理行业不可能置身事外,只能迎接挑战。

 

“互联网+专利服务”到底能给专利代理机构带来哪些变化呢?笔者认为,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业务渠道市场化

 

过去中小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来源大多是靠有关部门介绍甚至是指定的,只要有关系就可以有业务。所以机构的负责人就需要到处找关系,托人介绍业务。虽然有些专利代理机构也开设了自己的网站,部分客户也会通过网络找到专利代理机构。但是几乎所有专利代理机构的网站大多建成门户型网站,基本形式和内容都雷同,很少有营销型网站。所以客户虽然看到了专利代理机构的网站,也不知道谁服务好,谁水平高,仍然不知道如何选择哪家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在浩瀚的网络海洋中如何能找到你,找到你又如何信任你,这些都是我们专利代理机构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

 

随着人们越来越多的利用网络购物、购买服务等,客户对在网上购买高品质、便捷的专利服务的愿望也会越来越强。专利代理机构必须要做好准备,把握机会,迎接专利服务专业化、市场化的考验。笔者大胆预测:专利代理机构未来大约80%的业务将来自互联网。

 

2、提升服务品质

 

专利代理机构为了迎接专利服务专业化、市场化的考验,必须要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专利代理机构首先要做的应该是推行专利服务的标准化,即要制订专利服务标准化操作手册,所有的专利代理人都要按照相同的标准进行服务,以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例如,可以规定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至少不低于6项,说明书不少于10页,还有专利维权的办案程序、调查取证的程序等都要细化,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是确保专利服务专业化,即由执业专利代理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管理等专业服务。“黑代理”的市场将会被压缩。第三,专利服务必须是以重保护为目的,这也是专利服务的价值所在。即我们所做的专利服务都是以最大范围保护客户的权益为目的,要给客户带来价值。专利维权始于申请,申请阶段不能准确地划定保护范围,一旦发生侵权,权利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保护的。

 

介绍一个真实的案例,应该是在13年的9、10月份,专利权人拿着发明名称为“食用菌液体菌种专用母种的制备方法”的专利证书来找我维权,我看权利要求书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却写了一页半的内容,几十个技术特征中有一半是非必要技术特征。我给专利权人的意见是这个专利维权官司根本没有办法打赢,专利权人无奈接受了我的意见,只好放弃维权诉讼,这项专利损失预计可达上亿元。所以,不能用保授权来糊弄客户,现在客户不懂,一旦客户懂了,你的信誉一落千丈,会失去所有客户。最后,专利服务一定要品质真,我们要提供货真价实的服务,拒绝“假货”。一定要向客户承诺提供的所有信息及服务都是真实的和有品质保障的,绝不向客户提供任何虚假信息和承诺。做到这些,专利代理机构不仅在互联网上可以站稳脚跟,在线下也会客源不断。

 

3、降低管理成本

 

互联网会降低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成本。对于专利代理人的管理和分配机制,建议机构负责人要接受互联网去中心化的思维。比如,专利代理人可借助互联网在家办公,专利代理机构可以减少办公室,节省租金。只留流程管理和行政财务办公室再加专利代理人值班室就够了。专利代理人也节省了浪费在上下班路上的时间,这将提高工作效率。去中心化,对于专利代理本身,基本是专利代理人单人可以完成的事务,不存在太多的细致分工协作的过程,那么传统的专利代理机构的销售、租金、管理这些成本可以通过专利代理人在网上直接和用户对接降低成本,从而提高服务收益。

 

4、合作互生资源共享

 

专利代理机构要利用互联网精神:平等、开放、协作、分享来考虑代理机构未来的发展之路。我们正处在一个合作互生的时代,单打独斗已经不能适应这个时代,尤其是对于相对弱小的中小专利代理机构,每个机构人员少,专业覆盖面不全,服务水平难于满足客户的需求,而且中小专利代理机构都分布在全国各地,之间缺乏沟通和合作,无法形成凝聚力和竞争力,缺乏抗风险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顺应趋势,聚合资源,抱团取暖,做同路人,合作互生。使每个成员都能实现互利共赢,从中获取更大的长久利益。现在是一个资源互换的时代,每个专利代理机构不可能拥有全部资源,那我们可用手中的资源去与他人进行资源置换,将他人的资源为我所用,为我所控就可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二、互联网+六大商业模式与专利服务结合分析

 

“互联网+”企业四大落地系统(商业模式、管理模式、生产模式、营销模式),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商业模式的互联网化,目前来看,主要分为六种商业模式。下面我们就这六种商业模式与专利服务结合是否合适探讨一下。

 

1、工具+社群+商业模式

 

如今互联网正在催熟新的商业模式即“工具+社群+电商/微商”的混合模式。比如微信最开始就是一个社交工具,先是通过各自工具属性/社交属性/价值内容的核心功能过滤到海量的目标用户,加入了朋友圈点赞与评论等社区功能,继而添加了微信支付、精选商品、电影票、手机话费充值等商业功能。专利服务是一对一的专业化服务,

 

显然这种互联网商业模式是无法与专利服务结合的。

 

2、长尾型商业模式

 

长尾这个概念描述了媒体行业从面向大量用户销售少数拳头产品,到销售庞大数量的利基产品的转变,虽然每种利基产品相对而言只产生小额销售量。但利基产品销售总额可以与传统面向大量用户销售少数拳头产品的销售模式媲美。通过C2B实现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核心是“多款少量”。这种模式也不能与专利服务相结合。

 

3、跨界商业模式

 

马云曾经说过一句很任性的话,他说,如果银行不改变,那我们就改变银行,于是余额宝就诞生了,余额宝推出半年规模就接近3000个亿。雕爷不仅做了牛腩,还做了烤串、下午茶、煎饼,还进军了美甲;小米做了手机,做了电视,做了农业,还要做汽车、智能家居。

 

这种模式也不能与专利服务相结合。我们不能跨界,我们既不能做手机,也不可能去养猪。

 

4、免费商业模式

 

很多互联网企业都是以免费、好的产品吸引到很多的用户,然后通过新的产品或服务给不同的用户,在此基础上再构建商业模式。比如360安全卫士、QQ用户等。互联网颠覆传统企业的常用打法就是在传统企业用来赚钱的领域免费,从而彻底把传统企业的客户群带走,继而转化成流量,然后再利用延伸价值链或增值服务来实现盈利。

 

企业投入一定的成本开发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如果可以供数量不受限制的用户使用,摊到每个用户身上的成本几乎为零,这样的产品和服务是可以免费的。回过来看专利服务,专利代理人每办理一件专利申请,都要花相同的时间、精力,专利代理机构都要花相同的成本,如何能免费呢?所以免费模式也不适合专利代理机构。

 

5、o2o商业模式

 

O2O就是线上交易、线下体验消费的商务模式,主要包括两种场景:一是线上到线下,用户在线上购买或预订服务,再到线下商户实地享受服务,目前这种类型比较多;二是线下到线上,用户通过线下实体店体验并选好商品,然后通过线上下单来购买商品。这种模式可能适合想打造区域性品牌、自己独闯天下的专利代理机构。

 

6、平台商业模式

 

互联网的世界是无边界的,市场是全国乃至全球。平台型商业模式的核心是打造足够大的平台,产品更为多元化和多样化,更加重视用户体验和产品的闭环设计。在互联网时代,用户的需求变化越来越快,越来越难以捉摸,单靠企业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人才和能力很难快速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这就要求打开企业的边界,建立一个更大的商业生态网络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通过平台以最快的速度汇聚资源,满足用户多元化的个性化需求。所以平台模式的精髓,在于打造一个多方共赢互利的生态圈。

 

笔者认为这种模式应该最适合所有中小专利代理机构的选择。我们着重讨论这种平台的模式。我们专利代理机构要联合起来建一个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平台,平台上要有专利代理人、律师、评估师、会计师、司法鉴定等专业人员,围绕客户对专利服务的各种需求提供高品质、便捷的服务。平台模式,将成为中小专利代理机构发展的综合平台。由于中小专利代理机构,在人员结构上,缺乏专业的市场团队,造成很多优秀的执业专利代理人没有优质的业务来源。而平台通过打造品牌、推广营销,建立平台的品牌价值和市场渠道,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的高品质服务及平台的品牌保障,让企业用户可以在平台上放心地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专利代理人进行服务。

 

三、是“造船出海”还是“借船出海”

 

上述我们讨论了平台模式是中小专利代理机构拥抱互联网的最佳选择。但我们是自己建个平台还是借用别人的平台呢?自己“造船”搭建平台要有至少三个方面的资源:1、资金、技术资源,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撑,组建技术团队,设计好架构,编写软件程序,完成整个系统;2、要聚合足够多的服务商,包括专利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商标机构、评估机构等;3、要有具有知名度、美誉度和客户忠诚度的品牌,品牌建设是一个长期投入的过程,不能期望一蹴而就。同时,完成这三项是需要很长时间的,作为中小专利代理机构能否耗得起。而且最终还不一定能把船造成,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耗资巨大的的系统工程。

 

那么要是“借船出海”呢?首先节省了所里的资金人力,以及大量的时间成本,可以使机构迅速搭上互联网+专利服务的大船,不会失掉发展的机会。至于借哪条船出海,这需要机构负责人研究一下,哪个平台对机构的发展更有力、更快捷,你就选哪个平台。提醒大家注意一点,平台的建设者自己是不能做业务的,如果平台的建设者自己也承办业务,这绝对不是平台。

 

在此,我介绍一下智慧岛专利在线。智慧岛专利在线是利用互联网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平台。机构入驻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是完全免费的。但入驻的必须是执业专利代理人、执业律师、商标代理人。其他资产评估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会计审计机构等都要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欢迎具有合作精神、诚信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相关服务机构入驻。目前为平台提供服务支撑的签约机构已达80多家,专业服务人员近千人。还有一点最重要,“智慧岛”品牌已列入中国品牌影响力提升计划,成为CCTV《影响力对话》栏目知识产权行业唯一合作伙伴。“智慧岛”定将成为中国知识产权服务第一品牌!

 

四、要用互联网分享的精神“借船”,用诚信的原则“出海”

 

专利代理机构要用互联网分享的精神“借船”。搭建平台的机构在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和时间把平台建好后,可以与专利代理机构共同分享。而作为专利代理机构利用平台获得收益后,也理应将收益与平台分享,这样才能使平台继续加大品牌宣传投入和技术升级的投入,拓展市场渠道,优化技术性能,提升服务品质。做到专利代理机构与平台相互依存,成为利益共同体。专利代理机构“出海”,也要本着诚信的原则,真诚对待客户,真诚对待平台。诚信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要遵守协议,恪守承诺;第二层次要告知客户或合作伙伴其不知道的信息;第三层次是要告知客户或合作伙伴对其不利的信息。以商标注册为例,客户委托你办理商标注册,首先你要帮客户查询一下是否有近似商标,如果因免费不帮客户查询,你也要告知客户不查询的后果,商标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同时你也要告知客户从商标申请到被驳回这9个月时间里,客户的品牌宣传投入白白浪费了,还有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会被他人索赔。客户得知这些,仍同意不查询就注册,我认为你是诚信的。如果你不明确告知客户这些就给客户注册,我认为你是不诚信的。而且我也认为,一个创业者,一个企业家如果知道这些后果,是绝不会为了省千元的服务费而冒浪费宣传费、浪费时间甚至被索赔的风险的。

 

诚信将会成为人们最大的资产,现实生活中无信不立,互联网上更是如此。所以我们必须坚持诚信的对待客户,对待合作伙伴,我们未来的“出海”一定是风平浪静、鱼虾满仓、心安理得。

 

五、共建知识产权服务业生态圈

 

为了满足社会对知识产权服务业日益增长的需求,我们要利用互联网联合更多的“借船出海”的专利代理机构和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平台,使我们的专业互补、行业互补、地域互补,这个平台可以使专利代理人、律师、评估师、会计师、司法鉴定等专业人员从容地走向市场化的道路,可以有尊严地工作、赚钱,不靠任何关系,只靠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未来的知识产权服务一定是靠质量、靠品牌来竞争的。平台也试图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乙方企业的身份转变为甲方企业,从而逐渐提高专利代理机构及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社会地位,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服务;同时邀请更多的企业用户登陆平台,让其享受高品质便捷的管家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还要实行品牌运营模式,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客户的忠诚度;而且还要加强服务团队建设,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用户多元化的个性化需求。实现提升我国企业申请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水平的核心目的,同时也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发展,把平台建设成多方共赢、互利共生的知识产权业生态圈。

 

结束语

 

笔者用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吴艳时的一段话作为结束语:

 

未来,“互联网+”的新业态将逐步覆盖知识产权服务业。“顺网者兴,逆网者亡”,虽然多年后可能仍然还会有传统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生存空间,但是传统模式的发展前景和后劲会越来越小。传统专利代理机构如果不思进取,不思“ 互联网+”,则很可能会逐渐步入困境。时至今日,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和新兴知识产权服务模式面对的是同一片互联网覆盖着的知识产权“海洋”,在“互联网+”思维下,双方都应该扬长避短、继往开来、共性推进、个性开拓,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和道路,借“船”出海,趁势攀登,乘长风破万里浪。

 

 

 

来源:IPRdaily 作者:龙  锋 编辑:IPRdaily 赵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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