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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高锦荣 万文知识产权 IPRdaily特约撰稿人
本文系作者高锦荣向IPRdaily投稿,并经IPRdaily编辑,转载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文章来源(微信:IPRdaily)
【小D导读】
顾名思义,商标异议申请,就是对已经通过商标局审查,进入公告期的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以维护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支持: 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 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 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异议申请的好处: 1、异议申请是防止自身商标被淡化、被弱化、被丑化以及被他人傍名牌的重要途径。 2、异议申请是防止他人抢注,损害权利人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的重要途径。 3、异议申请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即将授权商标表达自己主张的法定权利,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自身利益。 4、异议申请是当事人阻止初审商标不能注册的最佳途径,由此可以阻止或延缓竞争者推出新产品(当然,我们不建议为了达到目的而恶意提出异议申请)。
那么重点来了?为什么对于企业商标管理来说,2015年商标异议申请尤为重要呢?
根据《2014年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的数据,2014 年,商标注册申请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商标局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228.54 万件,首次突破 200 万件大关,同比增长 21.47%,再创历史新高,连续 13 年位 居世界第一。(下图为近16年的商标申请总量表)
最为现行《商标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头,商标总量增长迅猛可喜可贺,但是对于企业商标管理来说,可谓任重道远。商标注册总量倍增,近似商标或者与企业商标有关联的同组商标亦随之增长。这时候为了防止企业商标的显著性被稀释,为了防止企业商标权利被他人侵犯,就不能完全依靠商标局的审查员。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商标局审查员对某商标的理解不同于我们时。可能侵犯企业已有商标权的商标申请会通过初审,进入公告期。当然侵犯企业已有商标权的情况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
这里重点要说的时,14年申请的商标,目前已经陆续进入公告期(新《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初审不得超过9个月)。这时候就是要考虑企业商标管理能力的时候了。什么样的商标会对已有商标产生影响,会产生多大影响,要跟踪每期商标公告,要作出报告,汇报个决策层。是否异议?
如果要异议,一定要记住,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只有短短三个月时间,后市不候。
2014年作为中国历史商标注册商标总量最多的一年,老高负责任的告诉你,2015年就是中国历史上需要提出异议最多的一年。如果你没有抓住机会,可能丧失的就是你已经拥有权利的商标权。
来源:IPRdaily 作者:高锦荣 编辑:IPRdaily 赵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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