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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导读】为了深入了解中国申请人运用专利合作条约(PCT)制度的情况,掌握其在申请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实际需求,进一步做好与PCT相关的国际谈判、规则制定、审查和服务工作,更好地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在2010年至2013年的调研基础上,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委托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继续开展了PCT用户调查。
一、中国PCT用户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用户利用PCT向外申请的基本情况
自我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以来,PCT已成为我国用户向外申请的重要途径,我国用户的PCT申请量逐年提高, 2012年PCT专利申请量为1.86万件,2013年达到2.15万件,超过德国位居世界第三,位于美国、日本之后,2014年PCT申请更是达到2.55万件,同比增长18.7%(美国6.15万件,日本4.25万件,年增长率分别是7.1%和-3%)。
根据近几年的数据,尽管在申请总量上,我国与居于前两位的美国和日本仍有一定差距,但我国部分企业的PCT申请量已能和许多国际巨头比肩。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14年的统计结果,在企业PCT申请前三强中,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3442件位于首位,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2179件位于第三位,仅次于美国高通公司的2409件。这些数据表明中国企业技术积累和科技创新的能力正在稳步提高,在产业升级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企业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在高等院校申请人方面,我国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跻身大学PCT申请前50强。较2013年相比,新增加了一所。可见我国大学通过PCT途径的向国外申请专利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实力和能力不断有所增强。
虽然我国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进行海外专利布局的意识和能力都在不断提升,但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我国申请人每件PCT申请进入国家或地区局的数量虽然从1.0个提高为1.2个,仍低于世界平均进入量3.2个 。
(二)本次PCT用户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面向国内PCT用户,调研方式包括问卷调查、深度访谈以及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回收问卷306份,有效问卷298份(涉及192家企业、40所科研机构以及66所代理机构),对16家用户的知识产权负责人进行了深度采访,并在北京、深圳、郑州共召开3次用户专题座谈会。
在调查对象的选取上力求覆盖不同的技术领域、地理区域和企业规模,以便尽可能真实地反映我国用户对PCT制度的运用情况和需求。本次调查区域覆盖东、中、西部,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河南、天津、湖北、江苏、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被调查的用户涉及20多个行业,包括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所包括的192家企业中,从人员规模来看既有超过200人的规模型企业(39.6%),也有50至200人的中小企业(27.1%),还有50人以内的小微企业(33.3%)。
本次PCT用户调查在分析利用前几年调查结果的基础上,重点了解用户在利用PCT制度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相应需求,兼顾了解PCT制度的运行情况和用户对PCT改革的意见,内容主要涉及:用户基本情况,对PCT申请费用合理性及目前费减政策的评价,对PCT申请环节的评价,对与国际检索和初审相关的质量和制度设计的评价,国家阶段的进入情况及评价等。
二、中国PCT用户遇到的主要困难
虽然我国用户在利用PCT制度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用户相比,中国用户的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平均数量和获得海外专利授权的数量仍然较少,排除由于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没有授权前景而不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中国用户通过PCT途径获得海外专利授权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困难:成本高、不懂国外法律制度、不熟悉申请程序。
(一)高昂的专利申请成本
调查发现费用高昂是影响我国用户向外申请的主要障碍之一。2014年有84.6%的被访者认为目前PCT申请费用非常高或者比较高,尤其是欧美国家的国家阶段费用偏高,较2013年的82.3%、2012年的55.3%有所增长。某些用户指出国家阶段的支出已经成为申请过程中的主要支出,有时甚至会影响到企业专利布局的决策。
虽然WIPO的费用减免、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资助政策,使得许多用户能从中受益,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申请成本,但在深访中用户反映现有优惠政策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按照WIPO的费减标准,我国PCT申请人中只有自然人能享受90%的国际申请费用的减缴,尚不能惠及中小微企业和研究机构,费减政策的覆盖面过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资助因资金有限,对企业的支持也有限,而且资助政策的宣传不够到位,部分企业用户对地方的资助政策不了解,影响了对资助政策的利用。
(二)不能有效掌握国外有关法律
由于法律体系、语言差异以及专利制度本身的复杂性,有63.2%的被访企业反映在PCT申请中常常遇到难以掌握国外有关法律的问题,这一比例较2013年的60.8%略有提升。可见,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这一问题正日益凸显。在深访中用户进一步反映美欧等国专利制度历史悠久,其制度体系庞杂,难以被我国的用户完全掌握;一些新兴经济体法律制度环境复杂,信息渠道不够畅通,也会影响我国用户对其法律制度的了解,制约了我国PCT申请进入其国家阶段。
(三)不熟悉申请的渠道和手续
30.0%的被访企业反映因不熟悉申请的渠道和手续影响到其提出PCT申请。这些企业往往规模较小、自身能力偏弱,对PCT申请的基本知识缺乏了解,即使有向外申请的需求,也无法完成有效的申请。另外,我国用户对于PCT体系中新服务的利用也不足。例如我局于2012年3月1日开通的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旨在减轻我国用户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的负担。2013年的调查中有超过半数的申请人不了解该服务,使用过该服务的申请人和代理人则更少,而2014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在该服务开通两年后,仍然只有14.7%的用户使用过该服务,还有52.3%的用户对此并不了解。
三、中国PCT用户的主要需求
调查发现我国的PCT用户的主要需求表现在四个方面:降成本、简程序、提质量、快获权。
(一)希望更多受益于费用优惠政策,合理降低PCT申请成本
为了降低申请成本,PCT用户希望对现有的费用优惠政策进行调整。首先,在历年的调查中都有较高比例(2014年93.0%、2013年有83.9%、2012年有96.3%)的用户认为WIPO的费减政策应当扩大适用群体范围,希望能惠及发展中国家的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其次,对于国家和地方资助政策,希望能够进一步简化资助流程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资助力度,希望当国际检索报告认为专利申请符合“三性”要求时获得费用的减免或者相应资助,对PCT进入国家阶段的费用提高资助比例。深访中有企业还反映,在海外的专利维持费也是较大负担,希望政府的资助政策对此有所覆盖;希望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使政策的受益面更广,在向小微企业施行政策倾斜的同时,重点资助科技型企业和初创型企业。
(二)希望PCT申请程序更加简化便利,制度更加友好
1.希望推动PCT规则变化,使制度更加友好
用户对于目前PCT国际谈判中正在讨论的诸如简化撤回国际申请,自主著录项目变更,承认彩色附图等议题表示关注。其中有49.1%的用户支持第一申请人签字即可撤回国际申请;72.9%的用户希望通过电子系统自主变更著录项目且该变更即时生效;50.5%用户表示在PCT申请文件中提交彩色附图非常必要或者比较必要。但同时对上述制度变化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技术障碍表示一定程度的担忧。
优先权恢复和援引加入遗漏部分是我局作为指定局进行了保留的条款。调查显示,68.3%的用户支持取消对优先权恢复条款的保留,63.8%的用户支持取消对援引加入遗漏部分条款的保留。用户认为这两项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了救济机会,避免由于程序问题导致实体权利的丧失,是对申请人权利的保障;但也有少数用户(约13%)指出应当从保护我国产业发展和是否有利于我国申请人的角度判断是否取消保留。
2.希望利用电子化手段使申请程序更加便利快捷
对于目前应用最广的PCT-SAFE系统,63.0%的用户表示非常方便或者比较方便,但同时,对已有的电子服务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希望进一步完善PCT编辑软件的功能,汉化版及时更新,提高上传速度;非字符编码格式(PDF)和字符编码格式(XML)应当更加准确等。
(三)希望进一步提升国际单位的工作质量
1.充分认可国际检索报告作用并高度关注其质量
调查反映我国用户十分关注国际检索报告的质量,希望能够有所提升。2014年57.7%的用户认为我局做出的PCT国际检索报告的质量较高或很高,较2013年的59.2%有所降低,但较2012年45.5%有所增长。有受访人也指出个别报告依然存在说理不够客观充分或者对本领域的技术理解不透彻的情况,对申请进入国家阶段起到了负面作用。
对于国际检索报告的作用,82.3%的PCT用户认为可以根据国际检索报告来考虑是否要进入国家阶段;76.0%的用户根据国际检索报告来判断申请是否具有“三性”;54.4%的用户会根据国家检索报告修改申请文件。深访中用户指出,我局完成的国际检索得到的XY类对比文件在国家阶段的引用率平均在50%-70%之间,成功用于评价“三性”的比例平均在50%-70%之间,作用较为显著。
2.希望优化操作程序以提高工作质量
根据现行的PCT规则,在国际检索阶段,国际检索报告完成之前,申请人没有机会与审查员进行沟通。2014年有85.4%的PCT用户(2013年有67.9%,2012年有61.3%)认为在国际检索阶段有必要增加沟通机会。用户希望沟通的主要内容是“三性”问题和技术方案理解问题。如果允许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可以修改申请文件,44.9%的用户希望在国际检索报告公布前给予申请人修改机会。对于国际检索阶段可修改的具体内容,75.6%的用户表示应该允许修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可见用户对国际检索阶段增加修改机会以及扩展修改范围均存在一定需求。
对于国际检索单位是否有必要公开其检索记录,93.7%的用户认为国际检索单位有必要公开其检索记录,其中有60.1%的用户表示至少有必要向申请人公开。
调查还发现用户对能够提高国际单位工作质量的措施持欢迎态度。例如2014年7月1日PCT细则修改增加的“国际初审阶段扩展检索”,即在国际初审时对国际检索时尚未公开的抵触申请文件进行检索,84.6%的用户认为有必要。
3.谨慎关注为提高质量所作的制度改进
目前,WIPO正通过第三方意见系统、补充国际检索、协作国际检索等程序设置和制度完善措施,试图进一步提高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的质量。对此,我国的用户表示关注,但态度比较谨慎,在考虑提高检索和初审质量的同时,还考虑是否影响授权前景,是否会造成申请周期的延长以及是否会带来费用的增加等。例如,对于协作式检索,近半数用户表示并没有需求,还有25.6%的用户表示说不好,只有25.3%表示有需求。在有需求的用户中,75.3%的表示要看费用多少再说;假如进行协作检索会延长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时间,其中71.4%的用户表示要看延长多久才能决定。
(四)希望有效利用各种渠道,加快海外获权
1.希望加大国际阶段成果的利用,缩短审批周期
与国际阶段有严格的期限要求不同,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审查周期完全由各个国家决定,部分国家审查周期长,间接造成了企业申请成本增加,用户希望通过加大国际阶段成果的利用等方式,缩短国家阶段的审批周期。当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在国际检索报告的结论是权利要求符合“三性”要求时,97%的PCT申请用户认为应当加快处理和审查。虽然只有23.1%的用户使用过能够加快审查速度的PCT-PPH,但有73.3%的用户表示有需求。
2.希望有获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的便捷渠道
对贸易目标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审查指南和审查流程的相关信息,以及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的不了解,日益成为我国PCT用户寻求海外获权的主要障碍之一,用户迫切希望能有一个便利渠道或者有相关培训来集中获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代理行业更希望有针对代理机构的培训,以提升服务水平。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IPRdaily 赵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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