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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导读】2015年4月22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指导,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和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4•26知识产权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在论坛上中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举行了启动仪式。下文为中国人民大学郭禾教授在论坛上的主题发言详细内容。
4·26知识产权发展论坛上中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举行了启动仪式。该联盟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司和中关村管委会指导下,由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郭禾教授在论坛上做主题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早上好。
很高兴能有这么个机会跟大家一起交流关于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题目“创新驱动战略跟知识产权运营的问题。
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显然是一个在十八大提出来这么一个,我们未来发展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个比法。很显然,在这些年,最近一旦时间,大家谈的比较多的是所谓四个全面。我自己找了一些这四个全面的文件,看了一下,我觉得这个跟我们的创新驱动发展其实也是相关的。毫无疑问,作为一个战略目标,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社会的基础它一定不同于我们过去的发展模式,而搜查其他的另外三个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以及从严治党,这都是为这个目标的一种手段、一种举措。所以,我们回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个层面上。
创新驱动发展它不同于过去我们的发展模式,最关键的一点我据觉得我们过去一直是以消耗资源、以扩大规模为指标,来引导整个发展过程。很显然,我们现在的能源消耗已经达到了全球第一,但是我们的产出不是第一,导致这样的结果的原因固然有很多软环境的问题,比如说我们的管理水平不够,但是更核心的一点就是我们没有相应的技术,我们没有核心技术,导致我们能源的利用率不够高。反过来,能源利用用不够高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没有核心技术,我们的这种技术上的差距,势必导致我们未来的发展不可持续。
虽然十多年前我们就提出科学发展观,还有可持续发展战略。无论是科学发展观还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它里面都透出一个信号,就是我们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够科学,所以才提出科学发展观,原来的那种单纯的靠消耗资源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如果大家这些年有机会跟一些西方的学者接触的话,你们会发现,他们对中国有一种害怕的心态,这种害怕固然有其他的方面,但是还有一种就是有人提出这样的口号,就是这个地球养不活第二个美国,他们认为美国的能耗是全球第一。尤其是一些欧洲的国家,他们提了这个口号,再来一个跟美国一样的国家,那这个世界的资源可能在很短时间就会耗尽,由此可能会引出一些全球性的问题。
相应的, 按照我们原来的发展模式,我们大量的低端产品冲刺全球市场,那些发展中国家也对我们有意见,我们跟他成为了正面的竞争对手。这样一个局面,势必导致中国在国际环境上对于整个在国际环境中的地位或者说评价都会受影响。所以,在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样的口号之后,我认为这实际上是已经吹响了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号角。也就是说,我们未来的发展模式要整体发生转型,而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毫无疑问它的底层、它的基础,一定有赖于知识产权制度。
在三中全会我们又提出要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这样的提法对于我们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也是必须的。如果倒退到过去的计划经济,我们根本不需要知识产权制度,这个制度之所以有存在的空间、有存在的必要性。离开了市场环境,知识产权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原因很简单,这个时候所确立了那样一种民事权利,它就是在市场上的一种财产性权利,或者说它的核心是财产性权利。所以离开了市场,你就无所谓财产了。这是我们说在这个大环境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具体谈到知识产权制度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他们之间的关系,我觉得可以从这么几方面我们去看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谈到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个环境下,作为知识产权制度它又需要朝哪个方面发展和完善,我觉得有三个方面。一个是要继续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虽然我们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从改革开放以后开始建立,逐步地完善,对中国的发展来讲,我们过去一直在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到了今天,我们的保护水平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应该说提高了很多,但是客观地讲,在保护水平上还没有到位。我们跟很多市场环境相对完善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们的保护水平在整体上还存在着问题。所以,按照我们现行的制度看,我们现有的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的法律虽然在体系上很完整,但是它依旧存在着跟我们经济发展不协调的地方。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必要修法,大家可能注意到,就在这个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又公布了一个专利法的修改稿。
第二个方面,除了知识产权保护之外跟我们这次会议直接相关的问题,就是知识产权运营问题。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虽然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我们还有很多没有解决的、需要做的事情,但是另一个方面,我们发展到今天,我们更需要重新强调对于知识产权的运营问题。保护本身不是目的,我们是为了让这个财产能够充分发挥效益,这是我们今天所面临的课题。在过去中国没有这样的制度,因此我们需要特别地强调保护问题,我们需要让公众接受这样的观念,所以当初我们强调了以后,是有它的社会基础的。但是到了今天,到了整个社会发展有赖于这样的知识产权的一种新的财产类型的话,我们一定得强调这样的财产的运营。
关于运营,现在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但是我的理解很简单,就是凡是可以把它用到市场上,让它充分发挥效应,我们都可以用这样框架来解决。我注意到刚才张司长在他的演讲中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决定打造这么几个关于专利运营的平台,北京、陕西、珠海,强调知识产权的运营我觉得我们在当下这个社会发展到今天的时候,应该关注的一个特别的问题。
这里面我这儿随便罗列了一下,在市场上可能存在的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一些手段。虽然这中间有很多市场上未必接受。比如说在很多年前,我们就曾经强调过权利质押的问题,就是利用知识产权融资,我们一直在强调权力质押。但就我所了解的情况,很多大的商业银行好像无暇顾及这样的领域,倒是一些小的银行,把这个作为它的发展新的增长点。这也说明,我们的社会对于知识产权的运营其实还很陌生。相应的,在国外我们见到了更多的那种风险投资。用这样一种方式,包括在中国的中关村我们也已经见到很多的成功的例子。
谈到运营,我觉得它一定会引出另外一个话题,刚才卢局长也谈到类似这样的问题,就是滥用问题。如果说这个权利你不去行使,它带来的结果是什么,这个知识产权不会产生任何的效益。这一点,知识产权不同于物权。我记得以前王利明教授在讲物权法的时候,曾经提过物权可能会产生天然孳息,但是知识产权绝对不可能产生这样的天然孳息,所以你只有通过运营、使用才有可能给你带来收益。
但是,这里有一个特殊的问题,它不同于物权的特殊之处就在于行使权利的时候,知识产权这样的权利比其他任何一种权利都更容易被滥用。为什么?原因很简单,我们经常说知识产权特别容易受侵害,因此我们在法律上要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我们都说它是无形财产或者无体财产,所以它更容易被侵害,因为权利人控制不了它。但是,我们倒过来想,恰恰是因为它是同样的原因就是也是因为它是无形的、无体的,因此它比其他任何一种权利都更容易被滥用。物权我们是基于占有,占有决定了物权的正当性,而知识产权是人为理智的一种占有关系,它没有依据占有而事先让大家认同的那种专利关系,我们完全靠着法律的手段。人为的理智的专有关系,这种理智的专有关系,它在行使的时候,作为一种权利,上升到法律关系,作为一种权利在行使的时候,他就一定比物权所产生的物而更容易被侵害,所以我们说它容易被侵犯只是一面。
另一面反映出它更容易被滥用。当我们在强调运营,强调这个权利的实现,强调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势必我们就得同时两手抓,就是同时要强调对滥用行为的规制。关于滥用行为的界定问题,刚才卢局长已经谈到了最根本的一点,这种滥用行为首先是一种行使权利的行为,只是这样一种行使权利本身违背了我们设置这个权利的目的。它不是一种无权行为,或者说像很多人超越权利范围的一种行为,那是无权行为。滥用权利是你有权利,你是在用权利,但是这样一种行为违背了我们设立这种权利的目的,所以我们说是滥用。我今天想讲的核心观点就是强调我们今天固然需要强调对于权利的行使或者说运营、使用,但同时在行使和运用这个权利的过程中,我们一定得重视滥用问题。否则,就一定会造成一种新的问题产生。
最后,总结一下我发言的几点内容,如果说没有市场环境,我们用不着去建立这么一套制度,这套制度一定是在市场环境下才有生存的空间。因此,我们在构造知识产权制度,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都必须把自己放到一个市场环境中去考虑这个问题。中国的发展模式正在转型,从原来的发展模式转向创新驱动,它有同样也是在市场环境下来进行的。在这个环境下,我们去考虑整个知识产权的运营的时候,我们就有必要构造一个完善的市场环境,这其中包括我们对行使知识产权的鼓励以及我们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遏止或者规制,这两方面我们都必须并重。我想我要讲的主要观点就是这些,谢谢。
注:本文系郭禾教授在论坛上的发言,在速记初稿的基础上经IPRdaily再次编校,若仍存纰漏,还望见谅。转载请注明出处(微信号:IPRdaily)。
编辑:IPRdaily 赵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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