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Rdaily 知识产权第一新锐媒体
创新|创业|连接IP变革者
文 / IPRdaily整理本文系IPRdaily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整理,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微信:IPRdaily)。
【小D导读】
针对中兴努比亚今早发出律师函称华为“荣耀X2”智能手机侵犯了Nubia两项拍照专利权一事,华为方面向媒体回应予以否认。并称华为没有使用友商在所谓律师函里提到的专利。
4月22日上午,中兴努比亚(Nubia)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中兴公司已经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称华为公司制造和销售的“荣耀X2”智能手机所用的技术方案覆盖了上述专利权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涉嫌侵犯上述专利权。并且刚刚发布的P8手机如涉嫌用到上述专利技术,也将承担侵权责任。
据律师函所述,努比亚于2013年2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摄像装置和移动终端”的专利,并于2013年7月3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201320098842.2。另外,努比亚于2014年2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慢速快门拍摄方法和拍摄装置”的专利,并于2015年3月1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201410069624.9。
对此,华为在声明中指出,已经对荣耀X2和华为P8中采用的算法申请了多项专利。
以下为华为声明全文:
1.华为没有使用友商在所谓律师函里提到的专利。慢速快门或者多帧合成是一种拍照的基础技术,通用称呼叫B门,不同厂商可能采取不同的实现技术来实现B门拍摄。
2. 华为在最近发布荣耀X2以及华为P8中采用自主研发的算法以及更加新型的技术实现了B门拍摄的效果,对光轨和周边环境的融合有更好的解决效果,我们已经申请多项专利。
3.华为一贯倡导知识产权保护及有偿共享技术创新,致力于构建公平健康的商业环境。我们非常重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也非常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附图:中兴公司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
来源:IPRdaily综合整理 编辑:IPRdaily 赵珍 -------------
IPRdaily欢迎大家投稿,分享生活、工作中的所思所想。投稿邮箱:iprdaily@163.com,或加微信helps120。
首届知识产权创新创业(中国区)大赛报名入口已正式开启。具体方式请点击屏幕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活动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