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浅谈因缺显被驳回的保护性注册商标复审思路

产业
IPRdaily10年前
浅谈因缺显被驳回的保护性注册商标复审思路

浅谈因缺显被驳回的保护性注册商标复审思路

 

IPRdaily 知识产权第一新锐媒体

创新|创业|连接IP变革者

 

文 / 李音  超凡知识产权   【小D导读】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标志经使用,已形成特定的市场含义,成为相关公众识别该使用人提供的商品/服务的标志的,应当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定其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因此,缺乏显著性的商标可以通过使用而取得显著性,从而获得注册。

 

案件要点:

 

保护性注册商标因为缺显被驳回的,商标本身可能并未使用,但由于核心商标已经大量使用和宣传,使相应的标识产生了第二含义,与其申请人形成了紧密的唯一对应关系,相同标识在其他类别上注册的,相关公众也能很容易将之与申请人联系起来,应当认定该商标已经具有显著特征而予以核准注册。

 

具体案情:

 

2013年3月28日,浙江浦江莓蓝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莓蓝芳公司”)在第30类商品上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第12343055号“莓蓝坊”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咖啡,咖啡饮料,茶,冰茶,茶饮料”等商品上。商标局以“申请商标也可认作‘蓝莓坊’,蓝莓是一种水果,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原料、口味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为由,驳回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后莓蓝芳公司向商评委提出复审,其理由为:1、申请商标“莓蓝”并非水果名称, “莓蓝坊”整体具有独特的含义和特定的创意来源,用在申请商品上并不表示商品特点;2、“莓蓝坊”是莓蓝芳公司为了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体系,对已享有的“莓蓝芳”品牌商标的衍生注册,由于“莓蓝芳”已经被投入了使用和宣传,在实践中已具有了较强的显著性,故申请商标易与莓蓝芳公司之间建立唯一的指向性,不易出现导致消费者误认的现象。最终,商评委经审理,对莓蓝芳公司的复审申请予以支持。

 

律师简评: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同时在该条第二款又规定:“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审理标准》中规定:“如《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标志经使用,已形成特定的市场含义,成为相关公众识别该使用人提供的商品/服务的标志的,应当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定其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因此,缺乏显著性的商标可以通过使用而取得显著性,从而获得注册。

 

但在本案中,申请商标作为莓蓝芳公司保护性注册的商标,实际并无使用,但近年来莓蓝芳公司在《浙江日报》、浦江新闻网、新农网、中国采招网等媒体对其核心品牌之一“莓蓝芳”进行了广告宣传,使得“莓蓝芳”品牌逐渐在行业内具有了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与此同时,在申请商标申请日以前,莓蓝芳公司就已经于2013年3月28日在第30类商品项目上申请注册了第12343105号“莓蓝芳”商标,目前已通过核准注册。为扩类保护“莓蓝芳”品牌,莓蓝芳公司又先后在第29、31、32、33等商品项目上申请注册了“莓蓝芳”商标。

 

为加大“莓蓝芳”品牌的进一步保护力度,莓蓝芳公司还在第29、30、31、32类商品项目上注册了与申请商标文字相同的“莓蓝坊”商标,其中注册在第31类“坚果(水果),梨,新鲜水果,新鲜葡萄,西瓜,石榴,樱桃,柚子,猕猴桃,新鲜蔬菜”商品项目上的第10560857号“莓蓝坊”商标,注册在第29类“葡萄干,豆腐制品,干枣,精制坚果仁,加工过的花生,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干食用菌,食用菜油,食用橄榄油”商品项目上的第10560793号“莓蓝坊”商标均于2013年4月21日通过核准注册,足可见“莓蓝坊”商标具备商标应有的识别性,符合商标注册的要求。

 

因此,从本案可以看出,保护性注册商标因为缺显而被驳回的,商标本身可能并未使用,但由于核心商标已经大量使用和宣传,使相应的标识产生了第二含义,与其申请人形成了紧密的唯一对应关系,相同标识在其他类别上注册的,相关公众也能很容易将之与申请人联系起来,应当认定该商标已经具有显著特征而予以核准注册。代理人在处理本案时除了说明“莓蓝”不是一种水果,其具有独特含义和鲜明寓意外,还提供了大量申请人“莓蓝芳”商标在核心商品上的使用宣传证据,证明“莓蓝芳”文字已经与申请人具有唯一对应关系,注册在其他类别上也能起到商标应有的区分作用。也正基于此,使得作为保护性注册的“莓蓝坊”产生了第二含义,并与其申请人形成了紧密的唯一对应关系,应当予以核准注册。该理由最终得到商评委的采信,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文章系作者向IPRdaily投稿,转载请注明出处(微信号:IPRdaily)。

 

 

作者:李音  超凡知识产权 编辑:IPRdaily 赵珍

 

----------------------------- 3月25日正式开启 首届知识产权创新创业(中国区)大赛报名入口   浅谈因缺显被驳回的保护性注册商标复审思路
IPRdaily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3221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7343.html,发布时间为2015-03-23 11:24:33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