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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王梨华
【小D导读】
专利律师在接受咨询时面临最多、最难、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请问律师,我的专利侵权官司能打赢吗?”,在排除其他干扰或非主流不确定因素外,我们认为专利侵权案件输赢有如下三大基本问题。
一、是否侵权?
为什么将该问题列为第一问题先谈呢,因为该问题最能体现专利案件技术性特点,最能体现与其他民事案件区别,最能体现专利律师水平,也是最难把握和最难判断的问题,也是案件是否往下推进的火车头。另外从客户心理来说,前十分钟的交流至关重要,就像很多歌手一开嗓就征服了听众。
那么如何判断是否侵权,发明和实用新型应遵循全面覆盖原则、相同侵权、等同原则,还需要结合禁止反悔原则、捐献原则、权利要求是否清楚等做出全面判断,几个原则之间互相藕断丝连。外观设计遵循产品相同或类似,外观相同或相似原则。同时比对是将侵权产品与专利比,而不要进入将侵权产品与原告产品进行比较的误区,因为有时候原告产品相比原告专利已经更新换代很多次了,由于专利侵权判断非常专业,因此一般客户对是否侵权的预判能力明显不高,这也给专利律师留下了很大的掌控案件与掌控客户的空间。
二、取证是否成功?
专利案件侵权大多比较隐蔽,且法院对证据要求较高,有80%以上专利案件都需要经过公证或法院查封保全的方式进行,客户自行购买或者到侵权企业拍照摄影的证据哪怕是真实的,也很难被法院采纳,这就是现状与游戏规则,知识产权案件是一个西方国家玩过几百年的游戏,只有适应这个规则才能同台竞技。
那么取证成功的要点又是什么呢,发明和实用新型案件要取到其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产品或工艺方法,缺一个特征直接面临败诉,笔者有一次取证到一个侵权产品出大门躲到车里立马将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全部特征比对,发现少了一个配件又杀回马枪补齐配件后法院才认定侵权。外观设计就是照着图片去取证。
三、专利权是否有效稳定?
专利权是否有效稳定往往容易被忽略,很多人(大部分客户和一部分律师)认为既然专利证书上都盖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红章,怎么还会没用无效呢,那么就是对中国专利制度没有完全理解,中国三十年专利历史(美国欧洲有两百多年的专利历史)基本上抄袭德国的,专利局一半老局长或部长级干部在德国专利局混过,发明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基本上是来一个发一本证,现在每年中国的专利申请量都200多万件,发明专利基本不要怀疑其有效和稳定性(当然也有发明被无效掉的情况),而实用新型和外观就需要分析专利技术特点,“感觉”下是否与现有技术接近,经常做专利申请代理的诉讼律师有时候一眼就能“感觉”出,当然也可以要求专利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看看这专利是真老虎还是假老虎。
上述三个基本问题明确后,剩下就是如何选择法院、如何选被告、如何收费的问题了,你们说呢……。
来源:思博知识产权论坛 作者:王梨华 编辑:IPRdaily 赵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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