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的支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5年多来,特别是2013年,科学管理、公共服务成为战略实施的重要环节,并且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形成了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政策 加强管理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全面深化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确定了第二批18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新批复一批示范园区和试点园区,着力推进知识产权融入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41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13年提交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均占全国的50%以上。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推广工作,推动了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及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全国27个省市开展了贯标试点工作,共有1800家企业、200余家服务机构参与贯标工作,确定127家企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771家企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圆满完成商标法修改工作,并积极推动《商标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规章的修改。2013年共办理商标质权登记申请818件,质押商标7438件,质押金额401.8亿元,为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2013年,国内申请人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2273件(一标多类),同比增长8.2%,位居马德里联盟第六位。 国家版权局在做好著作权法修订工作的同时,开展出版业版权资产管理试点,调研了解我国文化产业版权资产状况;深入推进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全国已有超过95%的地市级政府及超过88%的县级政府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 2014年,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加强重点督办,确保实施成效;大力推进专利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同时,全力推动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式管理;组建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面向市场主体推行标准化知识产权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将不断提高商标注册效能,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商标的科学管理;积极支持地方引导企业更加有效运用商标,培育自主品牌;进一步健全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保障。 国家版权局将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加强对各集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协助行政及司法机关打击侵权盗版,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版权监管与服务水平。 制定措施 提升服务 2013年,在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快速发展,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国家知识产权局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出台配套政策,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修订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启动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推动《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扩大专利保险试点地区规模,在全国25个地区开展专利保险试点。落实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高地方特色产业专利信息应用水平,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国家工商总局不断加强商标服务窗口建设,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措施,不断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积极落实《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做好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备案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律师商标代理业务的监督管理,推动商标法律服务规范化。 国家版权局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监督管理并制定实施具体制度,推动其公开、透明、依法开展工作;继续规范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活动;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出台配套政策。 国家林业局提升林业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改进了中国林业知识产权网和中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网,整合国内外林业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完善了林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新品种代理机构依法积极开展工作。 2014年,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快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支持力度,指导地方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支持地方特色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和重点领域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深化专利信息利用帮扶促进工作,开展专利信息助推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试点;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继续落实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品牌机构培育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商标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国商标网”无形窗口的服务效能;同时,按照新修改的商标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商标代理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促进商标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国家版权局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加强对各集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 国家林业局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林业知识产权数据统计与分析;加强林业专利信息预警分析研究。(记者 赵建国) 促进合作交流 扩大国际影响 背景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年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继续深入地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展示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与进展,大幅拓展我国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广度和深度,扩大了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 2014年,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秩序构建,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工作水平,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主要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全面深化 促进交流 2013年,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合作全面深化。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关于发展基础设施服务以支持专利审查工作共享合作协议;建立与印尼、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葡萄牙等国家的双边合作关系;与美、日、韩知识产权局以及欧洲专利局、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的业务合作更加深入;与16个国外知识产权机构签署“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合作协议。 2013年,外交部积极配合国内相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全方位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外交部通过高层交往、双边及多边场合与重点国家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双边及多边条约谈判,提升我国知识产权话语权。 2013年,商务部成功举办了中美、中欧、中俄等知识产权双边工作组会议;稳步推进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开展中韩、中日韩等多个自贸区知识产权章节谈判;深入参与多边和区域框架内知识产权事务;在海外举办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在第十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中欧新的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协议正式签署,双方新一期的合作成功启动。此外,在商务部的努力推动下,建立了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2013年,中国海关继续加大国际合作的力度,在中美、中俄、中欧等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框架下,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海关在法律制度和执法经验交流、案件信息和统计数据交换等方面开展了有效合作;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有关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事务。2013年,中美海关联手在航空、快件、邮递等渠道开展“侵权消费电子产品联合执法行动”,对USB数据线、灯具、电池、手机及零配件、耳机等消费电子产品予以重点监控,共查扣输美假冒消费电子产品千余批,涉及货物逾10万件。 积极参与 扩大合作 2014年,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根据《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分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实施力度。 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外交能力,探索建立企业国际化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磋商和谈判,参加中澳、中日韩等自贸协定中知识产权议题的谈判;进一步开展“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合作,拓宽海外申请便利渠道;开展企业出国参展知识产权培训,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海外展会知识产权服务站。 2014年,外交部将继续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通过多双边交往,就外方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做好增信释疑工作,协助国内主管部门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助做好有关公约谈判和条约审核工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秩序构建,提升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影响力。 2014年,科技部将完善国际科技合作中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加强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知识产权数据库,定期向国内企业进行发布和推介;委托专业化团队,加大对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知识产权的研究和利用力度;同WIPO合作开展技术转移政策与实践国际比较研究,重点研究中国、欧盟、美国等政府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校技术转移的激励与管理政策、国立科研机构和高校技术转移的实践等。 农业部在2014年将参加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年会及7个技术工作组会议,积极承担UPOV测试指南制定、讨论等相关的工作,增强中国的话语权;参加植物新品种保护东亚论坛等亚洲地区国家的活动,保持我国品种保护在亚洲的龙头地位;加强与美国、荷兰、日本等国品种保护合作,学习国际先进经验,改进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知识产权领域双边磋商谈判和对话工作。同时,坚持“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国外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先进国家(地区)的交流互访,加快国际接轨步伐。 2014年,商务部将完善知识产权对外信息交流与合作,做好对美、对欧等双边对话和工作组机制,利用现有机制更多地提出和解决中方关注的问题;做好知识产权海外交流,计划开展首次对非交流;推动落实《中美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秩序构建。同时,力争尽快结束中欧地理标志谈判;加强基础性研究,组织做好中韩、中日韩等自贸区知识产权章节谈判。 2014年,中国海关将立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净化进出口贸易秩序,为国内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服务并支持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型国家建设。(记者 柳 鹏)
责任编辑:刁晓爽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来自: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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