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D导读】
作为美国东南部重要的艺术学院之一,萨凡纳艺术设计学院(下称萨凡纳大学)欲在教学、培训等服务上申请注册的一件“THE UNIVERSITY FOR CREATIVE CAREERS”英文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以易产生不良影响为由驳回。萨凡纳大学不服商评委决定,随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决定
英文商标或被撤 2009年,萨凡纳大学以“THE UNIVERSITY FOR CREATIVE CAREERS”英文作为商标(下称申请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1类教育、教学、培训等服务上。 2011年,商标局作出《商标驳回通知书》,认为申请商标可译为“创造性的事业大学”,与萨凡纳大学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注册为商标易造成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据此决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萨凡纳大学不服该决定,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萨凡纳大学认为,申请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易被相关公众翻译为“一所致力于创意职业教育大学”,与传统大学命名方式有异,且该商标在实际使用中与该校的英文名称缩写结合使用,萨凡纳大学作为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艺术类大学,不会因为对该申请商标的使用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经审理,商评委对萨凡纳大学的上述主张未予支持,随后萨凡纳大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萨凡纳大学诉称,申请商标的含义并非常见的大学名称,不会使人误解为其与学校名称有所关联,而且在美国的大学中,从未有类似于申请商标形式的大学名称。此外,萨凡纳大学在实际使用申请商标的过程中,会将申请商标与萨凡纳大学英文名称的缩写结合使用,根本不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法院经审理认为,萨凡纳大学提交的现有证据并不足以证明相关公众仅将申请商标理解为“一所致力于创意职业教育的大学”或“一所开启艺术创新之路的大学”或“创造性事业的大学”之义。而且无论申请商标被中国相关公众理解为上述何种含义,现有证据均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与萨凡纳大学上述主张含义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因此,申请商标用作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指定使用服务的性质等产生误导,从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商评委的相关决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在相关判例评析中对商标法意义上的“不良影响”作出详细释义: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生活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萨凡纳大学代理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萨凡纳大学将针对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名校商标需保护 校名、校徽等无形资产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知名高校已逐渐树立起通过申请注册商标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共识,在继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申请注册商标后,地处西北的兰州大学也向商标局提起45个类别上共计125件商标的注册申请,其中包括“兰大”“LANDA”“LZU”等频遭他人滥用的商标。 上述大学将校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缘于近年来我国知名院校的商标被抢注、遭侵权的事件屡屡发生。2013年,两家地产公司利用“北大附中”宣传楼盘,使公众误认为北大附中与这两家房地产公司在“未名1898”楼盘开发中存在教育合作。2010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了两起搭乘复旦大学顺风车的侵权案件,侵权方在未获得复旦大学许可情况下,在对外散发的资料及网络宣传中使用了复旦大学的校名、校徽图形和相关的校方语言,并对师资力量进行了虚假宣传。 目前,知名院校遭遇商标“恶意抢注”“傍名牌”等现象较为普遍,这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正当权益,也影响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此类事件的频发催生了高等院校品牌保护策略的诞生。为遏制此种现象,目前很多高等院校都设立了品牌保护办公室,专门从事高校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维权工作。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北京大学在第41类服务上申请注册了“北大”“PEKING UNIVERSITY及图”等包含学校名称识别度较高的商标;清华大学除了注册有“清华”“TSINGHUA UNIVERSITY及图”等商标,在第41类服务上还注册了“X LAB”等公众不能轻易辨识为“清华”的商标。 我国的高等院校尤其一些知名院校,一般都有着悠久的历史、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知名度,是我国宝贵的教育资源,而且数量有限。基于对这些知名院校的商标保护,商标管理部门应该从源头上制止抢注行为,对与校名及简称相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原则上应一律不予支持。 有专家认为,目前高等院校的当务之急是提高商标保护意识,尽快注册商标。高等院校要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抢注行为斗争到底,可以有效避免其校名被抢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高等院校将校名申请商标注册、开展商标维权行动,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还可以净化教书育人的整体环境,同时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整理:IPRdaily 赵珍 网站:www.iprdaily.cn
IPRdaily小秘书个人微信号:iprdaily2014 ■小秘书【小D】个人微信号:iprdaily2014(添加验证请说明供职单位+姓名) ■添加可获得更多实务干货分享、定期私密线下活动、更有机会加入知识产权界最大云社区【IPer社群班级】与全球知识产权优秀精英深度交流。
微信订阅号: “IPRdaily” IPRdaily|读懂知识产权&未来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