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D导读】
韩国现在被认为是知识产权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之一。自2013年以来,知识产权观察与韩国知识产权局局长(KIPO)金永民(Kim Young-min)交流了一系列问题,谈论了KIPO增强国际合作、减少专利申请首次通知时间、阻止在韩国进行恶意商标注册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项政策。问题一: 你觉得韩国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是什么? 在2008年,由于全球经济衰退,KIPO所接收到的知识产权申请量有一个短暂的下滑,但自2011年以来,我们看到知识产权申请量稳步增长。KIPO的内部统计数据显示,在2013年,知识产权申请量为430164件,较2012年增长了8.4%。 专利申请较去年增长了8.3%,达到204589件,商标申请增长了11.4%,达到147667件,工业品外观设计增长了6.0%,达到66940件,但实用新型申请减少了11.7%,为10968件。自2010年以来,专利申请的数量一直持续增长。 韩国的国际知识产权申请量也在稳步增长。韩国2013年的PCT申请量为12386,较2012年增长了4.5%,使韩国成为在PCT申请方面第5大活跃的国家,位居美国、日本、中国和德国之后。 在2013年,来自韩国的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总量增长了1.6%,达到510件,居第18位。 问题二:去年,你宣布了一项发展知识产权创意经济的行动计划。其目的是什么?至今结果如何?该战略将来会如何开展? 在2013年6月,韩国政府宣布了一项将韩国经济过渡为创意经济的战略。KIPO随后发布了一份详细的知识产权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将让我们把公众的创意想法转化为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这有助于创造高级岗位并发展对后代至关重要的未来技术。 去年以来,KIPO一直在孜孜追求该战略,很多方面按计划顺利进行。我们最大的成就之一是成立了一个整体的政府政策和制度战略,用以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这是创意经济的关键。 另外,我们将专利和实用新型审查的平均首次通知时间减少为13.2个月,通过推出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如积极的审查服务)确立了创造具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的基础。通过加强申请者与审查员就发明的适当范围进行互动交流以及确立一个允许与一种产品有关的多项申请能同时被审查的集体审查制度,申请者能获得高质量的专利。 自成功打下对实现知识产权创意经济而言非常重要的基础以来,我们现在正以更旺盛的经历实施整个行动计划,期待在以后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问题三:今年,韩国表示计划将首次通知时间减少到1年以内。为此做了哪些努力?迄今为止实现这个目标的情况如何? 为了确保创意想法得到及时和恰当的保护,KIPO努力加快专利审查过程。在2013年,专利和实用新型的首次通知时间是13.2个月。 正如你提到的,我们期待今年底进一步将首次通知时间减少到11.7个月。这将使我们的平均首次通知时间比去年少1.5个月。我们每月都在监测审查的时间,我们有信心通过达成我们的既定目标遵守对公众的承诺。 展望未来,我们计划将平均的首次通知时间维持在10个月以下。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会进一步发挥先有技术搜索者的作用以及为他们制定能力建设之类的在职培训制度和资格证书制度,这已使先有技术搜索效率更高。 另外,我们的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系统提高计划是另一个提高专利审查效率的尖端工具,方便我们实现进一步减少专利审查时间的目标。 问题四:除了减少首次通知时间(从提交申请日到对申请进行第一次实质审查),KIPO还力图提高审查服务的质量。至今取得了什么成果? 我们认为现在是时候投入更多精力提高我们的专利审查质量以及缩短首次通知时间。 首先,我们计划通过优化申请-审查员比率提高我们审查员的能力。换句话说,我们决定减少每个审查员处理的审查量。通过增加我们的审查预算和我们员工的数量,我们计划将申请-审查员比率降低到一个更具竞争力的水平。 通过审查合作,提高先有技术检索者的能力,革新检索环境并扩大检索范围,我们将提高我们的审查服务。我们还计划分阶段将韩国专利信息研究所(为KIPO贡献了大量的现有技术检索)重新部署在KIPO的主要办公楼所在的大田市。 另外,通过推出与一种产品有关的多个申请能同时得到审理的集体审查制度,KIPO扩大了个性化的审查服务。我们还计划认真推出积极的审查服务,这有助于提高申请者与审查员就发明的适当范围进行互动交流,从而帮助申请者获得高质量的专利。 问题五:为了保护在韩国经商的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KIPO做了些什么? 在韩国,人们现在依然很难举证侵权损害,损害赔偿额一般都很低。因此KIPO将通过建立一个更利于经商的法律体系改进韩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首先,我们将修订法律法规,通过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以及让知识产权侵权者提交自己的损害计算额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力。我们还计划修订《专利法案》,目的是简化损害评估程序并增加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金额。同时,我们正在努力推出封闭式的法庭审理以及一套修订的法律,从而将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归类,对商业秘密给予更有效的保护。 另外,我们要制定和宣传一个能确保竞赛中获得的想法能得到保护的标准模式。这个标准模式将澄清想法的所有权属于申请者,组织机构因任何原因使用想法都需得到申请者的同意。 另外,我们还将更严厉打击从事大规模生产、销售、分销假冒商品的人。为实现这点,我们会进行有计划的调查,并对在网络上发现的非法行为进行认真审查。我们还将提高我们的特别司法刑警的调查能力,与相关机构建立紧密联系,成立一个非政府委员会促进假冒商品的自然消亡。 最后,我们将着手开展全国性的活动,制作和分发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材料,改进韩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问题六:韩国有很多申请和售卖恶意商标的人。KIPO的预防措施是什么? 近来,恶意商标申请者对“Girls Generation”(唱片名称:少女时代)和“One Night, Two Days”(综艺节目名称:两天一夜)等著名的韩国名称提交了申请。一旦成功,这些申请者就会要求把这些名称作为店名或餐馆名的小商贩与其达成和解。但是,直到前些日子,KIPO都没有专门用于驳回这些申请的审查指南,除非申请的类别与广播有一定的关系。 通过修订现有的商标法,我们确保申请者不能再使用依据著名演艺人员的人名或著名广播节目的名称而注册的商标,除非申请者先得到商标权利人的适当同意。如果没有,恶意商标将被注销。 另外,某些获知内部消息的人——如公司雇员或竞赛评委——经常在偷取还处于开发中的商标秘密后抢先提交商标申请。由于我们近期修订了法律,KIPO现在能驳回仅出于先占目的而提交的“恶意”商标申请,不管该商标是否已为公众所知。 问题7:知识产权五局会议于2014年7月在韩国的釜山举行。主要成果是什么?你对此会议有什么评价? 我认为这个会议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在历届知识产权五局(IP5)会议中达成了数目最多的协议。 达成的最有意义的协议是让每个专利局承担起为公众提供未决专利审查状态更新的责任。更新中所包含的具体信息能让申请者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等待审查完成,以及为了成功地通过审查程序他们能做些什么。 门户式案卷(OPD)让用户通过一个单一的互联网门户网站获取必要的文件,让公众即刻获取有关其未决专利的信息。在过去,想知道其专利申请状态的申请者不得不搜索每个专利局的网站以获取更新信息。新协议现在已解决了这种不便。 另外,在审查合作领域,旨在使知识产权五局的专利体系一致的专利协调专家组(PHEP)已挑选出了三个在未来要讨论的话题——发明的一致性、先有技术的引用以及书面描述——并确定了哪个知识产权局将主持哪一个话题的讨论。 由于按协议进行的强化合作有助于知识产权五局的专利局彼此交流专利审查结果,审查结果更具有可预测性,整体的审查质量也在迅速上升。 问题8:KIPO一直在PCT国际检索中保持很高的市场份额,你是如何做到的? 自2009年起,KIPO在已发布的国际检索报告数量方面一直保持全球第三的排名。 另外,国外企业要求的国际检索报告数量总计18103——占KIPO发布的国际检索报告的近60%。 我们认为外国公司国际检索需求的增长绝大程度上归因于KIPO国际检索报告的突出质量,我们检索服务的语言多样性(有英文、日文和中文的先用技术报告)以及我们不断强化的对外国申请者提供的PCT支持服务。 正如WIPO2014年PCT年度审查报告指出的,在过去几年我们的及时性有显著改进。在2012年,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发布的检索报告率仅为23.7%,但在2013年,几乎增长了两倍,达到68.0%。 我们会继续尽所能进一步提高我们国际检索的质量。每份国际检索报告在发布前都由一名审查监督员审查过。我们还设置了一个审查质量保证部,该部门的目标是保证质量,检查我们审查员的工作并为审查员和其监督员提供反馈。 由于这些努力,KIPO的内部统计数据显示国际检索报告率增加到70%,国际检索报告会列出与决定提出权利要求的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有关的先有技术。 我们计划继续历尽所能提供最及时的质量最高的PCT国际检索服务。 问题九:为帮助最不发达国家,KIPO在运作什么项目? 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KIPO开发运行了一个国际知识产权分享项目,并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韩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供其作为范本。 KIPO的“国际知识产权分享”项目利用专利信息落实开发个性化的适宜技术。以此提高生活在这些能从技术获益的最不发达国家的人们的生活质量。 至今,我们已为乍得开发了木炭制造技术,为柬埔寨开发了简易水净化装置,为尼泊尔开发了竹质住房技术,为菲律宾开发了芳香油提取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已承认我们工作的有效性,并在2014年7月成功召开了APEC-KIPO适宜技术大会。 除了适宜技术,我们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特产品牌以及高质量的农产品,帮助它们以更具竞争性的价格销售其产品。 另外,我们与韩国国际合作机构以及韩国进出口银行合作将我们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模式帮助最不发达国家。我们已在2011年为蒙古确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2013年为阿塞拜疆确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我们目前正在努力改进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问题十:我们获知从今年开始,KIPO会将其专利审查服务部署到阿联酋。该项目现在的进展如何?你对它有何展望? 在2014年5月30日举行的第4届韩国-阿联酋组联合经济委员会上,韩国和阿联酋签署了一份合同,统一将五名韩国专利审查员派往阿联酋,以实施在今年6月开始的专利审查活动。在韩国的专利审查员也会远程审查在阿联酋提交的专利申请。 至今,与阿联酋的经济合作一直集中在核能发电、资源开发和建设上。专利审查服务的输入是一种无形资源,意味着在出口阿联酋的方式上是一个转变。另外,这也是来自韩国科学与工程领域的高水平专利审查员第一次审查提交到国外专利局的专利。 作为与阿联酋促进合作的一部分,我们计划帮助它们建立知识产权支持体系,这包括信息技术系统、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以及知识产权政策。由于我们已经与阿联酋开展谈判,我们希望韩国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出口到阿联酋的举动能在不久的未来实现。 问题十一:关于近期的WIPO全体大会,KIPO在未来与WIPO开展合作方面有哪些计划? 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主要国家之一,韩国将继续在确立国际标准与扶持最不发达国家方面与WIPO开展合作。 除了在6月我们签署的《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我们在2014年3月还签署了《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该法案于2014年7月生效。通过签署《海牙协定》,知识产权五局之一的韩国也会鼓励其他国家加入。这将有助于《海牙公约》的及时敲定并让申请者最终能在全球获取外观设计权。 韩国已扩展在WIPO设立的韩国信托基金(FIT),以缩小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差距。在2004年启动韩国FIT以来,韩国已捐献了近810万瑞士克朗,用于在海外拓展知识产权政策和信息化。 我们计划运作能更进一步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能力与知识产权意识的项目。特别是明年的KIPO-WIPO关于适宜技术的大会,它将为成员国提供一个分享知识产权发展与应用战略的平台。(编译自知识产权观察)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整理:IPRdaily 赵珍 网站:www.iprdaily.cn IPRdaily小秘书个人微信号:iprdaily2014 ■小秘书【小D】个人微信号:iprdaily2014(添加验证请说明供职单位+姓名) ■添加可获得更多实务干货分享、定期私密线下活动、更有机会加入知识产权界最大云社区【IPer社群班级】与全球知识产权优秀精英深度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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