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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再审立案!南极光5107万商业秘密案新进展

诉讼
纳暮8小时前
不服一审判决,再审立案!南极光5107万商业秘密案新进展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该案自2020年首次提起诉讼以来,历经5年时间,涉案金额高达5,106.766万元。”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葛语


3月6日,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以下简称“南极光”)公告称,其与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盈光”)、开平市盈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平盈光”)的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已由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再审审查。


该案自2020年首次提起诉讼以来,历经5年时间,涉案金额高达5,106.766万元,其案件结果引起广泛关注。


1、指控非法窃取技术,法院驳回原告请求


2020年9月26日,广州盈光及其子公司开平盈光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南极光挖走了其技术部门管理人员蒋某设,且南极光在明知蒋某设非法窃取情况下,利用两原告技术秘密自行生产导光板,并通过申请专利非法公开两原告技术秘密。

基于此,原告广州盈光、开平盈光提出五项诉讼请求,包括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并要求南极光在权威媒体刊登声明承认技术来源。

其中2020年9月29日,广州盈光、开平盈光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原诉讼请求中的经济赔偿金额从最初的299万元变更为5006.766万元,加上连带赔偿两原告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涉案总金额为5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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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盈光及其子公司开平盈光的诉讼请求


2023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0)粤知民初3号:驳回原告广州盈光、开平盈光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定其承担案件受理费29.71万元。


一审判决后,广州盈光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结果(2023)最高法知民终2468号:本案按上诉人广州盈光、开平盈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再审立案,南极光出具承诺函


但案件未就此结束。

2025年3月6日,南极光发布公告称:广州盈光、开平盈光因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作出的(2020)粤知民初3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广州盈光的再审申请,案号为(2025)最高法知民申3号。

公告强调,再审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为准。

尽管案件尚未最终审结,南极光已通过多项措施应对风险。南极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某明与潘某兴针对该商业秘密纠纷案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因败诉导致南极光需支付赔偿金或诉讼费用,将由其个人承担。

这一承诺或许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投资者对公司业绩波动的担忧。

据了解,南极光成立于2009年1月4日,2021年2月3日于深交板上市,是一家以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的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南极光暂无其它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该商业秘密案后续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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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服一审判决,再审立案!南极光5107万商业秘密案新进展)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葛语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不服一审判决,再审立案!南极光5107万商业秘密案新进展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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