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案例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新加坡专利链接制度的法律更新——扶正倾斜的天平

投稿
纳暮6小时前
新加坡专利链接制度的法律更新——扶正倾斜的天平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此前,新加坡的专利链接制度被认为更偏向于对专利权人利益的维护。随着修订后《治疗产品条例》的生效实施,权力保护的天平在仿制药一端添加了亟需的砝码。”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Emma QING


新加坡的专利链接制度源于2003年5月6日签订的《美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并在《保健产品(治疗产品)条例2016》(“《治疗产品条例》”)第23条中得到落地实现。


根据新加坡专利链接制度,仿制药生产商如欲申请仿制药的上市许可,必须向药品注册机构,即卫生科学局(“HSA”)申报与仿制药相关的专利。仿制药只有在以下情况才能获得上市许可:


(1)专利权人同意或默许申请人对仿制药进行注册;或
(2)专利无效或仿制药不会侵犯相关专利权。


之前的《治疗产品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类别的专利构成申请人必须向HSA申报的“与申请注册的治疗产品相关的处于有效期的专利”(patents that are “in force in respect of a therapeutic product”)。关于条例中规定的相关专利是否包含工艺专利等议题曾在数个新加坡法院的判例里引发讨论。


比如,在Zyfas Medical Co vs Millennium Pharmaceuticals, Inc. [2020]SGCA84一案中,新加坡上诉法院认为,工艺专利属于《治疗产品条例》宽泛措辞下的“相关专利”,必须申报。并且,如果申请上市的治疗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可以使用某工艺专利制造,那么该工艺专利就属于相关专利,仿制药申请人必须予以申报(参见作者早前文章《仿制药与原研药的博弈——走进新加坡专利链接制度的法律与实践》)。虽然这一判例确认了工艺专利需要申报的属性,但由于缺乏具体实践指导,在如何确定哪些工艺专利属于相关工艺专利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有可能导致该机制在执行中使用不当。


鉴于此,新加坡对《治疗产品条例》提出了若干修正案,并于2024年8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一、需要申报的相关专利


根据修订后的《治疗产品条例》,只有以下几类与申请注册的治疗产品相关的处于有效期的专利(“限制性专利”)才需要申报:

◆ 权利要求中包含该治疗产品活性成分的专利;
◆ 权利要求中包含该治疗产品的配方或组合物的专利;
◆ 权利要求中包含在制造该治疗产品过程中使用活性成分以达到特定治疗、预防、缓解或诊断目的的专利。


为避免疑义,修订后的《治疗产品条例》还明确规定了无需申报的专利,即:


◆ 工艺专利,但不包括在制造治疗产品中使用活性成分以达到特定治疗、预防、缓解或诊断目的的工艺专利;
◆ 仅包含与包装有关的权利要求的专利;
◆ 仅包含与代谢物有关的权利要求的专利;
◆ 仅包含与中间体有关的权利要求的专利。


修正案的生效实施使得新加坡的专利链接制度更接近于美国。在美国,只有对药物的活性成分、药物配方或成分、以及药物使用方法提出权利要求的专利才能被收录到橙皮书中。在新加坡,由于实践中不允许对治疗方法提出权利要求,这类权利要求的撰写需要遵从“瑞士格式”。

此外,为了给申请人提供更清晰的指导,HSA还给出了如下例子说明哪些专利须进行申报:


◆ 同时包含对该治疗产品活性成分提出权利要求以及对其代谢物提出权利要求的专利;
◆ 包含对该治疗产品活性成分的同一多态形式提出权利要求的专利。


根据HSA的解释,以下专利则无需进行申报:


◆ 有效专利针对活性成分的多态形式X进行权利要求,而治疗产品申请是针对同一活性成分的多态形式Y而提出,且该治疗产品不会侵犯前述有效专利的权利要求;
◆ 有效专利针对治疗产品的适应症X进行权利要求,而治疗产品申请是针对适应症Y而提出,且该治疗产品不会侵犯前述有效专利的权利要求。


二、对专利权人的新要求


在申请上市许可时,如果申请人向HSA申报了相关专利,HSA依职权可要求申请人将该申请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在收到通知后的45天内可向法院申请禁令和其专利权有效且被该治疗产品侵权的声明,并将该法院申请通知HSA。自法院受理日起30个月内,HSA将暂停上市许可申请的审批。

在《治疗产品条例》修订之前,专利权人若想启动30个月的等待期,只需通知HSA其已向法院提出禁令和声明申请,并提供法院申请材料。而修订后的《治疗产品条例》还要求专利权人向HSA提供一份声明,说明其法院申请只与限制性专利有关。

这一修订被认为是为了遏制专利权人对专利链接制度的不当使用。过去曾有专利权人被指责滥用该制度,在其法院申请中纳入额外的未在治疗产品上市许可申请中申报的专利,以向申请人施压。修订后的《治疗产品条例》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这种情况的发生,因为新规定间接地要求了只有限制性专利才可以成为专利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保护的对象。

此前,新加坡的专利链接制度被认为更偏向于对专利权人利益的维护。随着修订后《治疗产品条例》的生效实施,权力保护的天平在仿制药一端添加了亟需的砝码。


About the author/作者简介:


新加坡专利链接制度的法律更新——扶正倾斜的天平


Emma QING is a Singapore qualified lawyer specialising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echnology practice, with an academic background in law,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She handles the full range of contentious and non-contentious IP matters relating to trade marks, patents, copyright, designs, domain names and trade secrets, including IP litigation, prosecution, transactions and portfolio management.

LinkedIn: https://sg.linkedin.com/in/emma-qing

卿律师是新加坡执业律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和科技法相关业务,拥有法学、理工科学术背景。擅长处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问题,如商标、专利、版权、外观设计、域名和商业秘密有关的各类诉讼和非诉事务,包括知识产权的争议解决、申请注册、商业交易、资产管理等。


领英: https://sg.linkedin.com/in/emma-qing
Advocate & Solicitor, Singapore 新加坡执业律师
Patent Attorney (non-practising), China 中国专利代理人(非执业)
J.D. (Singapore Management University) 法学博士 (新加坡管理大学)
M.Sc.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理学硕士 (新加坡国立大学)
M.Eng., B.Sc.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工程硕士, 理学本科 (北京师范大学)

(原标题:新加坡专利链接制度的法律更新——扶正倾斜的天平)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Emma QING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新加坡专利链接制度的法律更新——扶正倾斜的天平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新加坡专利链接制度的法律更新——扶正倾斜的天平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纳暮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529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9184.html,发布时间为2025-03-06 11:27:23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