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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美摄科技官微发布声明称,美摄公司起诉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等8款产品代码抄袭系列案,历经三年七个月,近日迎来终审判决。”
2月13日,美摄科技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侵权认定的同时,对一审判决损害赔偿额偏低予以改判。
二审判决判令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美摄SDK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抖音公司及某员工立即停止侵害美摄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九案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8266.8万元。
当天,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在微博发文回应称,一名曾经在美摄工作过的工程师在字节工作期间,写代码时重复使用了一部分他在美摄工作时写过的代码(经司法鉴定,相关重复代码占比很小,不超过美摄软件的4%、抖音的0.8%)。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规,公司是明令禁止的,目前该员工也已经离职。
李亮强调,在此之前,抖音方面曾多次与美摄方面沟通,愿意向对方提供赔偿,但美摄提出了远超过相关代码实际价值的赔偿诉求,曾在中国法院提出超过20亿元的索赔,最终法院支持了8000多万的赔偿金额。
李亮另外透露,这件事情提醒公司需要加强管理。“公司层面也已针对技术人员组织多次合规培训,也对历史代码进行系统排查。”
据悉,美摄公司与抖音的这场纠纷案件持续多年。
2021年5月,美摄公司发现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等8款产品(包括剪映、巨量创意、Faceu激萌、图虫、轻颜相机、多闪、火山引擎VESDK等)的音视频编辑处理功能代码大量抄袭美摄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摄SDK软件。美摄公司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就抖音公司及某员工提起侵害技术秘密诉讼。
2023年6月底和2024年5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害美摄SDK软件著作权,判令其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2670.4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侵权认定的同时,对一审判决损害赔偿额偏低予以改判。在侵权认定方面,由于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拒绝提交软件源代码,最终法院根据目标代码反编译比对鉴定及软件特有内容雷同,认定被诉软件代码抄袭成立;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某员工接触美摄公司软件代码,抖音公司及某员工均侵害了美摄公司的技术秘密。
信息显示,北京美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郑鹏程。经股权穿透,公司最大持股方为中国数字视频控股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中国数字视频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2015年9月2日,中国数字视频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2016年6月27日,中国数字视频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今日港股收盘,中国数字视频(08280.HK)股价0.061港元。
2月11日,北京美摄新增多项专利,包括视频剪辑方法和装置,样本生成方法、装置、系统、设备、介质及程序产品,角色扮演模型的训练方法和装置,视频解说生成方法和装置等。
(原标题:字节跳动被判赔8266万元!抖音副总裁回应代码抄袭:涉事员工已离职!)
来源:IPRdaily综合澎湃新闻、鲁中晨报、台海网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字节跳动被判赔8266万元!抖音副总裁回应代码抄袭:涉事员工已离职(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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