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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业秘密之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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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暮17小时前
浅谈商业秘密之技术秘密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本文从七个角度对技术秘密进行简单的探讨。”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王红


浅谈商业秘密之技术秘密


摘要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其核心要素包括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以下是商业秘密的简要介绍:


商业秘密的信息类型


技术信息:包括研发成果、技术方案、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技术参数、实验数据等。例如,某企业的独特生产工艺、配方、设备设计图纸等都属于技术信息的范畴。

经营信息:包括商业策略、客户名单、市场分析报告、销售渠道、营销计划、财务数据等。例如,企业的客户数据库、市场调研报告、商业合作方案等都属于经营信息的范畴。

商业秘密的保护意义


维护企业竞争优势: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商业秘密有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促进创新和研发:企业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和创新,商业秘密的保护能够激励企业继续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保障经济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商业间谍、窃取商业秘密等,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民事保护: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责任,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行政保护: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刑事保护:对于情节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可以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实务案例中,法院首先会通过梳理秘点并根据商业秘密的三性(秘密性、保密性和价值性)进行认定和审理,有的法院会根据专利新创性的审判思路:对秘点按照技术特征、技术问题、技术效果的思路进行认定和审理,有的法院会从秘点的公知性的角度进行认定和审理,所以,实务案例中技术秘密的审理和认定相当复杂,本文将从以下几个角度对技术秘密进行简单的探讨。


一、技术秘密的认定标准及逻辑


技术秘密的认定标准及逻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认定标准


秘密性:技术秘密必须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这意味着该技术信息在相关领域内不是普遍知悉或容易获得的。即使部分信息已经存在于公共领域,只要整体信息组合符合秘密性要求,仍可作为技术秘密受到保护。

价值性:技术秘密必须具有商业价值,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种价值性体现在技术秘密能够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

保密性:权利人必须对技术秘密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信息的知悉范围、签订保密协议、使用加密技术等。保密措施的有效性是技术秘密获得法律保护的前提。


2、认定逻辑


初步举证责任:权利人需首先明确其主张的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并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技术秘密的秘密性和保密措施。例如,权利人可以通过提供技术文件、研发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其技术信息的秘密性。


举证责任转移:在权利人完成初步举证后,举证责任转移至被诉侵权人。被诉侵权人需证明权利人主张的技术秘密属于公知信息,或者其使用的技术信息与权利人的技术秘密不相同。这种举证责任的转移有助于降低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对比分析:在侵权纠纷中,法院通常会对权利人主张的技术秘密与被诉侵权人使用的技术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判断两者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如果被诉侵权人的技术信息包含了权利人主张的技术秘密点,且未经许可使用,则可能构成侵权。


综合判断:法院在认定技术秘密时,会综合考虑技术信息的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以及双方的举证情况等因素,作出是否构成技术秘密的判断。


二、技术秘密与专利保护的区别


技术秘密与专利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各有特点和适用场景,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区别:


1、保护对象


技术秘密:保护的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其范围相对宽泛,可以是研发成功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研发失败的方案。

专利:保护的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客体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会被驳回。

2、权利取得

技术秘密:基于权利人自行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而获得保护,不需要行政或司法机关授权或登记,也不需要缴纳费用。

专利:由专利行政机关授予,需经过申请、审查、授权等一系列程序,授权后会颁发权利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3、公开性

技术秘密:必须具有秘密性,一旦公开或泄露,就会失去保护。

专利:基于“公开换保护”的原则,专利申请文件需要充分公开,授权后专利技术也会进入公共领域。

4、地域性

技术秘密:没有地域性限制,只要保密措施得当,就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受到保护。

专利:具有地域性限制,只在申请国或地区有效,想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保护,需依据国际公约进行申请。

5、时效性

技术秘密: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只要保密措施得当,可以长期保护。

专利:有明确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一般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较短: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

6、独占性

技术秘密:不一定是独占的,如果多人独立掌握同一技术秘密并采取保密措施,都可以得到保护。

专利:具有独占性,同一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7、适用场景

技术秘密:适用于那些不容易通过专利或其他形式公开的关键技术,或者生命周期长、更新缓慢且保密成本相对较低的技术。

专利:适用于创新程度高、有明确技术方案且希望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法律保护的技术。


三、技术秘密能否适用专利审理思路(技术问题、技术特征、技术效果的思路)进行审理认定


技术秘密在审理认定时,可以借鉴专利技术问题、技术特征、技术效果的思路,但需结合技术秘密的特性进行适当调整。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1、技术问题


专利技术问题:是专利申请文件中明确指出的,需要通过发明创造来解决的具体问题,通常与现有技术的不足或缺陷相关。

技术秘密中的技术问题:虽然技术秘密不需要像专利那样明确表述技术问题,但在认定过程中,可以考虑该技术秘密所解决的实际技术难题或需求。这有助于理解技术秘密的创新性和价值性。

2、技术特征

专利技术特征:是构成专利技术方案的具体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包括必要技术特征和附加技术特征。

技术秘密中的技术特征:在技术秘密的认定中,需要提炼出构成技术秘密的核心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应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并且是实现技术效果的关键部分。例如,一项生产工艺的技术秘密可能包括特定的设备参数、操作步骤等。

3、技术效果

专利技术效果:是专利技术方案所期望达到的性能提升或功能改进。

技术秘密中的技术效果:在技术秘密的认定中,考虑技术秘密所带来的实际效果,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等,这些效果可以作为证明技术秘密具有商业价值的依据。

4、综合认定

在审理认定技术秘密时,可以将技术问题、技术特征、技术效果的思路结合起来:

明确技术问题:分析该技术秘密所针对的具体技术难题或需求,判断其是否具有实际解决的必要性。

提炼技术特征:从技术秘密的整体方案中,识别出关键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应是不为公众所知悉且具有独立的技术功能。

评估技术效果:考察技术秘密所带来的实际效果,判断其是否具有显著的商业价值。

保密性考量:在确定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的基础上,还需评估权利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技术秘密不被泄露。

通过这种综合认定方法,可以更全面地评估技术秘密的保护价值和侵权风险,为技术秘密的司法保护提供有力依据。


四、技术秘密需要具备创新性吗


技术秘密不需要具备创新性,其保护标准与专利不同。以下是具体分析:

1、技术秘密的保护标准


秘密性:技术秘密必须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即在相关领域内不是普遍知悉或容易获得的。

价值性:技术秘密必须具有商业价值,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保密性:权利人必须对技术秘密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2、与专利的区别


创新性要求:专利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中创造性要求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技术秘密没有创新性的要求,即使技术方案是基于公知技术发展起来的,只要其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且采取了保密措施,就可以作为技术秘密受到保护。

保护目的:专利的保护是基于对发明创造者的奖励,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而技术秘密的保护主要是为了防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权利人的商业利益。

因此,技术秘密的保护更侧重于信息的秘密性和保密性,而不是创新性。即使是简单组合或改进的公知技术,只要符合技术秘密的认定标准,也可以受到保护。


五、如何证明技术秘密具有商业价值


要证明一个技术秘密具有商业价值,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经济利益方面


增加销售额:如果使用该技术秘密的产品在市场上销量显著增加,或者能够以更高的价格销售,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的销售收入。

降低成本:技术秘密能够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或降低能源消耗等,从而显著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生产效率:例如,某技术秘密可以使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更高,减少人工操作环节,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在单位时间内生产更多的产品。


利润增长:通过技术秘密带来的成本降低、效率提升等,企业能够获得更高的利润水平。

2、市场竞争方面


占据优势地位:技术秘密可以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独特的优势,如产品性能更优越、质量更稳定等,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击败竞争对手。

市场份额提升:凭借技术秘密,企业能够扩大市场份额,占据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客户忠诚度提高:技术秘密带来的产品优势能够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使客户更倾向于长期选择该企业的产品。

3、企业发展方面


推动新产品研发:技术秘密可以为企业的后续新产品研发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使企业能够持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

业务拓展:技术秘密还可以帮助企业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或市场,为企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长期竞争优势:通过技术秘密的持续应用和改进,企业能够在行业中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其他方面


研发投入:权利人为开发该技术秘密所投入的研发成本、人力和时间等,可以作为其具有商业价值的间接证明。

许可费、转让费:如果该技术秘密曾被许可或转让给他人,并获得了相应的许可费或转让费,这也能够证明其具有商业价值。

市场认可度:技术秘密在行业中的知名度和认可度,以及相关专业人士对其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评价,也可以作为其商业价值的参考依据。

通过综合考量以上多个方面的证据和情况,可以较为全面地证明一个技术秘密具有商业价值。


六、技术秘密的保密措施有哪些


技术秘密的保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措施


建立保密制度:制定详细的技术秘密保护制度,明确技术秘密的范围、保密要求、管理流程等。

签订保密协议:与所有接触技术秘密的员工、合作伙伴、客户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制定保密责任书:在涉密项目中,与项目负责人、参研人员等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

2、人员管理


涉密人员管理:确定涉密人员范围,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能力。

岗位定职与工作交接:对涉密岗位进行严格定职,明确岗位职责和保密要求;在员工离职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技术秘密不被带走。

离岗离职管理:与离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泄露技术秘密,并对其后续就业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3、物理措施


限制访问区域:对技术秘密的研发、生产等场所设置物理隔离,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设备和资料管理:对涉密设备、图纸、文档等进行严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账,防止丢失或被非法复制。

防拆装置:在产品上增加防拆装置,防止他人通过拆解产品获取技术秘密。

4、技术措施


加密技术:对存储和传输技术秘密的电子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安全。

访问控制:对涉密信息系统和网络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限制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监控和审计:对涉密场所和信息系统进行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防范泄密行为。

5、法律措施


依法追究责任:一旦发现技术秘密被泄露或侵权,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申请法律保护:在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临时禁令等措施,防止技术秘密进一步泄露。

通过综合运用以上保密措施,可以有效保护技术秘密不被泄露,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竞争优势。


七、软件类技术秘密没有源程序,直接通过目标程序的输出结果进行比对是否合理


在软件类技术秘密的侵权案件中,如果无法获得源程序,直接通过目标程序的输出结果进行比对是不合理的。以下是原因和更合理的比对方法:


直接通过输出结果比对不合理的原因


功能与实现的多样性:多个不同的源程序可以实现相同或相似的功能和输出结果。例如,两个软件都实现了数据排序功能,但使用了不同的排序算法(如冒泡排序、快速排序等),它们的输出结果相同,但源程序和实现过程完全不同。

无法反映技术秘密的核心内容:软件的技术秘密通常体现在其源代码的结构、算法、数据处理逻辑等方面,而输出结果只是程序运行的最终表现形式,无法全面反映技术秘密的核心内容。

容易受到其他因素影响:输出结果可能会受到输入数据、运行环境、系统配置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比对结果不准确。


更合理的比对方法


反编译比对:在无法获得源程序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反编译工具将目标程序转换为源代码(伪代码),然后将转换得到的源代码与原告主张的技术秘密点进行比对,判断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这种方法能够更接近地反映程序的实现过程和逻辑结构。

比对程序的内部结构和逻辑:除了反编译得到的源代码,还可以比对程序的内部结构(如模块划分、函数组织等)和逻辑(如数据处理流程、算法实现等),以判断是否与原告的技术秘密具有实质性相似。

结合其他证据:在比对过程中,还可以结合其他证据,如软件开发文档、设计图纸、研发记录等,进一步证明被告软件与原告技术秘密之间的关联。

通过采用更合理的比对方法,可以更准确地判断软件类技术秘密是否被侵权,从而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八、结语


技术秘密作为商业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企业竞争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更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技术秘密的保护显得尤为关键。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技术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确保技术秘密不被泄露,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竞争优势。


在技术秘密的认定过程中,法院需要综合考虑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等要素,通过合理的认定思路和方法,准确判断技术秘密的保护范围和侵权行为。同时,技术秘密与专利保护各有特点和适用场景,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技术特点和市场需求,灵活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实现技术秘密与专利保护的有机结合,以最大化地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


此外,技术秘密的商业价值证明是其保护的重要依据,企业应通过多方面的证据和数据,充分证明技术秘密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在侵权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对技术秘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力度。


在软件类技术秘密的保护中,由于其特殊性,传统的比对方法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技术秘密的核心内容。因此,采用反编译比对、内部结构和逻辑比对等更合理的比对方法,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能够更准确地判断软件类技术秘密是否被侵权,为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技术秘密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秘密保护制度,加强保密意识和保密管理;法院应不断完善技术秘密的认定标准和审理思路,提高司法保护的效率和质量;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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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浅谈商业秘密之技术秘密)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王红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浅谈商业秘密之技术秘密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浅谈商业秘密之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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