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5年1月6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广州朗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余春鑫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5年1月7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上午九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李震与被上诉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广州朗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吴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IPO那些事儿#
极智嘉IPO:与“同行”专利鏖战4年
近日,做物流机器人的极智嘉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冲刺IPO。自2015年成立以来,公司一路获得11轮融资,估值从2.1亿元飙升至150亿元,吸引华平投资、蚂蚁集团等知名机构的加持。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在销售及营销方面的开支从3.49亿元增至5.09亿元。同期,研发费用从3.4亿元增至3.8亿元。
研发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员工薪酬、材料采购及测试费用。截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拥有384名全职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39.5%。研发投入的回报也颇为亮眼。截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拥有1735项专利,包括954项已注册专利和781项待批专利申请。
然而,这些专利背后,也隐藏着公司知识产权的激烈竞争。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极智嘉与“同行”深圳市海柔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柔创新”)之间长达四年的专利诉讼。
2018年,极智嘉申请了一项名为“货架命中方法”的发明专利,并于2019年4月获得授权。该专利的核心技术是一种仓储机器人拣货的优化方案,应用在“货架到人”的解决方案中,该方案包括P系列机器人方案和PopPick解决方案。PopPick解决方案可将货物迅速送到人工拣选员处。
据媒体报道称,PopPick解决方案可实现650箱/时的拣选效率,与传统解决方案相比,平均节省了50%的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给公司带来99.1%收入的AMR解决方案中,就包括货架到人、货箱到人及托盘到人解决方案。与此同时,“同行”海柔创新也推出了箱式仓储机器人系统——“库宝系统”,该系统采用了“料箱到人”的技术架构。
而正是这项技术成为了极智嘉专利诉讼的焦点。2019年,极智嘉认为,海柔创新的“料箱到人”技术侵犯了其2019年授权的“货架命中方法”专利,并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柔创新停止侵权并赔偿250余万元。
海柔创新否认侵权,指出“货架”和“料箱”二者在技术特性上截然不同。
经过一年的审理,2020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货架”和“料箱”在专利说明书中已有明确区分。因此海柔创新并未侵犯极智嘉专利权。
极智嘉不服一审判决,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4月8日,最高法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再次认定海柔创新并未侵权。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房宝盛律师表示,申请人在已有技术方案基础上申请专利时,应尽可能扩充保护范围,尤其是针对技术特征,适当涵盖等同技术特征(功能、手段、效果基本相同)。这种扩充不仅需措辞上上位化(如用“金属”替代具体的“铜”或“铁”),还需通过说明书详细描述支撑措辞,确保保护范围足够广,避免遗漏潜在的技术,否则容易被人钻空子。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2021年11月,海柔创新也将极智嘉告上法庭,其认为极智嘉的C200M型号机器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索赔300万元。这场新的诉讼使得双方的专利纠纷愈发复杂化。
双方的专利战一直持续到2023年9月,据《法制日报》报道称,极智嘉提交调解申请书。同时,在承办法官张新锋的努力下,双方选择进行调解。经过多轮磋商,双方最终在11月15日签署了和解协议,暂时平息了这场长达4年的专利战。(来源:野马财经)
#局里那些事儿#
关于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等8件特殊标志登记的公告(第612号)
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广东赛区执行委员会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等8件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予以核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等8件特殊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12月30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3/art_577_197048.html?xxgkhide=1)(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光伏巨头”大战:晶科能源起诉隆基绿能专利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据消息人士透露,晶科能源近日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隆基绿能。晶科能源要求隆基绿能立即停止侵害相关发明专利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案件已被正式立案受理。
关于此次诉讼,新浪财经求证晶科能源和隆基绿能,双方均表示,相关信息在了解中,暂时没有更多消息。
据悉,此次诉讼的原告是上饶新源越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晶科能源全资子公司。除了隆基绿能之外,还有另一个被告为江西上为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业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该案件将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开庭。
作为 TOPCon 技术的领头羊,晶科能源是光伏产业拥有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最多的企业之一。晶科能源曾公开表示,鼓励通过专利授权、付费使用的方法实现行业共赢,但对于“不打招呼,拿来就用”的做法,也支持坚决打击。(来源:IT之家)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87件注册商标纳入第十六批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介绍,为进一步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市知识产权局于近期发布第十六批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涉及“凡士林”“蜂花”“太太乐”等87件注册商标。截至目前,本市共制定发布十六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纳入名录的重点商标共1176件。
(来源:上海宝山官方微信)
河南推动专利产业化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新举措出台
近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专利产业化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专利产业化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致力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省产业升级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通知明确,河南将通过开展专项辅导和优先审查政策支持,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获取上实现提质增速,优化专利布局,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度挖掘企业需求,建设技术需求库,推动专利技术精准对接与高效实施,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支持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创新联合体,降低专利交易成本,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河南将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各类企业积极参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实现专利资源精准推送与对接。通过构建专利转化资源库,关联分析可转化专利与企业信息,确保专利转化精准高效。此外,将借助多种活动平台,拓展多元对接渠道,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建立常态化调查反馈和供需对接机制,加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转化落地。
为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河南将筛选并培育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提供集快速预审、确权和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同时,强化知识产权服务精准供给,提供免费或低成本、差异化和特色化服务,建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组建专家团,开展维权援助专项行动,增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运用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流程,开发特色保险产品,降低企业创新风险。
此次政策的出台,是河南省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专利产业化进程中提升创新能力,加速产业转型升级,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有关土耳其专利商标局是否可维护驰名商标的争端
土耳其最高法院曾在2020年裁定土耳其专利商标局无权创建和维护“驰名商标注册处”。由此,土耳其专利商标局的驰名商标注册处就成为了人们的讨论话题。
尽管一审知识产权法院和地方上诉法院也立即采纳了这一观点并改变了他们的实践做法,但该局却决定继续保留其驰名商标的注册业务。
在全体会议上作出的决定
在2023年2月1日的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上,有关各方在一份编号为2023/83 E. 2023/7 K.的裁决书中裁定,即使该局创建了一个注册机构来记录根据其审查结果而获得驰名地位的商标,但是根据现行的法律,它并没有权利组建这样的注册机构,而且商标的驰名地位应该在个案中得到证明,因为它算不上一种稳定的事实。此外,全体会议还认为,法院无权以一种能够对驰名地位作出最终裁定的方式来就上述驰名地位的确定与否作出判决。
全体会议的决定对法院是具有约束力的。因此,在需要确定商标驰名地位的案件中,法院应根据这一决定作出判决。
另一方面,在整个2024年期间,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并没有改变其做法,人们仍然可以向该局提交有关商标驰名地位的确定和备案申请。虽然该局还在2024年1月宣布了适用于此类申请的官方费用标准,但相关的立法并没有出现任何变化。
尽管这个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但最高法院在全体会议作出上述决定后又作出了一项新的裁决(具体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编号为2022/4067 E. 2024/620 K),其中便明确提到了土耳其专利商标局的驰名商标注册处以及注册驰名商标可以为商品和服务提供的保护范围。考虑到作出上述决定和裁决的时间较为接近,而且法院本应在未来的案件中遵循全体会议所给出的指导意见,似乎最高法院在此次的判决中选择了继续无视全体会议的决定。
驰名商标注册处的前景展望
预计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将很快宣布其2025年的新官方收费标准,其中会包括提交驰名地位确定和备案申请的费用。与此同时,权利所有人和从业者都渴望知道土耳其是否会出台新的法规以赋予土耳其专利商标局以维持驰名商标注册处的权力。驰名商标注册处所带来的这种矛盾局面应该通过明确的解决方案来妥善解决。(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光伏巨头”大战:晶科能源起诉隆基绿能专利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7件注册商标纳入第十六批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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