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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起!这些国内外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政策
阿耐3天前
2025.1.1起!这些国内外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2025年1月1日起,一批新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它们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国内


1、2025.1.1日起,取消对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奖补政策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奖补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根据国家知识产仅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 〔2021〕 1号)、《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清行为的通如(国知发保字 〔2022〕 7号)要求,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内(包含港澳台)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通过专利台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以及在美国,英国日本或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补助。


2、2025.1.1日起!国知局执行新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其中提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申请的国际申请费,以及收到日在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手续费,适用本标准。


3、2025.1.1日起!正式启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的通知,其中提到: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


4、2025.1.1日起!中巴(西)专利审查高速路(PPH) 试点项目延长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巴西工业产权局(INPI)共同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继续延长中巴PPH试点项目,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5、2025.1.1日起!《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施行


日前,《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为河南省进一步铸牢专利护盾、点亮创新之光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6、2025.1.1日起!《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实施


1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7、2025年1月1日起!《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施行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苏州人大网)


8、2025.1.1日起!《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施行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创新活力之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9、2025.1.1日起!《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实施细则》施行


《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实施细则》已经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第2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0、2025.1.1日起!泉州市《文旅产业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实施


日前,泉州市文旅局印发了《文旅产业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适用范围、管理机构、使用方式、使用原则、审查公示、异议处理、使用范围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2年。


11、2025.1.1日起!潍坊市取消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近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潍坊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取消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等奖补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内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补助、年授权发明专利10件以上企业奖励、维持5年以上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补助。


12、2025.1.1日起!《陇南市知识产权保护奖励补助办法》实施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鼓励发明创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甘肃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甘肃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甘肃省专利资助办法》等规定,结合陇南市实际,制定《陇南市知识产权保护奖励补助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13、2025.1.1日起!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启用新的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表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定,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新增20个国际专利分类(IPC)主分类小类和5个洛迦诺小类。调整后,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确定为:属于生物制品制造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领域的共101个国际专利分类(IPC)主分类小类和11个洛迦诺分类小类。自2025年1月1日起,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接收符合上述分类号范围的专利申请预审请求。


14、2025.1.1日起!海盐县百步镇《实施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兴企”专项积分管理办法》施行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大做强产业、做优做精企业。结合百步镇企业实际,现决定实施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兴企”专项积分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5、2025.1.2日起!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近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其中提到,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将于2025年1月2日正式上线运行。


16、2025.1.5日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操作细则》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经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理事会审定,现将《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操作细则》印发,本操作细则自2025年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7、2025.1.10日起!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启用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业务调整涉及的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作出相应修订。本修订自2025年1月10日起启用,对应的旧版表格、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及电子申请批量接口同时停止使用。


18、2025.1.14日起!全国首个《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实施


由浙江省科技厅提出,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牵头,邀请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单位共同起草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范》(DB33/T 1406-2024)正式发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往规范化的道路更进一步。并将于2025年1月14日开始实施。


19、2025.1.18日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服务规范》《知识产权交易服务规范》实施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服务规范》、《知识产权交易服务规范》等11项山西省地方标准的公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服务规范》适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构依法开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质押融资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交易服务规范》适用于依法设立的、能够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配套服务的交易机构为知识产权交易相关方提供的公开挂牌交易服务。上述两个标准将于2025年1月18日实施。


20、2025.1.20日起!《三门县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施行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 三门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门县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本政策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试行时间三年。


21、2025.1.23日起!《海口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施行


2024年12月16日,海口市知识产权局和海口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海口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该办法自2025年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2、2025.2.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已经2024年12月13日第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23、2025.2.1日起!《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施行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局令第81号),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24、2025.2.1日起!《江苏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施行


为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展会秩序,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


25、2025.2.1日起!《〈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施行


为加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推进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商标行政保护,提高保护效能,我们对《〈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沪知局规〔2020〕3号)进行了修订,已经2024年第2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予以印发。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月31日。


26、2025.4.26日起!《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施行


刚刚闭幕的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据悉,该条例是省委确定的重要立法项目,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年内审议立法项目,将于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


27、2025.4.26日起!《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施行


《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已由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


国外


1、2025.1.1日起!欧盟知识产权局公布2030年战略计划生效


2024年11月22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公布2030年战略计划(Strategic Plan 2030,简称SP2030),概述了未来五年的主要优先事项和目标。SP2030的重点是提供高价值知识产权(IP)产品和服务,增强客户体验,提高运营效率,确保可预测性、一致性和法律确定性。SP2030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旨在加强欧洲知识产权生态系统,为促进欧洲创新、竞争力和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2、2025.1.1日起!加拿大将开始实行专利期限调整PTA


2023年6月22日,加拿大通过了C-47法案将现行的专利法进行了修改,引入了期限调整PTA,以补偿CIPO因为延迟授权给权利人带来的损失,并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此条款将适用于2020年12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加拿大专利申请,同时,补充保护证书制度CSP的期限与优惠贸易协定的期限也将同时开始实施。


3、2025.1.1日起!加拿大知识产权局上调官费


根据加拿大《服务费法案》的规定,加拿大专利申请中大多数费用将根据消费者价格指数 (CPI) 每年进行调整。目前在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的2025年预计调整的费用如下,按照以往惯例,每年最终调整的费用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因此,最终调整后的费用可能与下方所列费用有出入。


4、2025.1.1日起!巴西新修改的专利法条例生效


巴西新修改的专利法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今年巴西知识产权所规定的PPH数量已满限额。


5、2025.1.1日后!越南知识产权法院将开始运作


2024年6月24日,越南国会审议通过了涉及《人民法院组织法》的重要修正案。该修正案含有9个章节和152个条款,为设立专门法院(包括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奠定了基础。据悉,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工作已经在进行之中,特别是在河内,那里正在开展法官的任命工作。知识产权法院预计将于2025年1月1日后开始运作。最高人民法院将会负责监督该机构的建立程序,确保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系统。


6、2025.1月起!乌拉圭正式加入PCT大家庭


自2025年1月7日起,乌拉圭将正式成为PCT成员国,2025年1月7日或之后提交的国际申请将可自动指定乌拉圭。截止到乌拉圭加入PCT条约为止,PCT成员国将从1978年1月最初的12个成员国,发展到2025年1月7日乌拉圭加入的158个。


7、2025.1.1日起!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批准的《知识产权条例》生效


位于首都阿斯塔纳的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于2024年11月15日批准了《知识产权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8、2025.1.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适用新官费标准


为了满足WTO中TRIPS协议的相关要求,乌兹别克斯坦近期正在修改其关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外观设计的相关法律,并修改国家税法以统一知识产权的收费。按照目前的规定,乌兹别克斯坦根据申请人国籍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官费。改法以后,无论是乌兹别克斯坦当地居民还是海外居民,都将适用统一的官费。对于海外申请人来说,官费平均降幅将达到75%左右。根据最新的规定,乌兹别克斯坦将于2025年1月1日起适用新的官费标准。


9、2025.1.1日起!马德里指定乌兹别克斯坦官费调整


自2025年1月1日起,马德里申请、后期指定乌兹别克斯坦的首类官费为272CHF,类别附加费为111CHF。续展首类官费为136CHF,类别附加费91CHF。


10、2025.1.1日起!马德里指定哥伦比亚官费调整


自2025年1月1日起,马德里申请、后期指定哥伦比亚的首类官费为260CHF,类别附加费为130CHF。续展首类官费为142CHF,类别附加费70CHF。


11、2025.1.1日起!巴西PPH计划的新一轮申请开始


2024年12月10日,巴西专利商标局(BPTO)发布了2024第48号法令(OrdinanceNO. 48/2024),该法令制定了PPH项目第五阶段的指导方针。根据新法令,参与PPH计划的新一轮申请将于2025年1月1日开始,到2029年12月31日截止。


12、2025.1.2日起!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推出商标争议解决“加快通道”试点计划


2025年1月2日起,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将推出一项新的试点计划,即商标争议解决程序的“加快通道”。该试点计划旨在加快商标注册、商标纠纷解决等程序进程,为寻求及时裁决的企业提供方便。


13、2025.1.10日起!《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将在乌兹别克斯坦生效


2024年10月10日,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正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递交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年)的加入书,成为该协定的第75个缔约方及海牙联盟的第81名成员。根据规定,《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将于2025年1月10日在乌兹别克斯坦生效。


14、2025.1.18日起!美国专利商标局2025财年商标费用调整正式法案生效


2024年11月1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2025财年商标费用调整正式法案。此法案将于2025年1月18日正式生效。此法案基本延续了该局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的拟调整价格草案。


15、2025.1.19日起!美国专利商标局费用变更生效


作为根据费用设定机构定期评估费用的一部分,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将会在一项最终规则中宣布更新的专利费用,自2025年1月19日起生效。这些费用调整将为该机构提供充足的资金,以切实有效地管理好美国专利系统,并继续朝着实现其战略目标迈进。


16、2025.1.19日起!美国变更海牙单独指定费


2024年12月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宣布变更海牙体系下的单独指定费,此次变更将于2025年1月19日正式生效。


17、2025.2.16日起!马德里指定冰岛官费调整


自2025年2月16日起,马德里申请、后期指定冰岛及续展的首类官费为257CHF,类别附加费为56CHF。


18、2025.2.18日起!马德里指定美国官费调整


自2025年2月18日起,马德里申请、后期指定美国的官费为530CHF/类。续展官费为287CHF/类。


19、2025.3.1日起!欧专局与葡萄牙签署检索合作工作协议将生效


12月10日,欧专局(EPO)局长与葡萄牙工业产权局(INPI)指导委员会主席签署了关于检索合作的工作协议。该协议将于2025年3月1日生效,INPI可以请求EPO对其国家申请进行检索,并就该发明的可专利性提出书面意见。葡萄牙是EPOrg签署检索合作工作协议的第18个缔约国。


20、2025.5.1日起!欧盟外观设计将适用新规费


早在2024年10月10日,欧洲理事会通过了两项新的法律文本,即《外观设计法律保护指令》的修订版和《共同体外观设计条例》的修订版。2024年11月18日,《新指令》和《新条例》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进行了公布,并于公布后的20天即2024年12月8日生效。按照规定,对于《新指令》,欧盟成员国将有36个月的时间将其纳入其国家法律体系。《新条例》将在生效后的4个月后开始适用。《新条例》将分阶段实施,大部分修正案将在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第一阶段),其他需进一步制定相关配套法规的修订条文,则会延至 2026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第二阶段)。


(原标题:2025.1.1起!这些国内外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2025.1.1起!这些国内外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2025.1.1起!这些国内外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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