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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的通知,其中提到: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
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的通知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申请日为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尼斯分类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修改内容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NCL12-2025 中文版和区分表修改内容 公开版.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NCL12-2025 中文版和区分表修改内容 公开版.pdf
(原标题: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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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2025.1.1日起!正式启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附修改内容(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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