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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驳回双方上诉,原被告上诉请求均不成立。”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郝思
10月15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发布了一则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了关于翱捷科技与上海移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芯通信”)、刘某等六被告之间侵害技术秘密案二审判决。
01提起商业秘密诉讼,索赔2.35亿元
据了解,移芯通信成立于2017年2月。公司创始人及开发团队大部分来自于知名手机芯片厂商马威尔公司。移芯通信成立不久就推出了自身的芯片产品,目前已推出了多款NB-IoT芯片、Cat.1bis芯片,蜂窝物联网芯片出货量位于国内第一,全球第三。
翱捷科技与移芯通信的这场纠纷,就与马威尔公司有着藕断丝连的关系。
2017年4月,翱捷科技与马威尔公司签订了一份《知识产权购买协议》,受让取得包括专有技术、方法、工艺、技术资料等专有或保密信息在内的马威尔公司及其子公司享有的移动芯片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
马威尔公司在中国设有全资子公司美满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刘某、邢某某、孙某某、翁某某、赵某五位自然人被告都曾就职于美满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并先后离职加入了移芯通信。
翱捷科技认为,几位自然人被告向移芯通信披露了相关技术秘密用于芯片研发,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获利巨大。
2020年8月,翱捷科技便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两则诉讼,主张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商业秘密、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35亿元。
02原被告双方上诉请求均被驳回
2022年6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两案并案审理,作出了一审判决。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翱捷科技所主张的技术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确认了翱捷科技就涉案技术秘密享有权利。但对于翱捷科技的诉请,基于现有证据不予支持,驳回了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同时表示,虽然被告并未提交其产品的代码进行比对,但法院认为尚不具备举证责任转移的条件。
对一审判决,翱捷科技和移芯通信均不服,各自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翱捷科技希望依法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移芯通信希望纠正翱捷公司就涉案技术信息享有权利及其他错误的事实认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双方上诉请求均不成立,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附:本次公告
(原标题:双方上诉请求均被驳回,索赔2.35亿的商业秘密纠纷案终审落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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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思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双方上诉请求均被驳回,索赔2.35亿的商业秘密纠纷案终审落槌(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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