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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吉林省光晖知识产权与广州市卓艺优品批发商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于9月3日开庭审理
据企查查公开数据显示,原告吉林省光晖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卓艺优品批发商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于9月3日开庭审理。
该案案号:(2024)粤0111民诉前调2904号,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资料显示:吉林省光晖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财务咨询;商标代理;版权代理;法律咨询等。
广州市卓艺优品批发商行成立于2021年8月,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电子产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等。(来源:IPRdaily综合企查查)
湖南金鹰卡通传媒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管理(商标)案将于9月4日开庭审理
据企查查公开数据显示,原告湖南金鹰卡通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管理(商标)案将于9月4日开庭审理。
该案案号:(2023)京73行初2178号,案由:商标行政管理(商标),审理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资料显示:湖南金鹰卡通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本5969.3346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来源:IPRdaily综合企查查)
#IPO那些事儿#
风和医疗IPO终止:存三项未决专利诉讼
因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风和医疗)的IPO申请于2023年6月30日获得受理,当年7月23日进入问询环节。在经过了一轮问询之后,8月23日晚,上交所网站更新,风和医疗及其保荐人中金公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风和医疗主营业务为创新型微创外科手术器械及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2020年度~2022年度)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于腔镜吻合器类产品等微创外科手术器械,产品结构较为单一。
在问询中,交易所就未决诉讼及其影响、核心技术来源和先进性、收入波动、期间费用等17个问题进行了问询。
该公司与强生存在专利纠纷。根据招股说明书,2019年9月,强生子公司伊西康和上海强生(合称“强生”)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四项诉讼,起诉风和医疗一次性使用腔镜切割吻合器产品及钉仓侵犯其专利权。
2021年9月及12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上述四项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其中,风和医疗在(2019)沪 73知民初658号及(2019)沪73知民初659号案件中败诉,法院判决该公司立即停止对强生专利的侵害并合计赔偿强生经济损失共计1020万元;风和医疗在(2019)沪 73 知民初 660 号及(2019)沪 73 知民初 661 号案件中胜诉,法院判决驳回强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强生和风和医疗分别于2021年10月和2022年1月对各自败诉的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强生针对(2019)沪73知民初660号提起的上诉已撤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9)沪 73 知民初 658 号、(2019)沪 73 知民初 659 号和(2019)沪 73 知民初 661 号案件尚未作出二审判决,公司仍有三项未决诉讼。
对此,交易所要求风和医疗说明,涉诉产品是否涉及核心技术,对应的自有授权专利情况,自有专利保护范围是否已涵盖涉诉产品的全部核心技术,发行人自有专利与强生2项涉诉专利的关系,发行人相关专利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此外,风和医疗存在重销售轻研发的情况,2020年度~2022年度,该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3822.22万元、5957.78万元、7549.98万元,合计约1.73亿元。而同期研发费用分别为1332.88万元、2307.75万元及3890.96万元,合计0.75亿元,三年销售费用约为研发费用的2.3倍。
具体来看,风和医疗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市场推广费和差旅费等构成。根据风和医疗对问询函的回复,2022年度,该公司销售人员为123人,人均薪酬为37.48万元,而同期,研发人员89人,人均薪酬31.70万元。(来源:第一财经)
#337调查那些事儿#
美国ITC发布对智能穿戴设备、系统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4年8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智能穿戴设备、系统及其组件(Certain Smart Wearable Devices,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98)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7月9日作出的初裁(No.12)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法国Circular SAS of Paris, France的调查。
2024年6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5月3日作出的初裁(No.8)不予复审,即将列名被告Guangdong Jiu Zhi Technology Co. Ltd.更正为Shenzhen Ninenovo Technology Limited,更正列名被告RingConn LLC.的地址。
2024年4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智能穿戴设备、系统及其组件(Certain Smart Wearable Devices,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98)。
2024年3月13日,美国Ouraring, Inc. of San Francisco, CA、芬兰Ōura Health Oy of Oulu, Finland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1,868,178、11,868,179、10,842,429),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印度Ultrahuman Healthcare Pvt. Ltd. of India、阿联酋Ultrahuman Healthcare SP LLC of United Arab Emirates、英国Ultrahuman Healthcare Ltd. of United Kingdom、中国广东Guangdong Jiu Zhi Technology Co. Ltd. of Zhongshan City, China、美国RingConn LLC of Wilmington, DE、法国Circular SAS of France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企业对特定水润皮肤磨削系统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4年8月6日,美国HydraFacial LLC f/k/a Edge Systems LL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水润皮肤磨削系统及其组件(Certain Hydrodermabrasion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违反了美国337条款。
美国Sinclair Pharma U.S. Inc. of Irvine, CA、英国Sinclair Pharma Limited of United Kingdom、中国浙江Huadong Medicine Co., Ltd. of China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爱尔兰EMA Aesthetics, Ltd. of Ireland、美国Aesthetics Management Partners of Cordova, TN、美国Advanced Aesthetics Services LLC of Miami, FL、美国James Vaughn d/b/a Advanced Aesthetics Services LLC of Hampton Bays, NY、韩国H.R. Meditech of Korea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格力电器申请注册双面女王商标,此前已推出售价近万元美容仪
近日,格力电器(000651)申请注册多枚“双面女王”“格力御龄魔杖”“格力双面女王”商标,国际分类涉及医疗器械、科学仪器,当前商标状态均为注册申请中。
在今年8月举行的格力冰洗生活电器战略发布会上,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宣布,格力已经研发了美容仪,并亲自为美容仪带货。她介绍说,只要用上一个星期,就会发现自己漂亮了,并鼓励现场经销商下单。据悉,格力美容仪的售价为9800元。(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联合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
近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省委员会等部门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全面承接各项重点任务,提出15项40条具体落实举措,重点服务黑龙江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新动能,为龙江科创型企业创新发展打造新引擎。
2022年,黑龙江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高质量构建起“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着力打造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四个经济发展新引擎,实现“换道超车”跨越发展;培育壮大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农机装备等五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轻工等六个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提质增效;着力推动服务业结构优化,加快推进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型制造、旅游康养、养老托育、文化娱乐等七个现代服务业发展。
近年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不断强化专利在产业链中的强链增效作用,推动“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壮大,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群体。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印发《黑龙江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培育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增加高价值发明专利产出,形成行业示范效应。截至目前,全省共拥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95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10家。据调查统计,2023年,黑龙江省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到65.2%,高于全国(51.3%)13.9个百分点。布局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依托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省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依托省交易集团建设省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依托哈尔滨工程大学、省农科院、品牌服务机构建设省海洋工程、现代农业、生物、高端装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逐步构建“1+1+4+N”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积极对接实体产业,不断提升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供给水平。依托省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于4月24日在哈尔滨工程大学举办“知惠龙江”专利转化运用大会,集中展示黑龙江省专利转化运用成果,活动发布“龙江普惠专利池”、先进技术成果知识产权转化目录、黑龙江省专利产业化助力中小企业成长路径等内容;大力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将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企业数量、产品数量纳入对市(地)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中,发挥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的技术支撑和数据底座作用,引导和支持“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主导产品通过试点平台备案认定,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支持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对完成专利产品备案并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的企业予以奖励。截至目前,累计备案企业535家,备案产品1220件,产品上年度销售额615.62亿元。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鼓励创新主体开展专利导航,推进实施产业链专利导航项目,系统梳理产业链上中下游市场及企业现状,围绕产业链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构建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池,全景式分析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竞争格局、企业经营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提高决策精准度和科学性。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石墨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现代农业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等11个重点产业领域专利导航项目,持续面向产业链创新主体分享发布。
下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落实《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发挥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推动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提升黑龙江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核心竞争力,为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来源:东北网)
安徽出台新政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该局联合安徽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深化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安徽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协同配合,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意见》结合安徽实际,在加强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社会共治、发挥鉴定机构技术支撑作用、发挥公证制度的职能优势、深化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做好知识产权法治工作宣传、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等八个方面,提出了37项具体举措。
《意见》明确,统筹推进《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立法,制定《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规章制度;推进市域、县域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国家级试点工作,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纳入地方法治政府相关考核和整体部署;完善安徽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复议、诉讼、仲裁等工作衔接;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共享;研究规范知识产权鉴定准入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知识产权鉴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公证机构为企业、科研院所和发明创造权利人的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等活动提供公证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力度;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安徽分中心和工作站建设,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常态化会商沟通机制,推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特殊标志、行政裁决、行政执法、仲裁、公证、调解、法律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依法平等维护各类企业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法治氛围。(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温州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出台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该规定旨在提升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和能力。《规定》共14条,指导企业在商业秘密识别、载体化、保密措施等方面加强自我保护。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由于保护难度大,企业常面临维权困境。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调研发现,许多企业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导致商业秘密侵权事件频发。
据了解,温州2022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城市,已累计建设省、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300多家。《规定》实施后,将为温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有助于打造全国商业秘密保护标杆城市。(来源:银柿财经)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思科被判赔6570万美元!
8月30日,德克萨斯州联邦法院陪审团裁定,思科系统公司需向视频聊天应用供应商Paltalk支付6570万美元的赔偿金,原因是其Webex网络会议产品侵犯了Paltalk在混合音频服务器技术方面的专利权,且未能证明某些权利要求无效。
据悉,此次诉讼始于2021年,Paltalk在德克萨斯州韦科联邦法院起诉了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的思科公司,指控思科公司直接侵犯了其名为“用于混合和非混合客户端会议的混合服务器架构”的专利。
思科发言人表示,公司将在庭审后动议中质疑这一判决结果,并将在必要时提出上诉。而Paltalk方面则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
尽管胜诉,Paltalk的股价在周五下午下跌了37%,至每股3.45美元。该公司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预计最终实际获得的赔偿金额不会超过判决总额的三分之一。(来源:天天IP)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吉林省光晖知识产权与广州市卓艺优品批发商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于9月3日开庭审理;《温州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出台(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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