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抖音视界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将于10月22日开庭审理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抖音视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音视界”)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于2024年10月22日将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粤1302民初11062号之一、之二】。
另据天眼查显示,抖音视界今年以来涉及案件多起。10月22日,抖音视界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粤1302民初11062号之一。另外还有多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待开庭审理。
公开资料显示,抖音视界成立于2012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0万美元,实缴资本3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韩尚佑,任职企业1家。(来源:IPRdaily综合天眼查)
#IPO那些事儿#
科拜尔IPO上会在即: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拥有9项国家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
据北交所网站信息,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拜尔”)北交所首发事项于8月23日上会审议,国元证券担任保荐人。
公开资料显示,科拜尔是一家专业从事改性塑料和色母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系列包括改性PP、改性ABS和普通色母、功能色母等,可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日用消费品、汽车零部件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四川长虹、美的集团、TCL等知名企业。
多年来,科拜尔注重研发团队建设,优先保障研发投入,把自主技术创新作为巩固行业竞争优势的根本方式,将自主研发产品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所属行业下游应用领域较多,各领域对材料性能要求各异,为此,公司在产品配方、工艺方面不断积累经验,形成了独有的产品配方库。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拥有9项国家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
凭借自身的研发和创新能力、良好的产品性能及快速响应能力,科拜尔近年来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6,165.05 万元、30,665.63 万元和 38,873.5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655.49 万元、2,923.10 万元和 4,523.95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盈利能力良好,经营业绩较为稳健。(来源:大众网)
#局里那些事儿#
国知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电子受理平台暂停对外服务!
尊敬的用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电子受理平台因全面升级维护,暂停对外服务。该平台涉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受理模块(http://dlbzsl.hizhuanli.cn:9000/)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检索模块(http://dlbzgl.hizhuanli.cn:9000/)。平台升级维护期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和下载等相关业务通过其他渠道正常开展。具体事宜可拨打电话010-61073610,61073356,62083750进行咨询,也可联系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业务处室(联系方式见附件)。
上述情况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省级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业务处室联系信息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26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附件:http://www.cnipa.gov.cn/art/2024/8/26/art_75_194359.html)(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食神”商标2400元起拍,23人竞买122.79万元成交
当年周星驰主演的电影《食神》火了一波,带热了“食神”商标。如今该商标进行了拍卖,不过卖了个好价。
8月20日至8月21日,珠海食神饮食策划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食神公司)管理人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拍卖珠海食神公司拥有的“食神”和“SHI SHEN”的商标,起拍价2400元,23名买家报名,竞价241次,最终以122.79万元成交。
此次拍卖的为珠海食神公司拥有的国际分类43的名称叫“食神”和“SHI SHEN”的商标。
“食神”商标2008年11月7日注册,目前专用权使用期限为2018年11月7日到2028年11月6日,“SHI SHEN”的商标2008年9月14日注册,目前专用权使用期限为2018年9月14日到2028年9月13日。
商标国际分类,也称为尼斯分类,是一种用于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的分类体系。它由尼斯联盟成员国采用,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大类,其中1至34类为商品,35至45类为服务。“食神”商标的国际分类为43类,属于餐饮住宿类。
据拍卖公告显示,珠海食神海鲜城饮食有限公司(唐家食神)自1999年开立并开始使用“食神”商标及标识,但未对商标办理注册登记,属于在先使用权人。
该标的起拍价2400元,保证金9000元,拍卖保证金超出起拍价的2.75倍,增价幅度为300元及其整数倍,23人缴纳了保证金报名,竞价241次后,最终以122.79万元为A3780买家拿下,较起拍价溢价51062.5%。(来源:上游新闻)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吉林印发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近日,《吉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经吉林省政府2024年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由吉林省财政厅会同吉林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起草制定。
《方案》将吉林省知识产权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7个方面38项内容。其中,分解落实国家方案明确的地方事权32项;根据吉林省工作实际,新增国家未明确的地方事权6项,主要包括专利奖评选及奖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等工作。
下一步,吉林将加强《方案》解读,指导省市县三级按照《方案》工作部署,落实好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全国第一位!今年上半年云南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数量达387件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上半年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数量和达成数量,云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数量达387件,居全国第一位;达成开放许可8件,居全国第三位。云南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取得实效,推动专利“下书架、上货架”,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增添了新动能。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由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这项制度有利于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24年1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开通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及合同备案受理业务,通过细化办理流程,为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指引。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举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面向全省各州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和专利代理机构宣讲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业务办理流程及专利转化运用有关政策,推进制度实施。
作为专利开放许可业务受理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昆明代办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三进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派出业务骨干赴大理、德宏、玉溪等7个州市专题宣讲专利开放许可制度,17个工作站靠前服务深入辖区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主动参与有效专利盘点入库等工作。截至2024年7月底,昆明代办处窗口共受理审批专利开放许可声明963件,对促进产学研合作,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支撑。(来源:云南网)
#知识产权那点事儿#
反制不正当竞争!商务部对欧盟进口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继6月中旬商务部宣布对欧盟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之后,我国再次拉起反补贴大旗。
8月22日,商务部发布信息称,商务部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中国奶业协会和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乳制品产业正式提交的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调查。
根据审查结果,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8月2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据商务部公告显示,乳制品工业协会提交的申请书主张,申请调查产品接受了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的补贴,欧盟相关乳制品产业(企业)可能受益的补贴项目共计20项。其中,有7项是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下的补贴项目,13项为爱尔兰、奥地利、比利时、意大利、克罗地亚、芬兰、罗马尼亚和捷克这8个欧盟成员国实施的补贴项目。
这是又一保障国内行业权益的新措施。(来源:华夏时报)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10月1日起生效!澳大利亚专利/商标新官费标准将调整
日前,IP Australia发布了《2024-2025年成本声明》(CRIS)草案,澳大利亚发明、外观设计申请和商标注册费用将有一定的增加,新官费标准将于2024年10月生效。
主要变化:
· 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将增加10%左右;
· 与专利异议和听证会有关的所有费用将增加一倍;
· 超过20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附加费将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缴纳,而目前的权项附加费一般是在授权阶段才缴纳;
· 外观设计的申请费将减少,授权后的实质审查费用将增加;
·撤销商标请求费用将增加;
· 商标异议请求提出的理由数量超出前三种。
(来源:页之码IP)
美国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起诉印度专利和外观设计助理审查长
2024年7月4日,德里高等法院作出了具有开创性的判决,为印度有关电子烟可专利性的议题注入了新的活力。由法官米尼.普什卡纳(Mini Pushkarna)率领的合议庭受理了美国菲利普莫里斯(Phillip Morris Products)提出的上诉。该公司就印度专利和外观设计助理审查长所作出的、关于驳回其涉及一种“具有多材料基座的气溶胶产生物品”的专利申请的决定提出了质疑。这一判决不仅凸显出当前有关电子烟条例的拉锯战,同时还重新引发了人们有关“公共道德在专利法中的适用”的大讨论。
引起争议的专利申请
菲利普莫里斯的专利申请(编号为201617028283)一直都充满了争议。这件旨在创造出更加精密的电子烟的发明从一开始就遭到了质疑。专利审查长援引了印度《专利法》第3条b款,该条款将那些被认为是违反了公共秩序或道德、或对生命与健康造成了损害的发明专利排除在外。此外,2019年的《禁止电子烟法》彻底禁止了电子烟的生产、制造、进口、出口、运输、销售、分销、储存和广告活动,这也是申请被驳回的一个重要理由。
菲利普莫里斯的强力辩护
在上诉过程中,菲利普莫里斯对审查长关于《专利法》第3条b款的解释以及2019年《禁止电子烟法》的影响表达了强烈反对。该公司提出了一个“双管齐下”的论点,重点关注了创造性和公共道德。
首先,他们对与创造性有关的反对意见提出了异议。菲利普莫里斯强调,将多个现有技术文件结合起来挑战创造性步骤的做法被称为“马赛克”,本质上反而暗示了非显而易见性。他们引用了一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认为只有当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努力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得出发明时,才会允许出现这种组合。他们进一步强调了这一点,并提到了Biogen Inc诉Medeva plc以及F. Hoffmann-La Roche诉Cipla Ltd.的案件,指出创新步骤在于所设计的具体解决方案,而不仅仅是一般的方法或目标。
其次,针对第3条b款,菲利普莫里斯直面了公共道德这个模糊的概念。他们认为,该法并没有定义“违背公共道德”一词,导致在适用相关规定时会出现一定的主观性和不一致性。他们表示,该公司的发明旨在减少吸烟所带来的有害影响,而不是对人类、动物或者植物造成严重的伤害。
此外,他们还指出,印度专利局只为传统烟卷授予专利,而拒绝电子烟的专利,其中存在着不一致之处。他们还提到了《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等国际协定,并认为在发明能够以其他方式获得专利保护时,这些条约可以防止专利局仅基于印度国内的法律就驳回申请。
审查长作出驳回决定的理由
在驳回菲利普莫里斯的申请时,审查长的主要依据就是有关第3条b款以及2019年《专利法》的解释。审查长辩称,为政府命令禁止的发明授予专利会造成一定的模糊性,并与公共卫生政策相抵触。同时,该驳回决定还否定了上述国际协定的关联性,表示第3条b款与TRIPS的规定是相一致的(即需要排除对公共健康有害的发明)。审查长认为全面禁止电子烟的2019年法案支持了自己的立场。
重新评估电子烟的可专利性
高等法院受理上诉的决定为印度重新评估电子烟的可专利性奠定了基础。1940年《药品和化妆品法》第3条d款对于电子烟的定义,以及2019年法案所施加的严格禁令,均阻碍了该领域的创新工作。上述禁令使专利申请人以及企业处于一个不太稳定的境地,并扼杀了一个可能会带来某种变革的行业。传统香烟是合法的,而电子烟需要面临彻底禁令的悖论是这场辩论的核心。受2019年法案的影响,印度专利局在授予电子烟申请以专利保护时往往会出现犹豫不决的情况,这引起了有关专利法适用的一致性与公平性的讨论。如果一件发明符合创造性和非显而易见性的标准,那么其就应该获得专利权,并根据相关的法律单独管理后续在商业层面上出现的各种限制。
基于对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主观解释而拒绝授予专利权,这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如果申请被驳回后政府的政策发生了变化,那么申请人将会面临巨大的商业损失。他们可能会失去先发优势。此外,尽管存在着与健康有关的限制条件,但电子烟的国际专利授权实践表明,印度或许可以重新考虑其立场。
双赢的前景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为电子烟发明授予专利实际上可以通过保持专利权的排他性并对专利所有人作出限制来支持达成公共卫生目标。这一论点虽然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被审查长所接受,但也提出了一个值得人们考虑的有趣角度。
结语
德里高等法院决定接受菲利普莫里斯的上诉,此举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程序步骤,而是正在进行的、有关公共卫生政策与专利法交叉点的对话中的关键时刻。随着案件的进展,它无疑将成为印度如何应对具有重大公共卫生影响的产品复杂可专利性的风向标。这一结果可能会重塑电子烟创新事业和专利法的格局,为未来的案件树立起重要的先例。(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国知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电子受理平台暂停对外服务;10月1日起生效!澳大利亚专利/商标新官费标准将调整(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