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2024年7月25日(周四)晚上19:30-21:00,我们直播间不见不散!”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近年来,企业及个人愈发重视商标的注册及保护。尤其是经营多年、且商品及服务已经在本地区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情况下,打造本企业“主打品牌”。后续为保护自身的商誉不受侵权的困扰,又考虑在不同行业、不同商品类别“延续性注册”。但申请时被他人提出异议、或成功注册后却被他人以“近似、缺显、误认、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连续三年不使用”等理由向国知局提出无效请求的案件屡见不鲜。
如果以上情况正发生在您的企业,那么需要通过哪些方法能够保护自身权益?若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被国知局无效,后续走诉讼争取的成功率如何?需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如何搜集证据?
本次直播,将要重点向大家介绍五件因“商标近似、缺乏显著特征、连续三年不使用”而导致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的诉讼思路和解决方案。
直播时间
2024年7月25日(周四)19:30-21:00
主办单位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直播讲师
陈绪飞 律师
扫描长图底部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进入直播间↓↓↓
主讲人介绍
陈绪飞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
业务专长:
陈绪飞律师侧重于承办商标案件。对商标驳回复审、商标撤三、商标无效等案件有着长期、深入的研究。办理案件能够从审判者和当事人的双重角度去分析研判案件,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从而向当事人提供明确精准的诉讼策略。同时熟悉承办法官的审判思路和庭审特点,能够根据不同法官、不同案件,灵活把握庭审,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从业经历:
陈绪飞律师加入高沃律师事务所之前,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十余年。曾协助欧洲、美国、日本等不同国家企业在华申请商标及专利,以及配合企业维护商标、专利的行政权利,共同打击涉及商标、专利、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曾于2017-2020年担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人民陪审员,其间审理了涉商标、专利、著作权案件一千余件,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经验。
课程大纲
一、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之前需要做足哪些调研和准备工作,以避免仓促注册而带来的风险。
二、商标行政案件、商标民事案件的区别及关联。
三、 经典案例分享。
1、上海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驳回复审”案件。
(案件争议焦点:商标法第10条第一款七项,商标文字是否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2、浙江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驳回复审”案件。
(案件争议焦点:商标法第30条,文字商标是否构成近似的问题)
3、古巴罗瓦伊纳雪茄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撤销复审决定”案件。
(案件争议焦点:商标法第49条,你的商标是否在指定三年期间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4、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无效宣告”案件。
(案件争议焦点:商标法第11条:什么是商标的“显著特征”)
5、四川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驳回复审”案件。
(案件争议焦点:商标法第10条第一款八项:商标文字是否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2024年7月25日(周四),我们直播间不见不散!
点击阅读原文链接
可直接进入直播页面!
(原标题:商标注册人、使用人如何应对商标案件,以及由此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商标注册人、使用人如何应对商标案件,以及由此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