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规范指引》主体部分共四章四十二条,涉及总则、外向内专利服务、内向外专利服务、附则四个部分,立体化覆盖了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的各流程、各环节。”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近日编制并发布《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规范指引》,供专利代理机构使用,目的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有关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等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国际服务水平。
专利代理机构的涉外服务是沟通国内外专利的申请、维权和交易的重要桥梁,对于促进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国际保护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专利代理的涉外服务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指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指引》主体部分共四章四十二条,涉及总则、外向内专利服务、内向外专利服务、附则四个部分,立体化覆盖了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的各流程、各环节。
下一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地做好对代理机构的指导,规范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行为,提升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水平,促进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的健康发展。
《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规范指引》 发布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等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国际服务水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编制了《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供专利代理机构使用。
《指引》主体部分共四章四十二条,涉及总则、外向内专利服务、内向外专利服务、附则四个部分,立体化覆盖了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的各流程、各环节。
专利代理机构的涉外服务是沟通国内外专利的申请、维权和交易的重要桥梁,对于促进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国际保护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专利代理的涉外服务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指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地做好对代理机构的指导,规范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行为,提升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水平,促进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的健康发展。
附件:
1、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规范指引
2、《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规范指引》解读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1:
附件2
《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规范指引》解读
日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编制了《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供专利代理机构使用。
一、出台《指引》的主要背景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要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要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提出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国际化发展,建立重要市场国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对接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国际服务水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编制《指引》旨在规范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行为,提升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水平,促进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的健康发展。
二、编制《指引》的依据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工作做出明确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为专利代理机构涉外工作提供基本法律保障。《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设置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专门内容。
三、《指引》的内容
《指引》共计四十二条,包括总则、外向内专利服务、内向外专利服务、附则四个部分。其中:
1.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包括制定本指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原则。
2.外向内专利服务(第四条至第二十一条)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外向内专利代理(第四条至第九条)包括接受委托、案件基本信息的确定、立案、申请文件的准备、提交文件的制作、提交后续工作六个内容;第二部分外向内专利争议代理(第十条至第十六条)包括外向内专利争议的范围、接受委托、案件基本信息的确定、立案、专利争议应对的准备、专利纠纷处理的参与、专利纠纷处理结果的通知和后续工作七个内容;第三部分其他外向内专利事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包括外向内专利事务的范围、接受委托、立案和准备工作、设计作业方案和执行、出具报告五个内容。
3.内向外专利服务(第二十二条至第四十条)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内向外专利代理(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八条)包括接受委托、立案、境外专利代理机构的选择、保密审查请求、申请文件的准备、申请文件的提交、提交后续工作七个内容;第二部分内向外专利争议代理(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包括内向外专利争议的范围、接受委托、案件基本信息的确定、立案、专利争议应对的准备、专利纠纷处理的参与、专利纠纷处理结果的通知和后续工作七个内容;第三部分其他内向外专利事务(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条)包括内向外专利事务的范围、接受委托、立案和准备工作、设计作业方案和执行、出具报告五个内容。
4.附则(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二条),包括指引未尽事项处理原则和施行时间。
四、《指引》的使用
专利代理机构在提供涉外服务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本次发布的工作指引,是本市相关部门为帮助专利代理机构提升涉外服务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促进专利代理机构的国际化发展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既非具有约束力、应当执行的规章制度,也不构成具体的规范性文件,本指引未明确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指南等执行。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考选用指引部分内容,构建形成符合企业实际的涉外专利代理服务体系
(原标题:《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规范指引》发布)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涉外服务规范指引》全文发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