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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全文发布。”
近日,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山西省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重点打击无资质机构采取分散提交、分环节代理、通过有资质机构提交等方式规避监管的违法行为,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并对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严格实施“双处罚”。对专利代理机构不以机构名义提交申请的行为,将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全面检查其各项执业行为。法整治专利发明人“挂名”行为,加强对大量代理发明人变更行为和通过网络提供“挂名”服务行为线索的排查,深挖背后关联的代理机构,实施重点监控和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
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太原代办处:
现将《山西省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山西省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4〕6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转变行业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推动跨区域协同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发展质量,为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监管属地责任,强化监管力度
1.持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积极推进专利代理委托执法,充分调动市、县监管力量。省局做好委托执法的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监管的规范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加强与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沟通交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2.强化重点行为监控。要按照管辖权限,对辖区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立监控追踪机制,及时掌握并关注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涉及司法案件、人均代理量异常、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涉外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等重要情况,对机构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代理师未落实签名责任制等行为,要提高日常检查频次,及时提醒谈话,敦促限期整改,必要时要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向社会公示处理结果。
3.做好日常监管。全面做好全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发现异常,按照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严肃查处。指导各市根据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备案情况,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
(二)规范代理行为,提升代理质量
1.重点打击团伙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积极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线索,组织相关代理机构配合撤回申请、开展自查自纠,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严厉查处。重点打击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冒用身份信息专门编造专利的团伙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查通过非正常专利申请骗取政府奖励补贴、偷逃税款等行为。
2.持续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重点打击无资质机构采取分散提交、分环节代理、通过有资质机构提交等方式规避监管的违法行为,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并对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严格实施“双处罚”。对专利代理机构不以机构名义提交申请的行为,将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全面检查其各项执业行为。
3.从严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行为。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恶意“撤三”、抢注囤积、注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恶意制造同日申请等行为的排查监控,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从严查处,必要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督促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完善备案信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恶意申请筛查机制,不断提升合法规范经营意识。
4.综合治理冒用官方名义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规范宣传,以合法正当的方式招揽业务。严格规范在搜索引擎等网络平台上冒用官方名称、标识等招揽业务的行为。在依法整治相关代理机构的同时,及时督促相关网络平台删除链接、健全内部筛查管理制度、主动规范展示内容。依法整治专利发明人“挂名”行为,加强对大量代理发明人变更行为和通过网络提供“挂名”服务行为线索的排查,深挖背后关联的代理机构,实施重点监控和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加强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防范代理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声称有内部快速授权渠道等方式而谋取不法利益,对违规机构要及时采取行政约谈、行业自律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不再受理其快速预审请求。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信用监管。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专利代理信用评价工作,做好本省机构和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计分、修复审核等工作,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强化知识产权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对于守信主体给予激励措施,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对失信主体实施协同限制,实施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组织开展自律惩戒,线索调查等工作,协同做好舆情应对,形成监管合力。组织开展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落实执业宣誓制度,培养和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服务的执业精神。
(三)强化机构自治。积极督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合规报告等制度,促进机构合法规范经营。组织开展分级分类代理能力培训活动,提升机构和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树立质量优先价值导向,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代理监管人员力量和工作条件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局要严格依法核查上级部门转办的案件线索,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做出处罚的要及时向省局报送行政处罚决定书。省局将根据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视情组织督办。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投诉电话,依法加强监管信息公示,指导各类创新主体慎选、优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各类代理违法行为,加大社会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及时总结并报送典型案例。各市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分析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构建长效机制的建议。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益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
(原标题: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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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加强排查专利发明人“挂名”行为并重点监控,对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实施“双处罚”│附通知(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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