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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里那些事儿#
关于注销五常市背荫河海杰油米加工厂等43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的公告(第575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因企业已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已注销等情形,决定注销五常市背荫河海杰油米加工厂等43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43家注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15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4/19/art_575_191706.html?xxgkhide=1)(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关于核准黑龙江佰禾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576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生产汤原大米、洞庭(山)碧螺春茶、安吉白茶、庆元香菇、岑溪古典鸡、横县茉莉花茶、六堡茶、藏毯、固原马铃薯、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哈密瓜等11个产品的42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42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15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4/26/art_575_191953.html?xxgkhide=1)(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2023年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发布,新增授权专利7.49万件
记者从4月25日下午召开的2023年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湖南省新增授权专利7.49万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5万件;专利转化成果显著,企业专利产品销售额达2172亿元。
2023年,湖南省坚持坚持司法与行政协力,依法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聚焦侵权假冒多发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执法6023次,查处案件1511件;查办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53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立案1624件,结案1494件。法院系统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万件,审结1.4万件。检察机关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25件56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17件1474人。此外,版权、公安等部门各自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形成了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益于逐步完善的保护和维权机制。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行刑纪衔接贯通机制,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长沙海关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协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在一系列保护工作下,湖南省知识产权实现质、量新突破。去年湖南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5万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95件;商标有效注册量突破110万件,其中驰名商标总数达410件;新增地理标志12件,地理标志使用率大幅提升,年产值超千亿元;版权方面,全年作品著作权登记24.13万件;专利转化成果显著,全年专利出让8202次,专利许可4100次,专利质押金额达58亿元,企业专利产品备案2346件,销售额达2172亿元。(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蒋诗雨)
南京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上线
近日,南京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上线。该平台作为知识产权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实现知识产权办事“线上一张网”“线下一站式”,加快推进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集约化和高效化。
记者了解到,该平台由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成。平台设置了三大智能板块,知识产权一网通办、网上办事、分类检索,与南京市政务系统进行有机衔接,做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平台有三大核心亮点。一是政务事项强耦合,平台集成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等多门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多方共享。二是保护服务多元化,涵盖行政、司法、海关、公证、仲裁、维权、调解等多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多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三是检索资源全覆盖,全面归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裁判文书、标准和企业信用信息等官方信息检索资源,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资源获取的便利度,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效能。(来源:南京日报)
武汉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进行信用评价
近日,湖北省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武汉工作推进会举办,会上介绍,湖北获批全国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省份,武汉将对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进行信用评价。
据介绍,近年来,武汉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推进以商标为载体的品牌经济发展,在政策供给、运营推广、协调联动上持续打出“组合拳”,相关案例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政策措施类优秀案例,在全国推广。
此次湖北省获批为全国五个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省份之一,从2024年1月开始为期1年的试点。期间,全省将对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和管理。武汉市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数量占全省近七成,是信用评价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标代理机构对全市商标事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通过本次工作会,贯彻落实国家、省商标信用评价管理工作部署,推动以信用评价为载体的商标代理监管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优化全市商标代理服务环境,以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满足市场主体创新创业需要,促进全市商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各区要强化信用监管责任,建立商标代理信用评价工作与日常监管、政策支持、评优奖励等联动机制,坚决打击未经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维护行业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环境。
各机构要依法维护行业发展良好秩序,对标对表争创A+级机构,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信用评价工作,共同打造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会上,江汉区市场监管局与商标代理机构代表签订《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承诺书》,省知识产权局商标和地理标志处、省商标品牌与地理标志研究院专家解读商标恶意注册及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政策。
会议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湖北省商标品牌与地理标志研究院指导,市市场监管局主办、江汉区市场监管局承办。省、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各区知识产科负责同志及全市商标代理机构代表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来源:湖北日报网 记者:何婧 通讯员:王智 郑恋)
《202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
在浙江举行的长三角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202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23年,江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多项指标继续走在全国前列。2023年江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2.15件,连续8年保持全国省区第一;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3.24件。全省专利授权量44.7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0.79万件,同比增长20.90%。在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全省获中国专利金奖4件、银奖6件、优秀奖96件;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1件、银奖4件、优秀奖3件,获奖总数位居全国第三位。
2023年,全省13个设区市持续推进“1+13+N”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南京市、苏州市、南通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连云港市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省累计获批国家级保护中心9个;宜兴、常熟、海安市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全省累计获批国家级快速维权中心6个。
2023年,江苏知识产权保护在多项改革试点中取得积极进展。常州保护中心获批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全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达4家,居全国第二。《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审查规范》印发,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正式上线,登录用户已超25000个。
2023年,江苏知识产权赋能产业发展表现突出。白皮书显示,聚焦省“1650”产业体系,新建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16个,累计达115个,带动市县培育项目628个,布局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国家级7个、省级10个、市级33个,全面覆盖先进制造业集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突破800亿元,惠及企业5000余家。举办7场“专利(成果)拍卖季”专场活动,年度达成交易350项,成交金额1.54亿元。全省地理标志及相关产业年产值超过2000亿元,带动就业人口1500万人。(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IPO那些事儿#
国宏工具IPO:发明专利不够收购来凑?前任保荐券商辅导多年无果
近日,证监会拟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标,旨在坚守板块功能定位,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强化科创属性要求。
本次《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修订的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将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二是将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由“5项以上”调整为“7项以上”;三是将“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 20%”调整为“达到 25%”。
国宏工具申报IPO时共有10项发明专利,其中4项来自报告期内收购的标的公司。如果没有收购,国宏工具发明专利数量达不到新规的7项。更重要的是,国宏工具收购来的4项专利仅贡献5%左右的收入,90%以上的收入都是来自原有的6项。与同行可比公司相比,国宏工具的发明专利数量、研发费用、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等指标皆垫底,且差距明显,公司技术先进性待考。(来源:新浪证券 出品: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IPO再融资组/郑权)
北芯生命IPO:近两年多无发明专利,会议费高被问询
2023年9月30日,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芯生命)科创板IPO完成了第一轮问询。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因财报更新中止了上市进程。
招股书显示,北芯生命是一家专注于心血管疾病精准诊疗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的核心产品血管内超声(IVUS)诊断系统为中国首个获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自主创新 60MHz 高清高速国产 IVUS 产品。
据公司提供的上市资料显示,此次IPO,北芯生命计划用4.6亿元募集资金扩大产能,而同期该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并不高,其核心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仅在六成左右。新增产能如何消化?值得关注。此外,在业绩仍亏损的情况下,该公司的核心产品的海外销售单价持续下降,该公司过去几年毛利率持续上升的势头能否维持?近两年多,北芯生命没有取得发明专利,且其销售费用中的会议费高企被发审委问询。(来源:电鳗财经)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清华”诉“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开庭
4月26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清华大学与北京清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30余家媒体、平台全程直播,直播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栏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联合制作。
庭审中,清华大学认为,清幼教育未经许可,存在三项侵权行为:一是在其经营的官网、官微等对外宣传中大量使用“清华”字样及标识;二是其官方网站域名使用拼音“qinghua”;三是其以“清华大学”名义与第三方开展合作办学,向第三方授权使用带有“清华”字样的名称和牌匾,前述行为侵害了清华大学享有的涉案商标权,且其第一项、第三项亦属于擅自使用清华大学有一定影响的学校名称及简称,构成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请求判令清幼教育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52520元。
对此,清幼教育辩称,其涉案行为不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清幼教育的使用行为有相关授权和合作依据,其控股股东慕华成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附属的北京市清华洁华幼儿园曾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共同开展幼教合作,成立清华幼教资源中心,向全国推广清华幼教在线课程,后慕华成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其开展相关的合作推广活动,其侧重于使用“清华幼教”,故其使用行为存在权利基础。清幼教育从事的是幼儿教育,而清华大学的知名度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领域,双方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清幼教育也并非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相关标识。故清幼教育请求驳回清华大学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围绕涉案行为是否有授权依据、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应如何承担、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辩论。庭审最后,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法庭未当庭宣判。
今年4月26日为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的80名学生现场观摩了此次庭审。线上直播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颖、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王筱磊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提问。杜颖表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希望能通过这起案件,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规范行为、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促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作者:余亚如)
“懂球帝”商标被知名体育平台“直播吧”竞得
4月28日,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懂球帝”等 40 个商标最终以2091.8624 万元成交。竞得者为国内知名体育平台“直播吧”的运营公司厦门傲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懂球帝曾为国内最大的足球论坛,近年来其全资股东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经纪纠纷不断。阿里拍卖显示,本次懂球帝相关商标拍卖,其评估工作始于 2023 年 8 月份,依据为北京市一中院执行的(2023)京 01 执 293 号《北京天星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仲裁一案》。(来源:36 氪)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三星在德国被判侵犯大唐4G专利,影响几乎所有在售智能手机
据德媒heise online报道,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本月早些时候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星电子在生产的移动通信设备中侵犯了由大唐拥有的4G标准必要专利。
本次诉讼涉及手机在不同TDD蜂窝小区间无缝切换以保证持续连接的专利技术。大唐于2021年8月20日从中国信通院处获得该专利在德专利权。
判决书显示,三星需就自2021年8月20日起在德国销售的几乎所有(因为基本都支持4G网络)智能手机支付固定赔偿;目前市场上流通的所有相关型号也需要被销毁。
该判决还不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大唐目前没有选择在缴纳至少250万欧元的保证金的前提下临时强制执行 。
在一审诉讼中三星和大唐双方就什么是标准必要专利授权中的FRAND原则存在很大争议。
三星认为大唐没有按照这一原则给出恰当的授权协议,提出了抗辩,但这一诉讼申请以失败告终。
此外三星在审理过程对案件关联的专利提出了无效诉讼,但慕尼黑地区法院拒绝因无效诉讼暂停侵权诉讼。
三星发言人称:“三星将彻底审查法院判决,并确定适当的法律行动,包括可能的上诉。我们计划根据法院判决采取措施,确保我们的客户及其用户体验不受判决影响。”(来源:IT之家)
5月1日起,韩国商标共存同意制度正式生效!
2023年10月6日,韩国知识产权局局长李仁实(이인실)宣布,旨在引入商标共存同意制度的《商标法》部分修正法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2024年4月18日,韩国特许厅发布了《关于实施商标共存同意制度的通知》,作为为方便申请人而完善商标制度的举措,韩国特许厅将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商标共存同意制度。(来源:IPRINTL)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清华”诉“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开庭;三星在德国被判侵犯大唐4G专利,影响几乎所有在售智能手机(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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