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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24:00。”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推荐单位推荐的专利项目或发明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单位;发明人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二)满足《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条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4〕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局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推荐的条件
由我局作为推荐单位推荐的专利项目或发明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单位;发明人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二)满足《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请按《通知》要求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专利奖业务)”完成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项目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一份300字以内的项目简述文档,介绍本项目(本人)的相关优势、特点,以电子件(WORD格式)发送至我局工作邮箱。
(二)我局对单位及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申报数量择优推荐。
三、时间要求
由我局推荐项目(个人),请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24:00前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邮件报送简述文档,未按时系统填报及邮件报送文档的不予推荐。
四、其他要求
通过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发明人自荐的我市单位及个人,请于2024年4月24日前将备案信息(含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联系人、手机号及电子邮箱,见附件2)发送至工作邮箱,以便落实好相关嘉奖政策,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相关预算。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
联系电话:0755-83070173
工作邮箱:yangcs@mail.amr.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附件2: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备案信息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附件2: 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备案信息表.doc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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