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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公布关于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近日,教育部公布关于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据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显示,共有7所学校新增知识产权专业,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德州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疆政法学院。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高函〔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有关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对各地各高校向我部申请备案的专业予以备案;根据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确定了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并将资源勘查工程、护理学、助产学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现将备案和审批结果(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2)一并予以公布。请各地各高校加强对新设专业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教育部
2024年2月4日
附:
104所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名单
(截止2022.2.22,共104所)
2003年设置1所
华东政法大学;
2004年增设1所
华南理工大学;
2005年增设3所
暨南大学、重庆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大学;
2006年增设1所
杭州师范大学;
2007年增设1所
浙江工业大学;
2011年增设10所
浙江工商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福建工程学院、南昌大学、烟台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广西民族大学、重庆邮电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2012年增设25所
中南民族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保定学院、石家庄学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上海政法学院、苏州大学、安徽大学、铜陵学院、淮北师范大学、宜春学院、河南师范大学、安阳工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重庆交通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政法学院、新疆大学;
2013年增设17所
华中师范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池州学院、青岛农业大学、聊城大学、山东女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河南科技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师范大学、郑州成功财经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重庆工商大学、宜宾学院、兰州商学院;
2015年增设2所
泰州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
2017年增设10所
重庆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大庆师范学院、上海大学、淮阴师范学院、三江学院、嘉兴学院、安庆师范大学、九江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2018年增设5所
南京工业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郑州大学、西华大学、四川文理学院;
2019年增设13所、撤销1所
【增加13所】
北京吉利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学院、萍乡学院、许昌学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湖南工业大学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肇庆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凯里学院、大理大学、西北大学;
【撤销1所】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2020年增设5所
河北金融学院、福建江夏学院、华东交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广西警察学院。
2021年增设7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青岛工学院、河南工程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莞理工学院
2022年增设5所、撤销1所
【增加5所】
太原师范学院、浙江万里学院、菏泽学院、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备注:河南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于2013年获得,本次新增的知识产权专业为“第二学士学位”)、湖南理工学院
【撤销1所】
淮北理工学院
2023年增设7所
【增加6所】
太原科技大学、江苏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浙江工业大学、重庆邮电大学、甘肃政法大学
2024年增设7所
【增加7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德州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疆政法学院
我国高校现有知识产权学院名录
(截至2020.4.26,共45所)
1、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1993年9月)
2、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1994年7月)
3、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3年3月)
(2003年11月)
5、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4年9月)
6、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4年11月)
(2005年4月)
8、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5年7月)
9、山东师范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5年9月)
10、中山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5年11月)
11、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5年11月)
12、南京三江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05年11月)
13、青岛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6年6月)
14、中国计量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6年8月)
15、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
(2007年12月)
16、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8年11月)
17、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09年9月)
18、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0年3月)
(2010年6月)
(2011年5月)
21、浙江工贸学院温州知识产权学院
(2013年9月)
22、浙江工商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4年3月)
23、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4年9月)
24、四川理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4年12月)
25、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知识产权学院
(2015年2月)
26、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5年11月)
27、辽宁大学辽宁知识产权学院
(2016年4月)
(2016年5月)
29、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6年9月)
30、青岛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6年12月)
31、河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7年4月)
32、沈阳工业大学中德知识产权学院
(2017年4月)
33、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7年5月)
34、西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7年6月)
35、滨州职业学院滨州知识产权学院
(2017年11月)
36、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知识产权学院
(2017年11月)
(2017年12月)
38、天津工业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8年1月)
39、济宁理工职业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8年4月)
40、保定学院知识产权与财经学院
(2018年5月)
41、河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8年11月)
(2019年12月)
43、河南经济技术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
45、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中欧知识产权应用学院
(2020年1月)
我国现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名录
(截至2020.4.26,共26个)
1、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湖南)基地
(湖南大学)
2、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东)基地
(烟台大学)
3、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
(同济大学)
4、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湖北)基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安徽)基地
(中国科技大学)
6、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
(华南理工大学)
7、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
(重庆理工大学)
8、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苏)基地
(南京工业大学)
9、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
(西北大学)
10、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黑龙江)基地
(东北林业大学)
11、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新疆)基地
(新疆大学)
12、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
(郑州大学)
13、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
(大连理工大学)
14、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西)基地
(山西大学)
15、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浙江)基地
(中国计量大学)
16、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
(厦门大学)
17、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吉林)基地
(吉林大学)
18、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苏)基地
(江苏大学)
19、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四川)基地
(四川大学)
20、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
(广东IP中心)
21、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西)基地
(华东交通大学)
22、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南海)基地
(南海区IP协会)
23、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温州)基地
(浙江工贸学院)
24、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苏州)基地
(苏州工业园区)
25、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
(深圳大学)
26、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
(珠海横琴平台)
来源:IPRdaily综合教育部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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