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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3月22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合并公开开庭审理刘某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三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IPO那些事儿#
舒普智能IPO折戟:专利纠纷致部分产品销售受限痛失德国市场
资料显示舒普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舒普智能”)IPO被终止。舒普智能曾计划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舒普智能计划募资6.7亿元,其中,3.57亿元用于年产30,000台智能化缝制设备建设项目,1.5亿元用于智能物流搬运及仓储系统产业化项目,6566.8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资料显示,舒普智能是一家从事服装、鞋帽、箱包、汽车缝制零配件等行业自动化和智能化缝制设备及相关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及提供时尚产业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
招股书披露,舒普智能是国内较早从事特种缝纫设备的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积淀和产业实践,公司入选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共拥有境内专利权467项,其中发明专利112项、实用新型专利301项,拥有境外专利16项,还主持或参与起草了14项国家标准、轻工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
然而,稳定发展的同时,十余年来舒普智能还处于专利纠纷缠身的状态。
2010年,舒普智能控股股东浙江舒普与兄弟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兄弟”)围绕430电子套结机(以下简称“430机型”)(专利号:200410095796.X、200510056264.X)、1310、2210、3020花样机(专利号:200510056229.8)、9820圆头锁眼机(以下简称“9820机型”)(专利号:200610054932.X)进行了多起专利侵权的民事诉讼、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及与之相关的专利行政诉讼。2013年日本兄弟在德国提起针对浙江舒普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
2021年6月,舒普智能、浙江舒普与日本兄弟签署和解协议,舒普智能及浙江舒普需于2025年2月26日前向日本兄弟分期支付和解费合计1600万元。其中,舒普智能需支付和解费14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833万元。
此外,和解协议还限制舒普智能430机型、花样机的OEM客户范围,并限制舒普智能在德国销售刻有“SUPREME”标牌的430机型、1310、2210、3020花样机、9820机型。
从销售区域来看,报告期各期舒普智能实现的境外收入分别为1.66亿元、1.51亿元、1.8亿元和1.33亿元,各期占比均超三成,2022年上半年公司境外收入占比接近四成。招股书称,舒普智能境外收入主要集中在越南、印度、印尼、孟加拉等东南亚和南亚地区。因此,在德国销售受限的产品占比及收入情况未知,该受限情况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影响几何还需舒普智能近一步披露。(来源:IPRdaily综合中国网财经、腾讯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风神股份拟与PTN签署《专利和专有技术分许可协议》
近日,风神股份披露关于签订《终止和解除协议》及《专利和专有技术分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与Pirelli TyreS.p.A,(以下简称“倍耐力”)签署《终止和解除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与Prometeon Tyre Group S.r.l.(以下简称“PTN”,曾简称“PTG”)签订《专利和专有技术分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倍耐力于2016年7月15日签订《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及技术协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就倍耐力授予公司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及技术协助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倍耐力对原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签署《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及技术协助协议之第一修正案》(与原协议合称为“《许可协议》”),将原协议中技术协助的履行方由倍耐力变更为PTN并签署《技术协助协议》。
根据《许可协议》《技术协助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倍耐力签署《终止协议》,自2024年1月1日起终止《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终止之后,《技术协助协议》自动终止。同时,由于倍耐力与PTN已签署许可协议,倍耐力向PTN授予专有技术和专利项下的特定许可,公司拟与PTN签署《专利和专有技术分许可协议》,由PTN向公司分许可倍耐力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公司与倍耐力、PTN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202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办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711件,罚没款3095.55万元
3月18日,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白皮书》显示,过去一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高效规范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查办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711件,罚没款3095.55万元,办结全市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类案件510件,罚没款3094.6万元。
此外,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也深入推进了涉企收费治理,减轻经营主体负担,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2023年,全市共检查收费主体410余户,推动退还各类费用超6.23亿元,惠及经营主体2.02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超1.45万户。(来源:北京商报)
杭州以政府采购形式为全市企业提供免费线上商业秘密安全体检
以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为杭州市企业提供免费的线上商业秘密安全体检、区块链存证、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基础性服务;到2025年,各类产业园区商业秘密数字化保护覆盖率达100%——杭州市政府官网日前公布该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将于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底。
去年9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将第一批试点中的杭州余杭区变更为杭州全市。根据部署,杭州将在全市范围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体系建设,到2025年建成市级保护基地600家,省级保护基地130家,实现保护基地全域覆盖。加强对数据信息等新型商业秘密的研究和保护,探索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对经营主体商业秘密进行权益识别和价值判断,推动商业秘密资产流动。培育优质第三方机构,为企业培训、调研指导、保护服务、专业鉴定、法律诉讼、维权服务等提供社会化服务。
同时,杭州还将开展涉外企业服务,支持企业出海发展。整合涉外专家资源,为出海企业提供所在地法律咨询、政策指导、风险预警和供应商背景调查等服务,帮助企业开展商业秘密全球化保护和涉外诉讼。(来源:澎湃新闻)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100%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国产无人驾驶船今年交付
从央视新闻获悉,100%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无人驾驶船将在今年交付。据悉,这艘无人驾驶船位于辽宁大连,由一支平均年龄40岁以下、跨学科多专业组成的科研团队打造。
据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技术经理孙锋介绍,该船可同时用于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是我国首艘智能研究与实训两用船。其安装了多达15000余个自动化控制点,是普通船只的30多倍,船上还搭载了4 和5G网络系统,可保障行船大数据迅速传输。
无人驾驶船相比于无人机、无人驾驶汽车,需要更加前沿的技术、更精密的建造、更复杂的环境因素考量,设计制造难度大大增加。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可以研究生产无人驾驶船只的国家寥寥无几。(来源:IT之家)
未经作者授权出售盗版电子书,两男子获刑
近期,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利用信息网络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两男子因未经作者授权出售盗版电子书获刑。
刘某平时喜欢看书,在线购买并搜索下载了大量电子书。随着掌握的电子书资源越来越丰富,他萌生出一个赚钱的“营生”:通过收取会员费的方式向会员分享自己的电子书资源。
2019年7月起,刘某将获取到的电子书分类存入电脑硬盘后,建立电子书数据资源网站,并开设网店店铺以会员制对外销售上述侵权电子书。
截至案发,网店中的电子书达10万余部,注册会员达1万多人,销售侵权电子书金额22万余元,非法获利16万余元。
审查起诉期间,刘某、张某退缴违法所得16万余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张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文字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被告人刘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被告人刘某系主犯,被告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张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张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张某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可以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
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三万元;被告人张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均服判息诉,判决现已生效。(来源:中新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欧洲去年专利申请数量创历史新高
欧洲专利局(EPA)登记册显示,去年收到的专利申请数量创历史新高,按年增加2.9%至19.93万份申请。华为连续第三年的申请数量最多,其次为三星、LG、高通、爱立信及西门子。该局表示,申请数量凸显欧洲技术市场的吸引力。(来源:格隆汇)
德国专利商标局:德国工业界正在加强人工智能开发
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3月18日公布的一项分析报告显示,德国的工业界和学术界已经加强了人工智能的研发,但仍落后于美国。
DPMA表示,去年德国和欧洲专利局公布的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数量比2019年增加40%。
该分析报告显示,2023年,美国的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数量位列第一,几乎占人工智能专利申请总数的三分之一。德国以17.1%的份额位居第二,领先于日本的12.4%。中国(10.1%)和韩国(4.7%)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位。中国的申请量增长幅度最大,2023年比2022年增长了15%,而同期德国的申请量增长5.2%。
DPMA局长伊娃·谢维尔(Eva Schewior)表示,强劲而广泛的创新势头表明,人工智能将在未来生活的许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谢维尔称,就专利申请数量而言,德国公司在国内市场占据相对较好的地位。谢维尔将这一点与对商业和科学的呼吁结合起来:“鉴于世界其他地区的巨大活力,我们也应继续竭尽所能,确保我们在这一关键的未来技术领域中成为最具创新力的国家之一。”(来源:新华财经)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杭州以政府采购形式为全市企业提供免费线上商业秘密安全体检;风神股份拟与PTN签署《专利和专有技术分许可协议》(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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