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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听花酒事件进行梳理分析,结合被曝光的听花酒,澄清国际专利的程序和制度。”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郭国中 施嘉薇 赵世序 段和段虹桥金牌律师
央视3·15晚会曝光听花酒国际专利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企业在宣传产品申请国际专利时可能存在错误解读,误导消费者,甚至虚假宣传。笔者通过对听花酒事件进行梳理分析,结合被曝光的听花酒,澄清国际专利的程序和制度。
一、事件时间线
2024年03月15日 20:48 315晚会节目中曝光听花酒虚假宣传
听花酒的工作人员告知其公司申请了一项国际专利,正处于国际公布状态,并介绍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之所以公布该专利是因为“经过实验,证实这些数据是真实有效的,才会公布出来”,并认为“听花酒国际专利申请被公布,代表着其研究成果已经初步得到了国际权威认可,这不仅仅是听花酒,也是中国白酒迈出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
2024年03月16日 06:04 听花酒在微博发布声明回应,要点如下:
1、关于央视3.15报道的听花酒《酒精和凉味剂的组合物在调节性功能、保护心脑血管系统、促进肝细胞再生、抗肿瘤、提高免疫及睡眠质量上的用途》国际专利申请,是一项用途发明专利,目前处于国际公布阶段,我司从未将此项专利申请用于广告宣传。
2、听花酒的生产工艺采用的是2022年2月22日取得授权的《采用强化曲制备凉口型白酒的方法》(发明专利号:ZL 201810068982.6)和2024年3月12日取得授权的《老酒再酿造的方法》(发明专利号:ZL 202310336968.0)等技术,并非向酒中添加薄荷或薄荷提取物。
3、提供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央视3.15报道涉及听花酒相关专利的说明》,要点包括:该所服务听花酒创始人张雪峰及其相关企业20多年,协助其专利申请上百项,目前存续的包括发明专利在内的有效专利50项以上,央视315晚会只截选部分录像,所涉专利是听花酒系列技术之一,并非向酒中添加薄荷或薄荷提取物,该专利申请已经处于国际公布阶段。
二、专利视角剖析事件
1、是否存在“国际专利”?
严格来说,“国际专利”是不存在的,准确名称应为“专利的国际申请”,所谓的“国际专利”通常指的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提交的国际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能否获得某一个缔约国的专利授权,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该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专利申请,通过审查之后才能获得该缔约国的专利权。因此,如果有人认为“国际专利”是指“只要递交一次申请就在所有国家都获得了专利保护”,此种认知是错误的。
另外,根据《专利合作条约》规定,申请人要获得国外某一个国家的专利权,需要在优先权日的30月内启动国家阶段的申请程序(有些国家/地区允许在优先权日的31月内启动国家阶段的申请程序,例如,欧洲)。听花酒的该项国际专利的优先权日是2021年06年02日,截至目前已超过30个月(也已超过31个月),经核实,听花酒的专利国际申请仅进入欧洲(具体见下图),未启动其他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程序,更说明听花酒不存在所谓的“国际专利”。
2、国际专利公开代表国际权威认可吗?
听花酒声称“听花酒国际专利申请被公布,代表着其研究成果已经初步得到了国际权威认可,这不仅仅是听花酒,也是中国白酒迈出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该陈述与国际专利申请公开程序严重不符。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合作公约》有关国际公布的第21条规定“自申请的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后迅速予以办理”。根据该规定可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专利国际申请文件的公开,仅是程序上的公开,对技术效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不做审核,更不是对其研究成果的国际权威认可。而专利能否最终获得某一个国家的授权,将在该国的国家阶段,由该国审查员进行实质审查,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方面,审查通过后才授予专利权。
因此,听花酒工作人员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开国际专利申请,为其产品的功能和品质做背书,此种行为属于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
3、专利是否需要为听花酒“背锅”?
虽然听花酒的官方声明中提到“我司从未将此项专利申请用于广告宣传”。然而,在央视315晚会曝光之前,很多媒体报道就是把国际专利作为听花酒的卖点进行宣传,和听花酒声明完全不符。
另外,听花酒的官方声明中共涉及三项专利,并声称“并非向酒中添加薄荷或薄荷提取物”,笔者查看了听花酒业提及的三份专利,权利要求书中均具有薄荷提取物相关技术特征,详见如下:
(1)国际专利申请:国际申请号为PCT/CN2022/074407,专利名称为酒精和凉味剂的组合物在调节性功能、保护心脑血管系统、促进肝细胞再生、抗肿瘤、提高免疫及睡眠质量上的用途
(2)中国发明专利1:专利号为ZL201810068982.6,专利名称为采用强化曲制备凉口型白酒的方法
(3)中国发明专利2:专利号为ZL202310336968.0,专利名称为老酒再酿造的方法
根据上述三项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记载,相关工艺均涉及使用薄荷或薄荷提取物。
根据上述说明,听花酒相关声明与客观事实不完全相符,专利制度的本质是为保护创新成果,促进技术进步,本事件中,听花酒的专利本身是对技术方案的描述和保护,但听花酒公司对专利的使用已背离了专利制度的本意。因此,因公司经营和管理犯下的错,不应让专利来背锅。
三、律师观点和建议
首先,企业应该明确国际专利的含义和范围。如上提及的,国际专利并非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绝对的专利权,而是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可以尝试获得的专利保护。因此,企业在宣传中应准确说明专利的地域范围及当前法律状态,避免给消费者造成误导。
其次,企业在宣传国际专利时,应注重专利的实际价值和创新性。专利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其申请或获得,更关键的是专利所涵盖的技术或产品的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企业应该强调专利对提升产品质量、解决行业难题或推动技术进步的实际意义,而不仅仅是强调专利的数量或名义。
此外,企业应该遵循诚信原则,避免夸大或虚假宣传。宣传专利时,企业应提供准确的信息,如专利的具体内容、有效期等。同时,要避免使用模糊或误导性的语言,以免引起消费者的误解或质疑。
政府和相关机构也应发挥引导作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教育。加大对专利法规和宣传规范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企业的宣传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错误解读和虚假宣传。
最后,消费者也需要增强对专利信息的辨别能力。在选择产品或服务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专利数据库、了解相关技术领域等方式,对企业宣传的专利进行核实和验证。
综上,正确引导企业宣传专利国际申请需要企业自身的自律和诚信,也需要政府、社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被曝光的“听花酒”,应该坦诚面对经营和宣传中存在问题,认真学习“国际专利”的程序和制度,避免错误解释和虚假宣传。
总而言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专利为保护创新而生,不应为不良商家背锅。
(原标题:【原创文章】被曝光的“听花酒”,需澄清的“国际专利”)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郭国中 施嘉薇 赵世序 段和段虹桥金牌律师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被曝光的“听花酒”,需澄清的“国际专利”(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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