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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新加坡专利申请流程问题进行简要梳理。”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刘妍 官钟民 VJP LLP
本文就新加坡专利申请流程问题进行简要梳理。
新加坡的专利申请流程跟国内的相比,具有较多选择,因此更加灵活。2020年1月1日之后提交的专利申请,需在优先权日、没有优先权的在申请日的36个月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这一截止时间要求跟国内相同。不同的地方在于,实质审查请求可以从以下三种方式中择一提出。
第一种方式,提交检索和实质审查,也就是要求审查员根据专利申请文件的全文做出检索和审查报告。这种方式和国内的实质审查是对应的,也最保险。因为审查员会根据专利申请文件所披露的所有客体进行检索,在后续申请过程中,这种审查方式为权利要求的修改提供了最大范围的支持。
第二种方式,依赖ISA的国际检索报告ISR提交实质审查请求。这种方式适用于PCT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的申请。如果申请人对PCT的权利要求范围满意,有把握PCT权利要求已经包括了全部希望被保护的客体,可以选择这种方式。
第三种方式,依赖其他相关国家的最终检索报告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一件专利申请往往会在多个感兴趣的国家同时提出申请以避免相互成为对比文件。新加坡专利法指出,在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英文)、日本和韩国所提出的与新加坡专利申请具有优先权关系的同族申请可以被认为是该新加坡专利的相关国家申请。该种形式下,新加坡专利申请可以依赖任何其相关申请的检索报告(英文版本)而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对权利要求进行主动修改使之与检索报告所检索的权利要求一致。这种审查方式一般是依赖正面的相关国家申请的审查报告。
此外,新加坡2020年以前的专利审查途径还包括补充审查,也就是不需要进行本地的检索及审查,而是依据相关申请直接授权。也就是,如果该新加坡申请专利的任何相关申请已经被授权,那么专利申请人可以根据此相关申请的最终审查报告提出补充审查,并对新加坡的权利要求进行主动修改使之与相关申请的授权权利要求一致。不过,补充审查已经于2020月1月1日取消,也就是这个日期之后提交的申请不再有补充审查的选择。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专利申请人会选择第一种方式提交检索和实质审查请求。这种方式最没有后顾之忧,不会出现在后续主动修改权利要求时,被审查员认为所修改的内容没有检索报告。第二种和第三种审查方式往往是申请人在对权利要求有了更明确的方向时的选择。很明显,第二种审查方式只适用于PCT进入新加坡阶段的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它所包括的国家更多;而第三种审查方式只适应于根据新加坡专利法所规定的相关国家。
(原标题:简要对比新加坡专利申请流程的三种方式)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刘妍 官钟民 VJP LLP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简要对比新加坡专利申请流程的三种方式(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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