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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这起专利纠纷从2015年至今已历时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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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6日,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盛”)发布诉讼判决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浙江龙盛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永化工”)、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染料”)作为被告、涉案超2.3亿元的专利诉讼终审判决出炉,法院做出的判赔金额合计1950万元。
近10年专利纠纷,终审判赔合计1950万
2015年9月、10 月,浙江龙盛及科永化工、科华染料分别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邮寄的《民事起诉状》【案号(2015)沪高民三(知)初字第2号】,亨斯迈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士亨斯迈”)起诉以上三被告侵犯其ZL00106403.7号名称为“偶氮染料及制备方法与用途”的专利,请求上海高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亿、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系列合理费用100万元,涉案金额合计2.31亿元。
2019年12月31日,上海高院对这起诉讼出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令三被告停止对涉案专利的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1400万元、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30万元,同时,三被告承担承担案件受理费635444元以及司法鉴定费88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至2024年1月26日,最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知民终111号】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00万元、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驳回三被告的的上诉请求。
从一审、终审判赔金额来看,终审判赔经济损失金额比一审多了500万元、制止侵权行为支出费用多了20万元。在时间上,双方这起专利纠纷从2015年至今已历时近10年。
涉及多起专利纠纷,用受让专利提起亿元诉讼
除上述诉讼外,据浙江龙盛往日公告显示,其在过去近二十年的时间里还与国内外企业陷入专利纠纷。
2008年1月,浙江龙盛发布的公告显示,戴斯塔纺织纤维股份公司德国两和公司(以下简称“戴斯塔公司”)曾在2005年指称浙江龙盛可能侵犯其99104177.1号专利,又在2006年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浙江龙盛和上海科华侵犯其99123476.6号专利并索赔50万元。
2012年11月,浙江龙盛发布公告称其在上海第一中院起诉上海典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99104177.1号专利,并索赔经济1亿元。该项专利为浙江龙盛2010年受让于戴斯塔公司,由此可见双方的诉讼或许后续达成了和解。2013年1月,浙江龙盛也与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2014年7月,浙江龙盛又用这件99104177.1专利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绍兴县滨海飞翔化工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索赔500万元。2015年4月,绍兴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判赔500万。
从浙江龙盛公开的信息来看,其作为原被告参与的专利诉讼各有胜负,同时部分专利纠纷还在诉讼过程中达成了和解。
据浙江龙盛官网,其成立于1970年,目前已成为集制造业、房地产、金融投资等核心产业的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2010年,龙盛通过启动债转股控股德司达全球公司,开始掌控染料行业的话语权。在全球的主要染料市场约占近21%的市场份额。
附:本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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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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