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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2023年IPRdaily的律师投稿文章进行了盘点汇总。”
律所作为知识产权保卫战中不可忽视的一环,我们能从其撰写的文章窥见一些行业关注动态。
2023年,有诸多律师在IPRdaily投稿,投稿文章既有商标、专利、版权、法务等方面的专业文章探讨,也有针对元宇宙、NFT、AIGC、芯片、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分析,还有如“专利案件中同样的发明创造”、“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篇”、“2.18亿元‘蜜胺’案系列谈”等系列文章。
本文将2023年IPRdaily的律师投稿文章分为北京、上海、广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海外、其它等地域划分,以供大家更有针对性的参考阅读。
北京
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的祝明和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张晶合作撰写的《2022年度商标数据综合分析、主要国家进入中国申请量及代理机构排名--数据分析“外内”商标市场,评析代理机构发展方向》文章中,以行业视角针对商标代理业务以及行业发展进行初步分析。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的魏宇光《商标版权化浅析》对商标版权化保护对权利人的意义和价值进行浅析。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的尚杨杨、袁媛在《从通用名称的可注册性谈《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借鉴国外相关规定,结合我国目前通用名称注册的规定及现状,并参考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对通用名称的可注册性的改变进行探讨。同样来自柳沈律师事务所的李颖、罗莎在《PCT申请优先权恢复——从案例分析到实践策略》一文中,结合PCT专利申请恢复优先权的规定和案例分析,为申请人提供PCT申请恢复优先权的实践策略。
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的付同杰、罗洋在《奥利奥大战奥利给,谁更给力?》一文中,对奥利奥与奥利给的商标侵权大战案件进行了简要分析。同律所的张汝全、王泽慧在《张汝全王泽慧:从最新个案角度解读商标“使用”的司法尺度》一文中,结合实际案例,对商标“使用”的司法尺度进行了评析。
北京沛微律师事务所的王素远在《从专利无效判例看销售公开证据链的构建》主要通过专利无效的若干判例,总结了一些销售方式使用公开证据的规则。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的张银英、王赢《专利侵权案件中大型设备证据保全之查封方式探讨》对大型设备证据保全查封方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建议对大型设备进行“活封”以解决相关问题。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的刘林东在《专利案件中同样的发明创造(一)|禁止重复授权原则的几个问题》《专利案件中同样的发明创造(二)|专利审查和司法实践》系列文章中,结合相关案件阐述专利法第九条的具体适用问题。
同律所的展艳珊在《浅析化学领域审查意见中“公知常识”的应对策略》一文、徐常虹在《浅谈化学领域审查意见中组合物的答复方式》一文中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以提高化学领域中的答复成功率。苍佳会《苍佳会:浅谈专利之微生物材料保藏的撰写注意事项》从生物材料保藏与未保藏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提供相应的应对策略,提高授权成功率。曹家泰在《作物育种技术领域专利申请常见问题及规避方式》一文中,对该领域的问题进行分析介绍以提升作物育种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撰写质量。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的崔婷婷分别撰写了《崔婷婷:从金融视角浅析我国专利发展》《浅议《Countering Chinese Espionage Reporting Act》法案对中美知识产权的影响》两篇文章。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的潘聪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对专利实务工作的十大影响》一文中主要解读2023年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之后,对专利实务工作可能带来的十大潜在影响。
同律所潘聪与李妍共同撰写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判决或调解金额的纳税问题》以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典型诉讼为例,对侵权、权属让与、合同纠纷、和解调解、奖励报酬等情形下产生的判决或调解金额的纳税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潘聪、李妍、卢秋羽《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应知晓的字体侵权风险及规避策略》主要讨论字体版权如何进行保护,企业应用字体进行哪些商业活动会构成侵权,以及如何规避侵权风险等问题。潘聪、程子萱《潘聪程子萱:商业秘密诉讼中有关“保密措施”的十大法律问题》对于商业秘密案件中有关“保密措施”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了总结,以期企业提前做好诉讼准备。
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的吴子芳分别在《ChatGPT时代,知识产权从业者面临的4个挑战》、《长短视频“世纪和解”后视频权利人的维权思考》两篇文章中,对ChatGPT和长短视频带来的相关问题及挑战进行了讨论。
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的于春博分别撰写了《《IP洞察》:于春博|来自企业外部的商业秘密风险应对》《《IP洞察》:于春博|浅谈合作伙伴侵犯商业秘密的风险应对》《《IP洞察》:于春博|植物新品种的亲本保护条件和保护路径——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IP洞察》:于春博|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前世今生——若使许攸谋见用,山河争得属曹家》《于春博:技术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的比较研究》《于春博:我发个抖音居然成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等多篇文章。
路盛律师事务所的侯恒、甘澄宇《仲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的新路径》介绍了国内涉外知识产权侵权争议仲裁调解第一案以及该案所带来的影响和思路。同律所的徐立平、王姗在《商业秘密热点问题解答专题之基本原理和限制性条款》《商业秘密热点问题解答专题之诉讼、保护与管理》两篇文章中,就商业秘密的热点和疑难问题做集中解答与建议,提供对包括企业法务在内的各方相关人员实践性强的分享。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唐晓翀、廉振保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曾宇璠、曾淑剑合作撰写的《浅析产品名称在局部外观设计中对保护范围的影响》对产品名称在局部外观设计中对保护范围的影响以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副主任 北京京成知识产权研究院高级顾问唐小妹、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专利代理师赵保春、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英杉共同撰写《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管辖现行法律法规的整理及相关法律适用的思考│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篇(一)》一文。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副主任 北京京成知识产权研究院高级顾问唐小妹、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专利代理师赵保春共同完成了《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刑民交叉司法实务探讨│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篇(二)》一文。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副主任 北京京成知识产权研究院高级顾问唐小妹、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专利代理师赵保春、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利代理师李乾在《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中技术秘密“非公知性”认定等法律适用若干问题探讨│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篇(三)》《“蜜胺”案技术秘密“同一性”认定的分析及启示 │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篇(四)》《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中侵权行为认定等法律适用若干问题探讨│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篇(五)》共同撰写了“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篇”系列文章。
上海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的施立原在《基于上市公司的商务和专利情报看我国非制冷红外热成像探测器芯片的发展历程》文中从三家相关上市公司公开的商务信息和专利情报出发,探讨红外热成像仪的核心部件非制冷红外热成像探测器芯片的发展历程。
汇业律师事务所的王玉倩在《生物医药技术许可交易License-in/out中的考量要点之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文章中,对近年来中国生物医药技术许可交易概况、生物医药技术许可交易中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介绍进行了分析。同律所的余艳、王函《专利问题为何会成为药品集采中的“拦路虎”?》一文中,探讨药品集采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专利问题及对策,梳理出一些脉络供医药企业、法律工作者了解和参考。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周妍卓、覃晴《WIPOSequence生物医药专利申请如何批量导入序列?》文中,尝试一招教会读者WIPO Sequence 批量导入序列。
上海贤思律师事务所的曾琛《AIGC在中国和美国的可版权化问题——从OpenAI和Midjourney的服务条款谈起》从智能语言工具Chatgpt和智能画图工具Midjourney的服务条款着手,谈一谈AIGC的可版权化问题。
上海贤思律师事务所的曾琛在《从版权角度谈谈NFT交易中的“版税”机制》一文中,从“版权”这个概念的角度切入,探讨下NFT交易中的版税制度。
上海漕溪律师事务所的朱玮洁律师《浅析NFT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实践以及法律风险》文中,从NFT与数字藏品的区别、NFT交易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NFT交易平台会面临的挑战、规避风险等角度对NFT进行了分析。
北京柳沈(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贾丽晨、刘国军在《从司法判例解读职务发明认定要点》文中,对职务发明相关的法律规范要件分析中总结了司法裁判的观点。
上海魏和刘律师事务所的刘海生撰写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地图”使用的合规风险》,结合热点案例以及作者处理过的“问题地图”这一类型案件的实务经验,给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参考。
上海魏和刘律师事务所的刘海生、夏琳以《联名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使用及合同约定注意事项》一文拟选取几种联名合作类型对联名合作时的知识产权使用及如何避免陷入“侵权泥潭”展开讨论。
广东省
广东哲诚律师事务所的谢有林、陈文熙在《以“金牌卫浴”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探析未注册商标的维权保护策略》中对案件进行了介绍及评析。同律所的谢有林、吴梅菁在《谢有林 吴梅菁:以“汰雅洗衣粉”侵权案探析实际使用企业名称与登记名称存在差异的侵权判定》一文中以“汰雅洗衣粉”商标侵权案为例进行了探讨。
广东君龙律师事务所的金永刚、丁建春、贾凤涛在《法律思维在专利申请审查答复中具有重要作用》结合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案例,阐述法律思维在其中具有的重要作用。丁建春、金永刚《丁建春金永刚:相似电路因作用不同,不能带来技术启示而影响专利的创造性》通过一件集成电路案例加以说明。郑佳、金永刚、丁建春在《已知化合物的盐型专利的撰写启示-普拉格雷盐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文中通过梳理和分析普拉格雷的盐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件,以期为已知化合物的盐型专利的撰写提供建议。同律所的瞿璨、马守涛共同撰写了《被诉侵权产品对应外观设计的评价报告在侵权判定中的参考意义》一文,金永刚、朱鹏、陈琴共同撰写了《图尔敏模型在专利复审无效中的应用分析及启示》一文。
广东君龙律师事务所的郑佳、广东君龙(坪山) 律师事务所的张巍巍在合作撰写了《郑佳张巍巍:外观专利侵权比对时是否需考虑使用状态参考图或使用状态图以及对专利申请的启示》《中国药品专利链接诉讼第一案所涉专利无效对专利申请的启示》等文章。
广东集之家律师事务所的郭帅在《外观设计专利中系列案件的申请策略浅析》一文中,对外观设计专利的系列申请进行研究分析。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陈阳律师《从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之深圳朗科案看专利侵权纠纷案攻守之道》从深圳朗科诉广州友拓数码与杭州阿里巴巴专利侵权纠纷案,来看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攻守之道。
广东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的温邻君撰写了《知识产权诉讼中如何获得高额赔偿——2.18亿元“蜜胺”案系列谈(一)》《2.18亿元“蜜胺”案系列谈(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制度变迁和实践探索》《2.18亿元“蜜胺”案系列谈(三)|如何运用“禁令制度”踩下知识产权侵权的“急刹车”》《2.18亿元“蜜胺”案系列谈(四)|知识产权诉讼中“权利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2.18亿元“蜜胺”案系列谈(五)|温邻君:知识产权诉讼中“共同侵权”的认定》等“2.18亿元‘蜜胺’案系列谈”系列文章。
同律所的郑学伟通过《从一件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看抵触申请抗辩》一文,旨在通过案例讨论抵触申请抗辩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的适用。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冯俊杰分别撰写了《技术特征的划分对于专利授权确权及侵权判定的影响》《QQ群/微信群消息属于现有技术/现有设计?》等文章。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的舒芳律师在《《IP洞察》|舒芳:从“酱香拿铁”看品牌联名的优势与风险》一文中,聊了聊“酱香拿铁”所涉及的品牌联名那些事儿。
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高玉光在《AI生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属探讨》中,对AI具备的功能、作品创作的法理依据、AI的工作机理以及如何定性AI生成的“作品”归属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江苏省
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的吴雪健、王玉姣、王敏在《微信朋友圈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一文中结合微信朋友圈的公开特点,对微信朋友圈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的公开进行研究。同律所的吴雪健、王敏、王玉姣、蒋海军在《结合问询案例分析IPO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中,通过对近年来IPO上市企业的问询案例进行分析,对企业IPO上市过程中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风险进行梳理。蒋海军、杨计育、戎宸在《论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流动的权益平衡》一文中,分析科技创新创业中日益增长的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矛盾的深层次原因,从而考虑权益的平衡,提出具体建议。
安徽省
陈赛飞 安徽知问律师事务所《现有设计/技术及抵触申请的同类和跨类使用问题》从抵触申请在现有技术/现有设计抗辩中的跨类使用、抵触申请在专利无效宣告中的跨类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海外
由Harfang IP Investment Corp的Curtis Dodd、Chris Dubuc撰写,北京思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翻译的《FRAND 概念在其他领域的应用方式说明了美国政府对专利权的奥威尔式观点》、《2022年美国FRAND/RAND许可发展热点:政策声明、专利池和IEEE变更》、《欧盟委员会未能正确的将针对过往的侵权行为寻求损害赔偿与寻求禁令加以区分》、 《法国法律和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如何解释ETSI许可声明下的SEP持有者义务》等文章中,对FRAND在海外的应用、发展以及海外禁令、SEP在海外法律中的许可义务进行了详细分析。
英闻达国际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的Júlia Alves Coutinho在《论程序经济原则对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的影响|JúliaAlvesCoutinho》、同律所的Diogo Antunes在《人工智能作为发明人:简论南非知识产权法之规定及建议|DiogoAntunes》文章中分别探讨了程序经济原则对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人工智能作为发明人对南非知识产权法规的影响。
其它
律师行业也面临“马太效应”。在时代的洪流中生存下来,力争成为最后的赢家,是所有组织经久不变的课题。齐宝鑫 知识产权律师 博士在《消亡的中型律所,寡头化的大型律所,律师行业到底有多卷?》文章中,对律师事务所的生存现状和未来趋势有所分析。
洪海洲律师《如何解决专利无效中出现非通用技术术语导致的不同理解?》结合实际案例对非通用技术术语的含义和不同的解释来源进行了分析探讨。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李颖和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的于春博合作撰写的《浅析针对日本市场的自由实施(FTO)分析实操策略》文中,对日本市场中的自由实施分析的实操策略简要分析,认为在新产品或新技术进入日本市场前,在日本市场进行专利自由实施(FTO)分析,对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
安徽知问律师事务所的郑建平和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的吴雪健、赵维康在合作撰写的《专利新创性检索的方法与技巧》文章中重点探讨专利新创性检索,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检索。
四川知石律师事务所的梅安石和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丁伟、向洋在合作撰写的《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前期分析》文章中,尝试从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前期分析方面,对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进行研究,助力企业产出高价值专利。
总的来说,在2023年的律师投稿文章中,专利相关的专业分析文章较多,如对微生物材料领域、育种领域、芯片领域、金融领域等等行业的专利知识点进行梳理,也有如ChatGPT、酱香拿铁联名等热点文章的分析。在地域上,2023年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的律师投稿文章较多。
(原标题:一次性看够!2023年律所投稿文章盘点来了)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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