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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均为甾体药物领域的企业。”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2023年12月27日,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发布重点诉讼进展公告,披露了其与苏某定、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新公司”)的商业秘密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今年4月份,共同药业发布公告披露,其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控苏某定、新合新公司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已被受理。不过,共同药业并未披露涉案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况。据悉,原被告均为甾体药物领域的企业,本次的诉讼或为甾体药物的相关技术。
在这起诉讼中,共同药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苏某定停止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案涉商业秘密,返还或销毁全部原始菌种及从中提取的酶片段等;被告二新合新公司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返还或销毁已非法获取的全部原始菌种及从中提取的酶片段,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等;二被告共同赔偿因侵犯原告商业秘密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2800万元并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维权的合理开支。
在诉讼过程中,共同药业申请将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的合理开支变更为500万元。
2023年12月20日,武汉中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共同药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共同药业承担。
不过这场诉讼并未就此了结。共同药业在公告中表示,目前武汉中院的判决系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共同药业认为判决结果存在对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将依法提起上诉。
据原被告官网显示,共同药业成立于2006年,为甾体药物起始物料领域的重要企业,是国内甾体药物中间体的重要研发和生产基地,主要产品为甾体药物生产所需的起始物料、中间体和原料药。
新合新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国内较早以植物甾醇为起始原料制备甾体药物中间体和原料药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下辖10余家分子公司,总市值达25亿元,目前已成为国内甾体药物领域大型的生产企业之一。
附:公告原文
(原标题:2.28亿商业秘密诉讼索赔变更为500万,一审判决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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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2.28亿商业秘密诉讼索赔变更为500万,一审判决来了!(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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