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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沈阳睿邦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与文鳐国际旅行社(常州)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于12月21日开庭审理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数据显示,原告沈阳睿邦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与被告文鳐国际旅行社(常州)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将于12月21日开庭审理。
该案案号:(2023)苏0404民初9369号,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资料显示:沈阳睿邦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互联网设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版权代理,商标代理等。
文鳐国际旅行社(常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等。(来源:IPRdaily综合中国庭审公开网、企查查)
#IPO那些事儿#
西磁科技IPO:高新技术企业名不副实,还涉嫌突击申请专利
据了解,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9时召开2023年第60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磁科技”)的上会事项。
据悉,西磁科技是一家综合性的磁性应用产品专业制造商,专业从事磁力过滤设备和各种磁性应用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产品为磁力过滤设备、磁选棒和吸重产品等,广泛应用于电子材料、化工、食品和医药等行业,适用于清理流体、浆料、粉体、颗粒、细片等物料中的铁磁性杂质以提升物料品质。
据招股书显示,西磁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15,079.08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西磁科技年产300台电磁除铁器扩产项目、西磁科技年产2万台磁力过滤设备的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西磁科技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据2016年初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显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八大基本条件,其中明文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从西磁科技财务数据来看,报告期内,西磁科技的营业收入均低于2亿元,因此西磁科技的研发投入应不低于当期营业收入4%。
值得注意的是,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西磁科技的研发投入分别为394.56万元、457.84万元、671.61万元、319.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04%、3.84%、3.98%和3.02%。可以看出,报告期内,西磁科技仅在2020年研发投入占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可以说,西磁科技高新技术企业名不副实。未来若公司高新技术证书到期未通过复审可能导致公司不再享受上述优惠税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另外,据招股书显示,截至目前,西磁科技共计取得22项专利,其中仅4项发明专利且均在2019年之后取得,而这22项专利中16项专利为报告期内取得,也即是说,西磁科技还涉嫌突击申请专利。(来源:中沪网)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天舟七号飞行任务”等4件特殊标志登记的公告(第558号)
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提交的“天舟七号飞行任务”等4件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予以核准。
特此公告。
附件:“天舟七号飞行任务”等4件特殊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14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2/20/art_74_189162.html)(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因商标纠纷,泰国瑞幸向中国瑞幸索赔20亿
泰国多家媒体报道,12月19日上午,泰国皇家50R集团(50R group)向法院正式提交诉讼,要求法庭判决中国瑞幸咖啡赔偿经济损失100亿泰铢(约20亿元人民币),法院对此已立案受理。
泰国皇家50R集团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表示,其在2020年时就已经向泰国商务部合法注册了瑞幸商标,且一切都依照泰国法律规则和程序办理,并获准使用该商标经营销售茶和咖啡等饮料的咖啡店业务。但后来中国瑞幸咖啡却向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了违反事实真相的诉讼,指控50R集团恶意注册商标,对此初级法庭判决被告败诉。但50R集团认为判决不公,向法庭提交了反驳,且已在今年12月1日获得胜诉。
泰国皇家50R集团的控告书还表示,早期在法庭还没做最终判决时,中国瑞幸就已多次强迫原告停止使用该商标,并且多次强制扣押对方的财产,造成其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50R集团还为打官司花费了大量费用,对此,要求法庭判决中国瑞幸咖啡给予总计100亿泰铢的赔偿。(来源:中国侨网)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1-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324件,较去年同期下降约7%
2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行2023年立案工作情况暨《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2023年1-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324件,较去年同期(26161件)下降约7%。从案件类型看,受理民事案件5449件,其中一审案件1369件,二审及其他程序案件4080件;行政案件18875件,其中一审案件18867件,二审及其他程序案件8件,行政一审案件占总收案比重为77.6%,仍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最多的案件类型。从受理渠道看,受理一审案件网上立案16436件,邮寄立案3540件,现场立案226件,其中网上立案占比81.3%,较去年同期(49.2%)增加了32个百分点。
此外,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知识产权纠纷也呈现出跨地域、国际化的特点。2023年1-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案件4292件,占一审总收案的21.2%,共涉及全球六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涉美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五个国家的案件约占全部涉外案件的一半以上。(来源:北京商报)
自2024年1月1日起!《广东省商标代理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施行
广东商标协会日前发布《广东省商标代理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下称“《规范》”),《规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规范服务,适用于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规范》主要从职业道德规范、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行为规范、行业组织监督等4大方面建立商标代理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包括商标代理的服务原则、服务范围、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执业规范、监督管理等环节都提出了针对性的细则标准,适用性强,有助于引导商标代理行业自主开展代理能力建设和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自律管理和诚信建设。
为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依法规范从事代理业务,不断提升商标代理行业服务水平,维护商标代理市场正常秩序,《规范》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丰富了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基本原则、商标代理机构管理和代理行为等相关事项,细化了引导行业自律和商标代理监管的有关规定。(来源:经济日报客户端)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中越签署版权及相关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国国家版权局与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日前签署版权及相关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期间的成果之一,标志着中越版权与相关权领域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和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副部长郑氏水分别代表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根据该备忘录,中国国家版权局与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将加强合作,定期交换版权及相关权领域法律和技术信息,鼓励两国版权管理公职人员和专业从业人员通过互访和培训等形式进行交流,并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间的合作。双方可根据备忘录联合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具体活动,充分发挥该备忘录的作用。(来源:新华社)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丹麦东部高等法院支持声扬公司要求对华为和索尼发出初步禁令的请求
丹麦东部高等法院认定,华为(Huawei)和索尼(Sony)侵犯了声扬公司(Sonion)的专利与实用新型权利,并维持了此前由丹麦海事和商业高等法院作出的、要对华为和索尼发出初步禁令的裁决结果。这起案件涉及有关专利权执法的若干公共利益问题。
此案涉及用于保护一种特殊振动传感器(即VPU骨传感器)的多件专利与实用新型权利。索尼和华为在其销售的一系列耳机产品中也使用了这种传感器。
海事和商业高等法院在2022年对华为和索尼发出了初步禁令。华为与索尼随后均向东部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
在海事和商业高等法院就本案作出裁决之后,欧洲专利局(EPO)的异议部门认为声扬公司修订后的欧洲专利(即声扬公司实用新型的母申请)是有效的。然而,这似乎也意味着EPO认为该件专利在丹麦获得授权时的形式是无效的。因此,当事人随即就上述裁决结果向EPO的上诉委员会提起了上诉。
因此,人们对于东部高等法院最新裁决的主要争议点就在于,声扬公司的初步禁令是否已经失去了效力,因为涉案专利只是在进行修订之后才被认定为是有效的。同时,有关各方也需要了解清楚东部高等法院是否有权直接对修订后的专利和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进行评估,声扬公司的权利是否还有效以及索尼和华为是否真的侵犯了声扬公司的权利等问题。
要知道,东部高等法院驳回了所有的反对意见,并作出了维持初步禁令的决定。
对此,东部高等法院表示,已经发出的初步禁令不只限于涉案知识产权的某一特定版本。除此之外,东部高等法院还认为,该机构有权处理和评估由EPO异议部门对专利权利要求所作出的修订。
东部高等法院表示,考虑到人们对于能否获得高效法律保护的关注,而这也是《司法行政法》第40章“禁令制度”以及《执法指令》第3条和第9条要实现的目标,EPO异议部门决定维持修订后专利有效性的举动并不意味着该法院仅出于这一个原因就需要撤回初步禁令。
人们或许应该再结合东部高等法院给出的其他推理来理解上述决定。该法院在进行推理时指出,在异议程序中对专利进行修改是一种常见的做法,而且专利所有人也不能在上诉程序中针对发出的初步禁令修订或者提交新的权利要求。
同时,东部高等法院还认定,声扬公司的权利是有效的,并且受到了侵犯。
此外,法院判给声扬公司的法律费用也有所增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Masimo首席执行官称苹果应为窃取专利技术道歉
医疗设备制造公司Masimo公司首席执行官乔·基亚尼(Joe Kiani)表示,苹果公司应该为抄袭测量血氧水平的专利技术道歉。Kiani说,他愿意与苹果公司合作,但目前还没收到任何人的消息。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今年早些时候裁定Apple Watch侵犯了Masimo两项血氧监测相关专利。ITC对Ultra 2和Series 9型号实施了进口禁令,该禁令将于12月25日生效。
据悉,苹果正在探索多种解决方案,其中之一便是通过Apple Watch OS 10系统的软件更新尝试规避Masimo的专利。(来源:界面新闻)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因商标纠纷,泰国瑞幸向中国瑞幸索赔20亿;丹麦东部高等法院支持声扬公司要求对华为和索尼发出初步禁令的请求(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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