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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中院就天晟新材与维赛新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天晟新材的诉讼请求。”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棠一
9月25日,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晟新材”或“原告”)发布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青岛中院就天晟新材与维赛新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天晟新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据悉,3月24日,天晟新材发布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天晟新材就威海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望都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维赛(威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维赛新材”或“被告”)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天晟新材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专利(专利号为ZL200910033041.X)的侵权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行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VICELL-V系列产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9,800万元;(3)判令由被告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支出人民币暂计60万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近期,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36,300元,由原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事实上,3月1日,维赛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招股说明书,天晟新材的这次专利诉讼也被业内认为是一次针对IPO 的专利狙击。
涉案专利被无效,天晟新材将行政诉讼
为应对专利诉讼,维赛新材于4月6日就涉案专利(专利号为ZL200910033041.X)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天晟新材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563653 号),决定如下:宣告第 200910033041.X 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和复审无效网站显示,涉案专利曾被提起5次专利无效宣告,9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对此,天晟新材也在公告中表示,将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晟新材对维赛新材的专利狙击不止于诉讼。据维赛新材7月5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23年3月20日,天晟新材作为无效宣告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维赛新材名下5项授权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号分别系ZL.201310206458.8、ZL.201210227684.X、ZL.201310085012.4、ZL.201821858254.7、ZL.202122137496.5。
值得一提的是,据招股书显示,天晟新材提起无效请求的五件专利中有三件为维赛新材的核心专利,分别为一种改性导电型硬质交联聚氯乙烯泡沫及其制备方法(ZL.201310206458.8)、一种改性硬质交联聚氯乙烯泡沫及其制备方法(ZL.201210227684.X)、一种 PET 泡沫夹芯板(ZL.202122137496.5)。
维赛新材核心技术申请专利情况,来源招股书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和复审无效网站显示,天晟新材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5件专利前三件尚在审理中,一种热塑型泡沫复合材料(ZL.201821858254.7)、一种 PET 泡沫夹芯板(ZL.202122137496.5,维赛新材核心专利)两件专利分别于8月11日和9月15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此次天晟新材在维赛新材IPO之际提起专利诉讼,同时对对方的核心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可见竞争之激烈。维赛新材核心专利被无效是否会影响其IPO进程也有待观察。
同行竞争,事关PVC发泡材料
据维赛新材招股书显示,维赛新材的主要产品为PVC结构泡沫、PET结构泡沫、Balsa木芯材。从数据上来看,PVC为维赛新材的主力产品,报告期内,PVC材料占其主营收入近80%甚至以上,本次维赛新材涉诉的VICELL-V系列产品正是一种闭孔刚性联PVC发泡材料。
据悉,天晟新材成立于1998年,于2011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天晟新材主要从事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软质泡沫材料、结构泡沫材料及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领域。
维赛新材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高性能结构泡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包括PVC 结构泡沫、PET 结构泡沫等。
招股书显示,天晟新材(300169.SZ)被维赛新材列为主要竞争对手。营收对比显示,天晟新材与维赛新材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呈现回落并趋稳态势。
注:上表中营业收入选取口径为天晟新材系发泡材料及应用类;隆华科技系高分子复合材料类;联洋新材系结构芯材类;南京化纤系 PET 泡沫材料;南京化纤于 2020 年 12 月收购上海越科后形成该类产品业务;常友科技系风电轻量化夹芯材料。
来源:维赛新材招股书
天晟新材与维赛新材市场地位和技术实力的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来源:维赛新材招股书
报告期内,维赛新材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图,天晟新材2022年度研发费用率为2.15%,维赛新材2022年度研发费用率2.48%,均低于平均值4.39%。
来源:维赛新材招股书
结语
企业IPO之际的遭遇竞争对手的专利狙击最是常见。近些年,IPO阶段被竞争对手以知识产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已经成为商业竞争的重要手段,因专利诉讼折戟IPO 的案例更是不胜枚举。前不久,金力股份就因2.8亿专利诉讼折戟科创板IPO。这次维赛新材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并成功无效专利,无疑是对这场专利诉讼的最大反击。对于维赛新材的IPO之路来讲,这场专利狙击在未来否会如何影响其上市进程,且静待后续发展。
附:公告全文
(原标题:IPO专利狙击一审判决:索赔9860万被驳回!)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棠一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IPO专利狙击一审判决:索赔9860万被驳回!(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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