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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15:00,我们直播间不见不散!”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本次直播配有翻译,让语言不再是聆听的障碍!
欧洲专利局(EPO)为第三方提供了对获得授权的EP专利提出异议的可能性,前提是异议者在授予后九个月内采取行动。直到最近为止,那些希望自由操作的人的替代方案是在各个成员国进行耗时且昂贵的国家无效。然而,随着人们期待已久的UPC的引入,第三方还有可能以集中方式废除妨碍其商业活动的专利。Rene将利用实际专业知识解释UPC集中无效宣告和EPO异议各自的利弊,并与中国的无效宣告诉讼进行比较。
IPRdaily诚邀Rene van Duijvenbode先生于9月12日周二下午15:00,为大家带来题为《如果可以去UPC,为什么还要向EPO提出异议?》的直播讲座。本期直播中,将与您就UPC集中无效宣告和EPO异议各自的利弊问题进行分享与讨论,敬请报名参加。
讲座大纲:
1、 UPC集中无效宣告
2、 遵循新上诉制度的EPO异议
3、 UPC还是EPO,该怎么办?
直播时间:
9月12日(周二)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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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Rene van Duijvenbode(雷内·范·杜伊文博德)
Rene(雷内)是一位活跃于化学领域,特别是(健康)食品化学领域的欧洲专利律师。Rene拥有物理化学博士学位,并在斯坦福大学作为博士后进行研究工作,随后于2003年转向知识产权领域。如今,作为NLO的管理合伙人,他领导着一支专利专家团队通过建立坚实的专利布局来帮助他的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客户保护其研发成果。Rene的业务核心主要针对异议和上诉,他拥有超过15年的、在欧洲专利局异议部门和上诉委员会举行的300多次听证会上为专利权人和异议人辩护的经验。随着UPC于23年6月推出,Rene代表客户处理在EPO和UP法院并行审理的同一EP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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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15:00,我们直播间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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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今日15:00直播!如果可以去UPC,为什么还要向EPO提出异议?(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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