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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正为自家专利转化发愁的工厂老板,遇到某权威杂志部门负责人,号称可将专利转化产生巨额经济效益。本以为是天降大饼,不料被骗了110多万元……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石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图说:冯先生和石某某的转账记录。闵行检察院供图
冯先生经营一家机械科技公司。2019年5月,他收到一封来自北京某权威杂志社石某某的信,信上注明可以将冯先生公司的专利转化,推广产品。冯先生看到来信后,立刻电话联系上了对方。
没过多久,冯先生专程去了北京,在某杂志社见到了石某某。石某某自称是该杂志社专利技术产业化服务部的负责人,已在杂志社工作十几年,可以利用杂志社的影响力帮助推广转化。两人谈妥后,在石某某的要求下,冯先生先向其支付3200元的推荐服务费,又在后期与杂志社签订了委托合同。
2019年6月起,石某某以需要公关费用、打点送礼为由,多次向冯先生索要费用。冯先生便对石某某言听计从,陆续转了几十万元给石某某。
一年过去了,与杂志社的合同也马上到期了,冯先生开始操心与杂志社续签合同的事情。石某某的回复却是:“合同不用续签,直接找我,我会负责到底。”冯先生有些不放心,便又去了几趟北京,敦促石某某负责的专利转化进度。
我最近一直在与各部门的领导打交道,事情已经有一定眉目了,需要找具体的公司协商参与制造和安装。
相关事宜我一直在推进,最近有个大公司有意向投资3000万元,你可以拿23%的股份。
不是我不安排你跟我同行去找公司协商,实在是领导不方便。你放心,这个事一定给你办妥。
……
到2022年3月,冯先生已陆续向石某某转账100多万元,但成果转化始终没有进展。他便通过电话联系上杂志社的总编。总编告诉他,石某某只是杂志社的临时工,2020年初便已结束合同;在岗期间,石某某也没有担任科长职务。发现被骗的冯先生随即前往派出所报案。
经查,2019年4月,石某某与某杂志社签订聘用合同后,以杂志社名义向冯先生进行合作推介,收取3200元专利推荐服务费。2019年6月至2022年2月,石某某明知冯先生的专利设备无人购买,仍谎称有公司愿意购买其专利技术且回报丰厚,隐瞒自己已从杂志社离职的事实,以疏通关系、请客送礼等理由多次骗取冯先生钱款114万余元。
(原标题:号称杂志社要员推广专利转化,男子陆续诈骗110多万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鲁哲 通讯员:杨莹莹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自称权威杂志部门负责人推广专利转化,诈骗110多万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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