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从版权角度谈谈NFT交易中的“版税”机制

版权
纳暮2年前
从版权角度谈谈NFT交易中的“版税”机制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本文拟从‘版权’这个概念的角度切入,探讨下NFT交易中的版税制度。”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曾琛 上海贤思律师事务所


近日,最高检旗下检察日报发文《数字经济背景下“NFT”的法律属性与风险治理》[1](以下简称“文章”),围绕NFT的法律属性与风险治理展开多角度探讨。文章对在NFT交易中普遍适用的“版税”分成机制进行了探讨,并提及了追续权的概念,本文拟从“版权”这个概念的角度切入,探讨下NFT交易中的版税制度。


一、什么是“版税”


在海外的NFT交易平台上,版税对应的英文词汇为“Creator earnings”(见下图),费率通常在5%至10%之间,不过这个词汇的含义与中国法下的“版税”含义确实存在差异。


从版权角度谈谈NFT交易中的“版税”机制

图一:来源于海外NFT交易网站Opensea项目页面


海外NFT交易的Creator earning借鉴了艺术家转售权(Artist’s Resale Right,也作Droit de suite,简称为ARR),也即追续权,是指NFT在首次发行后的转手交易中,按照转手交易价格向NFT的发行方支付相应比例的金额作为经济利益。而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版税”的定义源自2014年实施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第三条,“版税,是指使用者以图书定价×实际销售数或者印数×版税率的方式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是国际出版业通行的一种在发行时向著作权人的支付方式(还有其他支付方式,出版的美术作品亦参照适用)。


关于ARR的法定设权,各国立法存在差异。1979年版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公约”)第14ter(1)条约定了作者(或权利人)艺术品在转售过程中获得利益的权利,但公约同时也约定ARR仅当该国有立法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保护。


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 (as amended on September 28, 1979)


Article14ter


(1)The author, or after his death the persons or institutions authorized by national legislation, shall, with respect to original works of art and original manuscripts of writers and composers, enjoy the inalienable right to an interest in any sale of the work subsequent to the first transfer by the author of the work.


译文:作者,或者在作者死后,根据国家立法授权的个人或机构,在原创艺术作品和作家、作曲家的原始手稿上享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即在作者首次转让作品后,对任何后续的作品销售享有利益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关于ARR主题的页面[2]中显示,ARR已在80多个国家中实施,但各国在适用的条件上存在差异。以下为部分国家的具体实施条件[3]


表一:部分国家ARR制度概述

从版权角度谈谈NFT交易中的“版税”机制


从表一中可以看到,尽管ARR在这些国家已经是法定权利,但大多都存在适用门槛。而在NFT的交易中,版税的设定则突破了法定条件的限制,不论发行方/交易方的国家(地区)、交易价格,NFT的发行方均可毫无例外地享受到转售权的收益。


此外,要确保ARR的实现,就必须有配套制度保障实现作品转手交易的追踪。在现实世界中,例如法国[4],艺术市场的专业人员(无论是拍卖行、艺术画廊还是二手经销商)有义务对物品进行注册(警务簿,livres de police),登记相关数据(报备人的身份、物品的性质、来源和描述、购买价格和付款方式等)并保存10年,以确保动产盘点和可追溯性。而在NFT的交易中,鉴于区块链的天然可追溯性,这一点迎刃而解而无需再支出其他管理成本。基于这一点再畅想一下,未来将NFT引入产权登记的管理体系中(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也许可以使管理更加高效。


二、如“版税”非法定权利,是否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创设?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文中已然可以推论出:当然可以。在上文中提到NFT交易中的版税借鉴了ARR,但其实绝大多数NFT交易在金额上可能就不能满足ARR适用的门槛,所以这其实是一种交易双方之间的约定,也是数字艺术品交易在Web3领域的创新探索。在Web3的世界中,Code is Law,这种约定通过智能合约确认及履行。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尚未引入艺术家转售权,但在民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只要合同双方约定创设的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且未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则民事主体的权利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如后续我国对NFT的二手交易松绑,即便著作权法领域尚未有相应立法,根据《民法典》,仍然不排除类似约定的创设。


总体来看,艺术家转售权对艺术家来说是一种保护和认可,它承认了艺术家作品的持久价值,在艺术家自己无法参与作品再销售的情况下,通过制度创设使得艺术家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版税收益,确保艺术家或其继承者能够分享作品价值增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借鉴艺术家转售权创设的NFT版税,则是技术在制度创新中的一种应用(当然,大部分NFT能否构成艺术品,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注释:

[1]文章来源:https://www.spp.gov.cn/llyj/202305/t20230515_614042.shtml
[2]https://www.wipo.int/copyright/en/activities/resale-right.html
[3]参考文件:WIPO官网(https://www.wipo.int/meetings/en/doc_details.jsp?doc_id=543072),“Clarifications Provided by the Task Force on the Artist’s Resale Royalty Right in Response to Questions Raised by the Japanese Delegation”,prepared by Ms. Marie-Anne Ferry-Fall, Chair of Working Group 1 “Galleries and the resale right” and Professor Sam Ricketson, President of Working Group 2 “Management of Art Resale Royalty Rights and Concrete Modalities in Selected Jurisdictions”
[4]来源同2


(原标题:从版权角度谈谈NFT交易中的“版税”机制)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曾琛 上海贤思律师事务所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从版权角度谈谈NFT交易中的“版税”机制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从版权角度谈谈NFT交易中的“版税”机制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纳暮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3962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4274.html,发布时间为2023-06-02 11:43:25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