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本文就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优先审查所注意的相关事项,做分享。”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曾琼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省、市设立的多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继发布了《关于开通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服务的通知》。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获批开展多模式审理试点工作,开通了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通道、无效案件远程视频审理,受理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相关规定的省内企事业单位开通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通道服务。
之后,笔者的申请人有重要的符合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了复审优先审查,形式审查很快就予以通过,进入了国知局优先审查程序的快速审查通道。下面笔者就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优先审查做以下分享,供大家参考。
一、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复审无效优先审查的,应符合以下受理范围
(一)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案件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省委省政府重点鼓励支持的产业,各市级政府重点鼓励支持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7.其他需要优先审查的情形。
(二)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无效宣告案件
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3.其他需要优先审查的情形。
在此有些申请人会有疑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受理预审申请的,受理预审的领域范围仅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制造,那么对于受理复审无效优先审查,是否有领域限制呢?
目前来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刚开通优先审查通道,还没有特别具体的领域限制,只要符合上述受理范围情形之一的,都能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复审无效优先审查请求。
二、申请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主体不存在未处理完成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二)复审请求人中的第一申请人、无效宣告请求人或相关专利权人为我中心备案企事业单位。
即,申请人必须是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体资格备案通过且不存在未处理完成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情况。若有多个申请人作为共同申请人时,第一个申请人应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体资格备案通过,对于其他共同申请人暂无要求。
三、优先审查申请材料的递交
(一)专利复审案件
1.《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案件优先审查通道服务请求书》。
2.《请求专利复审案件优先审查通道服务承诺书(试行)》。
3.完整的复审请求文件。
4.符合优先审查请求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
5.申请进入优先审查通道的复审案件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还应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
(二)专利无效宣告案件
1.《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通道服务请求书》。
2.《请求专利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通道服务承诺书(试行)》。
3.完整的无效宣告请求文件。
4.符合优先审查请求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
5.申请进入优先审查通道的无效宣告案件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还应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图1.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的请求书
图2.向国知局提交的请求书
对比上述2个优先审查的请求书,我们注意到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优先审查请求的理由,和向国知局提交的理由基本一致。不同是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多了一项“非上述情况,请说明”的选项,可以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优先审查的理由更具弹性。若申请人不符合以上6种理由,可着重考虑其他理由并加以说明和提供证明材料,以佐证申请人急需获得复审结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申请人的复审优先审查请求能够很快予以通过,主要是在符合优先审查请求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上做了充足的资料准备。从行业内技术背景介绍、发明创造技术方案和应用范围概述,阐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能高效改善现有产品缺陷,提高产能效率,对于发展本领域产品能做出重要社会贡献,具有极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巨大。同时,申请人提供了已开始批量生产的资料,如内控生产标准、生产车间、设备和产品的照片等,以佐证申请人正在实施发明创造,为了维护专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尽快获得复审审查的结果、尽快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https://cnippc.cn)递交复审优先审查请求,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过立案预审、审查请求优先审查的理由,审查通过的就批准下发《专利复审快速审查合格通知书》,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先审查通道。若不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则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不合格通知书。
四、优先审查结案的期限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相关规定,国知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在7个月内结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5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4个月内结案。
五、常见问题
Q 1、未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主体备案用户,是否可以向保护中心申请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
A 答:不可以。目前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只受理主体资格备案合格的申请人。
Q 2、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了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的,是否等同于向国知局提交?
A 答:不是。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只负责办理优先审查受理的审批工作,并不负责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的实质性审查工作,其实质性审查工作的部门仍然是国知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Q 3、已向国知局提交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是否还可以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优先审查呢?
A 答:可以。申请人已向国知局提交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优先审查时应同时上传已提交的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的完整全套文件,复审、无效的受理通知书及官费缴费凭据;
若申请人还未提交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的,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优先审查时应上传拟提交的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的完整全套文件。优先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向国知局提交正式复审、无效宣告请求并缴费,且保证正式提交文本与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审查的文本一致,否则将无法进入优先审查通道。
Q 4、办理周期为多久?
A 答:目前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刚开通受理复审、无效宣告的优先审查业务,处理周期还是比较快的,约2-3周会有审查结果。直接向国知局提交优先审查请求的,周期约1-2个月或者更久。
Q 5、复审、无效宣告请求官费向谁缴费?
A答:复审、无效宣告请求官费直接向国知局缴费,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综上,当前除了能向国知局提交复审无效优先审查请求,也能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请求,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递交途径。目前,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复审和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还未采用预约提交机制,申请人能节省一部分预约排队等待的时间,相比直接向国知局提交优先审查需要等待约1-2个月或者更久的审批时间来说,效率相对比较高。专利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较广,是从纵向维度针对高质量个案在较大程度上缩短审查时间,申请人针对重要的发明创造希望尽快获得审查结果、尽快获得专利权的保护,是值得考虑采用的。同时,申请人也应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分析最适宜的优先审查理由和递交途径,充分准备相关证明文件,以使得优先审查请求能尽快递交和审查通过,起到加快的作用。
图3.专利复审快速审查合格通知书展示
(原标题:如何在保护中心办理专利复审无效优先审查)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曾琼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如何在保护中心办理专利复审无效优先审查(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