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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林非
近段时间,美国法院对于我国无人机制造商大疆(DJI)与美国航空航天企业德事隆集团(Textron Innovations)的专利诉讼裁决不断引起国内外的讨论。自上月美国陪审团作出大疆需赔偿德事隆近2.8亿美元以来,“大疆遭遇‘专利流氓’?看美国科技霸权主义的黑手”“大疆声称退出美国市场”“大疆硬气拒缴20亿巨额罚款”等各种声音一直发酵至今。
据悉,2021年,德事隆就以大疆侵犯其两项专利为由,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法院对其发起诉讼,称大疆部分具有自动悬停功能的无人机工作方式与其专利技术相同,并向大疆索要3.67亿美元(约合25亿元人民币)的高额赔偿。
目前看来,这起案件一审的判赔即使已经比德事隆最初的索赔金额少了不少,但该数额依旧庞大。不过,该案的最终走向如何还未能下定论。据中国证券报日前报道,大疆在否认“拒绝支付罚款”“退出美国市场”等传闻外,还表示将对该案进行上诉。可见,本次的裁决还只是双方专利战中的一个节点。同时,这起案件引发的对于技术、审理制度等多种讨论,也为中国出海的科技公司敲响了警钟。
判赔2.8亿美元,大疆不该输掉这场专利战?
2023年4月21日,美国德克萨斯州西区地区法院陪审团作出一项裁定,裁决大疆侵犯了德事隆US8014909和US9162752号专利,赔偿金额合计2.789亿美元(近20亿人民币)。
从本次裁决结果来看,陪审团一致认为大疆侵犯了德事隆909专利的第1、7、10、11项权利要求,以及752号专利的第13项权利要求,其中909专利赔偿金额为3070万美元,752专利赔偿金额为2.482亿美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德事隆以上用于起诉大疆侵权的两项专利并非自身技术创新成果,而是受让自贝尔直升机公司,1960年,该公司被德事隆正式收购。德事隆用这两项专利向大疆发起专利诉讼引起了外界的讨论和关注,有业内专家认为,贝尔主要从事商用直升机的制造业务,大疆则是一家无人机制造商,二者的市场受众、技术应用存在明显差异。
据德事隆909专利的权利说明书摘要显示,该项专利技术主要在于描述一种直升机能够自动锁定跟随车辆或船只并实现降落的技术,简言之,909专利讲的跟踪技术是需要将被跟踪的船只的位置和运动信息都传送给直升机,直升机根据同时获得的这两个信息降落至被跟踪的船只上。另一项涉案的752专利申请时间为2011年7月份,专利名称为一种控制旋翼机悬停飞行的系统和方法。该项专利说明书显示,其多项悬停功能的实现需要飞行员手动操作进而实现速度的保持。
909专利权利说明书
752专利权利说明书
面对德事隆的指控,大疆方面称,德事隆本次用来诉讼的核心专利为2011年申请,但大疆在2009年的产品中就已用到了悬停技术。大疆官网信息显示,2010年,其在关于XP3.1产品介绍中,多次提及悬停功能,并将悬停技术视为该飞控系统的一大特色。XP3.1的说明书显示,大疆用于无人机的自动悬停功能通过松杆即可实现无人机位置的保持,而德事隆752专利的权利要求13显示,其涉及的是直升机速度保持相关的技术,两者在技术及应用上似乎并没有什么关联。
另外,本次大疆与德事隆的专利诉讼中,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再次受到关注。美国航空行业网站sUAS News曾发文称,该判决表明了美国专利制度的扭曲,允许企业为任何可能拥有现有技术的东西申请专利。[1]美国法制评论媒体Above the Law表示,从陪审团的角度来看,德事隆作为美国军方关键供应商的身份无疑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而一直以来,关于美国陪审团制度的质疑之声一直存在。《中国审判》杂志曾指出,美国陪审制度存在审判效率低下、审判成本高昂、审判缺乏专业性等弊端。
由于大疆和德事隆各为无人机和载人直升机的生产制造商,双方技术逻辑和产品应用领域各异,而德事隆却向大疆发起专利诉讼并得到陪审团支持,因而这场诉讼的裁决结果在国内外引起一片哗然。
Above the Law认为,德事隆在该案中面临一个难题:他们虽然生产直升机,却并不出售任何使用该专利的消费级产品,具体到这次的专利纠纷,德事隆相当于一个“非生产专利实体”(NPE)。[2]
环球时报、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在报道中说道:“近几年,随着美国反华情绪不断上升,中国公司在美国的专利诉讼越来越难取胜。这不仅是大疆的难题,也是所有中国公司都会面临的挑战。”
知识产权法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谢湘辉称,德事隆现在对大疆提出的侵权指控无事实依据,硬将大疆的技术和自己的专利做关联,通过诉讼获取赔偿以此进行不当牟利,试图阻碍大疆在美国市场的发展。[3]
树大招风,大疆在美遭受知识产权等多重挑战
本次与德事隆的专利诉讼,已不是大疆第一次面对来自美国企业的知产纠纷。多年的市场扩展中,大疆在美国已经遇到了重重挑战,其中包括美国企业对其发起的知识产权诉讼,以及美国相关政府机构对大疆进行的各种制裁。
2017年,美国Synergy Drone公司就曾起诉大疆侵犯其5项无人机操作领域的专利,但两年后,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对这5项专利进行复审后,认为这些专利全部无效。2019年,大疆被美国Dareltech公司指控侵犯了其专利权。2020年,美国Fury Technologies LLC在美起诉大疆侵犯其两项专利……
除了知识产权上带来的挑战外,大疆近几年来在美国频频受到美方相关部门的制裁。2017年,美国军方以数据安全隐患为由,宣布停用大疆无人机,对其进行长达一年的制裁。2019年,美国国防部在《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案》里明令禁止联邦资金购买中国制造的无人机,商务部宣布将大疆列入贸易管制黑名单,对其产品变相增加关税。2021年12月,美国财政部将8家中国科技公司列入“中国军工企业”黑名单,其中就包括大疆。2022年,美国又将大疆等13家企业列入“芯片出口黑名单”。
当前在美国市场,大疆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凭借其技术优势和产品口碑在无人机领域中独占鳌头。或正是因为大疆在无人机领域日益强劲的话语权对美国企业及相关技术造成了威胁,由此受到了外部环境带来的多重挑战。不过相信在此过程中,对核心技术的掌握,也终究会成为企业披荆斩棘的一柄利器。
出海之路浪潮汹涌,中国企业何去何从?
大国之间的竞争就是核心技术的竞争。中国科技力量的崛起,使得中美技术的博弈不断加剧。一直以来,中国企业在出海过程中,屡屡遭受美国的打击和抵制,如华为、小米、字节跳动等中国企业相继受到制裁,而今天这场近2.8亿美元的裁定,也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缩影。
华为、小米两家中国企业曾与美国数字交互公司(IDC)开启专利战。2011年,IDC率先在美国起诉华为专利侵权后,华为当即在深圳中院起诉IDC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专利许可行为违反FRAND原则,并在一审、二审中获胜。[4]2013年,IDC因专利许可费率问题再次于美国对华为提起专利侵权之诉后,华为则通过向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报IDC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IDC进行反击,最终IDC提出愿意遵守FRAND原则,与华为达成和解。[5]
2020年,小米在与IDC多年的专利许可费率谈判对峙中,主动打破僵局向武汉中院起诉,提请对与IDC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谈判所涉全球费率或费率范围进行裁决,同时面对IDC在印度的起诉向法院提出禁诉令保全申请。[6]2020年9月,武汉中院接受小米公司的申请向IDC颁发全球首个跨国禁诉令。[7]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华为在应对IDC在国外提起的专利诉讼时,先是向当地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后又以“反垄断”为突破口,向中国反垄断机构寻求行政救济,最终在双方较量中占据上风。小米在面对与IDC就许可费率多年谈判未果的局面时,最终选择主动出击,运用司法途径积极改变当下困局的做法,不仅维护了自身的权益,同时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进一步探索做出了贡献。国内法院和相关部门在对这两起案件审理的突破,也体现了中国近年来知识产权仲裁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及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的决心。
近年来,国家为推进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中提到,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络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建立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保障工作。而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指导。
此外,国家商务部在2011年成立了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为企业提供境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工作。2019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的指导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正式成立,随后北京、上海、广东等分中心的工作相继开展,加强了对企业的海外维权援助。上海、福建、海南等多地法院也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合作关系,为快速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了便利。
如今,面对有限的市场,国外本土企业将专利诉讼当成是驱逐“外来者”的重要手段之一,小米、华为、大疆等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企业大都有着相同境遇。未来如何进一步应对和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排除外部干扰在国际市场中站稳就跟,对于相关部门和中国各大小企业来说,也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
注释:
[1][3]环球时报.美国陷阱,警惕!
https://mp.weixin.qq.com/s/vgWFO7VPN7ge1mouvD_M6w
[2]中国经济网.大疆在美国不是败给了专利,是败给了“魔法”.
http://m.ce.cn/gs/gd/202305/11/t20230511_38541444.shtml
[4][5]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媒体聚焦|专利强企的“对抗”与“共处”.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8594419377138708&wfr=spider&for=pc
[6]澎湃新闻.武汉中院发跨国禁诉令:武汉官司结束前禁止交互数字起诉小米.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1549457
[7]观察者网.美专利巨头交互数字故意妨碍小米起诉,武汉中院发首个跨国禁诉令.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3310540132275852&wfr=spider&for=pc
(原标题:大疆在美触上“专利暗礁”,出海中企该如何“乘风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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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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