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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其中提到: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区内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代理人才培育和引进,对完成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备案的,按不超过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该专利代理机构扶持,专利代理机构应将不低于50%的资金奖励给首次执业的专利代理师。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促进知识产权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反馈时间:5月18日至5月27日,具体途径如下:
一、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801室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科。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hzqzscqj@126.com
意见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单位提交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交的,请签名和注明联系方式,并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联系人:徐恒,联系电话:020-89001032)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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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最高5000元/人!完成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备案可获取这项奖励(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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