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饿了么起诉美团侵害发明专利,3月6日将再次开庭
据天眼查App显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饿了么关联公司拉扎斯公司,被告为美团关联公司三快科技两公司。该案曾于去年8月开庭,此次将于3月6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来源:凤凰网科技)
#投资者问#
慈星股份:武汉敏声的BAW滤波器产品,具有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
投资者提问:请问,武汉敏声BAW产品其知识产权是否面临潜在风险、同时其作为半导体器件,在国内是否存在供应链短板,客户对该产品的需求如何。后阶段是否会新增其他产品研发。谢谢!
董秘回答(SZ300307):您好,武汉敏声的BAW滤波器产品,无论在结构设计、工艺路线还是封装方案上均具有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公司目前生产用相关原材料国产化程度较高,国内外供应渠道畅通。5G驱动下,BAW滤波器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客户对该产品的需求量非常大。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高频滤波器、扬声器和麦克风等MEMS产品研发。感谢您的关注。(来源:新浪财经)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迷笛29项注册商标被拍走,多个文化活动合作项目被迫停顿
有中国地下摇滚乐队的发源地之称的北京迷笛演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迷笛公司”)1月30日发布推文谈到,通过仲裁,2021年4月,迷笛公司应按照《和解协议书》向北京愉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370万元,但该《和解协议书》等三份相关文件在朱墨时序上均存在先章后墨(即先盖章后印刷文字),2022年12月,迷笛公司的“迷笛”系列共计29项商标已经被拍卖成交。律师指出,商标被拍走会影响“迷笛音乐节”等商标冠名活动的举行。
公开资料显示,迷笛品牌诞生于1993年,由中国第一所现代音乐学校北京迷笛音乐学校创立,2000年创建了国内第一个原创音乐节——迷笛音乐节。
据迷笛公司官方微信,2021年4月,迷笛公司应按照《和解协议书》向北京愉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370万元,但该《和解协议书》等三份相关文件在朱墨时序上均存在先章后墨(即先盖章后印刷文字),2022年12月,迷笛公司的“迷笛”系列共计29项商标被拍卖成交。
另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关于北京迷笛演出有限公司相关情况的说明》,诉讼案件给迷笛公司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冲击,多个文化活动合作项目被迫停顿。
针对这一推文,北京迷笛演出有限公司、北京愉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双方,但截至发稿均未获得回应。(来源:北京商报)
扇港(SENKO)对US Conec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2023年1月24日,美国马萨诸塞州,哈德逊,光互联产品领域公认的全球领导企业扇港元器件公司(SENKO Advanced Components, Inc.)向特拉华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US Conec有限公司(US Conec, Ltd)侵犯了其7项专利,涉及到MDC和MMC连接器和适配器 - VSFF超小型连接器产品。
扇港元器件公司执行副总裁Jim Hasegawa表示:“在开发我们认为是业界最广泛的超小型连接器系列产品方面,扇港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扇港目前拥有超过70项与超小型连接器相关的专利,涵盖了这项技术的各个方面,同时还有许多其他专利申请仍在办理中。鉴于我们为创建超小型连接器产品组合所作出的投资,扇港认为公司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我们宝贵的知识产权。
在该诉讼中,扇港申诉US Conec有限公司已侵犯并且目前仍继续侵犯扇港的第11,307,369号、第11,333,836号、第11,340,413号、第11,415,760号、第10,191,230号、第11,181,701号以及第11,061,190号美国专利。这些专利涵盖了连接器锁紧结构、附带的适配器和极性变换等。”(来源:讯石光通讯网)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北京重点商圈将开展外摆试点,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为全面促进消费恢复,加快消费提质升级,有效满足群众消费需求,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印发《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人员介绍,在推动符合消费企业特色的改革创新上,《通知》提出多项改革任务:
加快规范商圈广告、外摆、展示、促销等事项办理流程和标准。针对企业反映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编制进展慢、外摆经营缺少管理实施细则、户外展示设施管理规则不明确、举办活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完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配套制度,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优先出台位于重点商圈的规划,及时公开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设置方案。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由区政府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外摆位,明确外摆时间、经营品类等细则,由经营者向所在街道进行网上报备,由街道对细则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出台户外展示设施设置标准规范及管理细则,明确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优化促销“无需许可活动报告”内部管理流程,属地公安、消防等部门提前开展安全指导。
完善新消费品牌孵化服务机制。针对企业反映的孵化基地注册登记住所资源不足,初创品牌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不强,经常发生商标被抢注、外包装遭侵权、特色产品被抄袭等问题,明确在挂牌的新消费品牌孵化试点基地内,由所在区评估后确定同一地址可登记注册企业数量并向社会公开。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区中心的作用,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行为。(来源:IPRdaily综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加快发展专利等生产性服务业写入2023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
1月28日,2023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发布。报告在2023年重点工作中提出: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331”工程,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咨询、专利、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健康、养老、育幼等生活性服务业。这是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首次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高度重视。
知识产权服务业贯穿于知识产权制度运行全链条,是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的重要支撑,也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自主可控的有力保障。近年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行业集聚发展。布局建设9个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支持集聚区吸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00余家、知识产权人才5000余名,并带动全省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发展壮大。截至2022年底,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877家,商标代理机构526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数近700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代理率超过90%。二是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全省30余家专利代理机构贯彻《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着力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三是推动行业开放发展。支持南京、苏州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有序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成功吸引3家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江苏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四是推动行业多元发展。支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动“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促进全省“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近500亿元,服务中小企业3870家。
下一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委《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与产业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业新体系,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工信部: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工信部近日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下简称“《措施》”),其中提到落实扩大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以及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促消费政策措施;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等。
《措施》提出,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
(十一)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开展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程,持续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活动,提高中小企业质量工程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支持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内外标准编制,推广运用先进标准,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创建与培育、咨询评估、品牌保护等服务,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提高中小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创新管理相关国际标准实施试点,推广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相关国家标准,发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指引,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做好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许可后产业化配套服务。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调解和仲裁工作,开展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人才兴企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优化中小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入实施“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择优派驻一批博士生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校企双聘”制度,遴选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管理导师,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等服务,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来源:中新经纬)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缅甸《新商标法》或将于2023年3月正式生效
缅甸商务部(MOC)下属缅甸知识产权局(DIPM)发布通知称,《新商标法(2019)》预计将于2023年3月正式生效,这是新商标注册制度实施的重大进展。预计在2023年3月正式启动之前,DIPM会宣布具体的实施细则,包括提交新商标申请的费用以及要求。
据了解,2019年1月30日,缅甸《新商标法》正式通过,新法引入了正式的商标审查程序和新的电子商标系统。
虽然《新商标法(2019)》尚未完全生效,但商务部已宣布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试行部分新法规则。在此期间,商人可向缅甸知识产权局(DIPM)提交申请,重新注册此前向契约登记办公室提交的所有权声明注册的商标,并分配新的申请号。(来源: 缅甸中文网)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加快发展专利等生产性服务业写入2023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饿了么起诉美团侵害发明专利,3月6日将再次开庭(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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