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互联网搭上传统KTV,版权谁埋单?

产业
IPRdaily11年前
互联网搭上传统KTV,版权谁埋单?
互联网搭上传统KTV,版权谁埋单?

 

原标题:版权隐患下的音乐:互联网搭上传统KTV 版权谁埋单

 

【小D导读】  
从唱吧到9158,再到创业新贵“一起唱”,科技公司以点歌系统为切入点进入传统KTV业务。而从KTV点歌系统做起的雷石,也正一步步转向互联网化。但在国内版权乱象之下,这批进行音乐布局的从业者该如何为版权埋单?

 

互联网搭上传统KTV “唱吧进军线下,有点像《三体》那本小说里写的降维攻击,我们不在一个层面上竞争,唱吧做线下找不到竞争对手。”唱吧CEO 陈华做客某栏目时如此说道。 从唱吧开始,移动音乐APP正式落地线下KTV业务。按照陈华的设想,唱吧以投资入股的形式在5年内开设2000家线下KTV,凭借着1.4亿用户的体量优势成为中国最大的线下KTV连锁。 但盯上线下业务的不只有唱吧一家。在7月份赴港上市的视频秀场9158也开始进行线下布局,已在杭州开设了第一家体验式的线下KTV。不同于陈华直接开店的重度运作,傅政军设想以合作的方式展开业务,通过向传统KTV输出K歌系统和音响灯光等设备获利。 “这个池子很大,是一片蓝海。有超过1000亿的市场规模,即使我们占据5%的份额,也有50个亿。” 傅政军在上市之时,向资本市场描述过一个富有美好憧憬的故事。而陈华也表述过类似的观点“KTV是个暴利行业”。 除了线下具有广阔市场之外,音乐类互联网产品的用户与线下KTV用户的高度重合是涉足线下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正如傅政军所说,“我们的平台本来就以唱歌为主,线下又有非常大的市场空间。很多投资人都认可切入线下KTV才是未来的最大机会。” 与之对应,在唱吧、9158从线上涉足到线下的同时,做KTV点歌系统出身的雷石等传统厂商也开始从线下进军线上。 在2012年,雷石推出一款类似唱吧的APP“移动练歌房”,将该APP与雷石点歌系统相打通,既能在手机端练歌也可通过手机点歌,欲将其打造成数字娱乐入口。但直到目前,该APP的日活跃在20万左右,远低于同一时期上线的唱吧(唱吧官方称日活跃用户达到600万)。 “我们自己做线上会吃力一些,不可能快速的拉进这么多用户,因此雷石将自己定位成平台的角色。”雷石市场部负责人如此表述其转型策略。 据了解,雷石的KTV点歌系统覆盖全国50%的KTV,已经与酷我、搜狗、百度音乐等音乐播放器打通,用户可以在KTV中从手机上直接点歌。接下来也会接入支付宝、微信支付、打车、代驾等应用。 版权隐患或成制约瓶颈 目前互联网企业涉足传统KTV业务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一如唱吧,自建KTV研发点歌系统;其二如9158,只充当点歌系统等设备提供商,与KTV合作。 无论哪种模式,在向线下KTV涉足的过程中,点歌系统业务成为互联网企业必争之地。

 

但在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尚不成熟的背景下,点歌系统是否需要交纳版权费用成为行业争论点,也为音乐埋下隐患。

 

一直以来,KTV业内普遍认为,版权费由卡拉OK经营场所交纳,与点歌系统厂商无关。据雷石方面透露,雷石并未支付给版权所有者相关版权费用。 但此前有点歌系统厂商因版权问题遭到处罚的例子。在2003年,视点公司就因涉嫌未经授权向卡拉OK经营单位提供歌曲,被国家版权局进行了行政处罚,成为国内第一个遭到处罚的点歌系统厂商;2008年6月中下旬,在广州、云南等地国内雷石和视翰也被查处。关于2008年的这起处罚,雷石当年回应称是受到竞争对手的恶意陷害,并非出于版权问题。

 

那点歌系统制作方是否存在版权问题? 90后创业者、一起唱CEO尹桑在接受凤凰科技采访时一口否认“没有版权问题,我们是技术提供者,怎么会涉及到版权问题?”

 

专家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但除了尹桑所说的“技术提供者”这一原因外,他补充另一个理由“出于歌曲推广的需要,有230多家唱片公司与雷石进行合作,因此雷石获得了相关授权。”

 

律师认为,点歌系统的开发者为了推动系统的销售往往在系统中加载了很多歌曲,实际上也成了歌曲的使用者,理论上需要付费。“但是由于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包括著作权立法、执法、司法保护力度,以及公民的权利意识等,都比较薄弱,因此目前采用了一刀切的方式,先从KTV的经营者入手收取相应的版权管理费。”

 

曾接触过不少KTV侵权纠纷的郑小强透露,在该类案件中,原告通常只会起诉KTV经营者,“尽管KTV的经营者在辩解时往往会说我们买的系统本身提供这些歌曲,其不应承担责任,但法院往往不会追加系统提供者承担责任。”

 

但郑小强强调,随着法律的健全和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未来若以盈利为目的使用音乐影视等作品的,逐步都需要交纳版权费用。

 

关于唱片公司免费获得授权的说法,郑小强认为存在这种可能性,“原权利人可能看重一些公司的推广能力,以很低甚至免费的方式授权给它。”但他表示,如果许可协议不明确,这可能会为以后埋下隐患,“如甲公司会授权乙、乙再授权丙,最后导致原权利人都弄不清楚谁是正版谁是盗版。”

 

从业者希望规范行业 目前KTV的版权收费模式是KTV经营者按照以包房为单位将费用交至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国家版权局给出了12元/包房/天的收费参考标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省市低至4元/包房/天。

 

但由于音著协和音集协的曲库主要由会员授权,点歌系统制作方有可能将没有获得两个协会授权许可的曲目录入其中,因此KTV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仍会出现侵权行为。

 

对于当前的收费模式,从业者也表达了疑惑,有从业者甚至不知道所交的版权费究竟交给了谁,是否能到版权所有者手中。 “其实我们一直在和两个协会沟通,让双方的曲库重合。”“并且他们可以利用我们的渠道向KTV收费,免去漏收费的情况。”专家如此说道。

 

据了解,日本KTV版权收费模式或许值得借鉴,在日本的KTV版权收费中,点歌系统制作方扮演了重要角色。一方面它需要自身向版权所有者交纳版权费,另一方面还要协助收取KTV经营者的版权费。(作者: 吴倩男)

 

 

来源:凤凰科技 整理:IPRdaily 赵珍 网站:IPRdaily.com

 

 

IPRdaily的个人微信号已经开通! 各位D友可添加“IPRdaily”的个人微信号: iprdaily2014(验证申请中请说明具体供职机构+姓名),关注小D可获更多的实务干货分享,定期私密线下活动,更有机会加入细分专业,接地气的知识产权圈实务社区交流群。

 

互联网搭上传统KTV,版权谁埋单?   “IPRdaily”是全球视野的知识产权科技媒体,我们报道国内外最新知识产权动态,最新创业公司知识产权部分情报分析,更关注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商业模式,以及资本对本行业投融资信息,我们将客观敏锐地记录、述评、传播、分享知识产权行业的每一天,我们努力利用互联网连接知识产权&未来!     微信订阅号: “IPRdailyIPRdaily|读懂知识产权&未来

 

IPRdaily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3221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308.html,发布时间为2014-08-19 12:46:57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