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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贵州、甘肃、福建、青海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到,要收集摸排伪造申请材料和法律文书、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虚假宣称有内部关系、代理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违法线索。”
广西
广西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
近日,广西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商标代理行为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整治商标代理行业乱象。
专项行动聚焦当前商标代理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商标代理行业环境,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创新创业和推动经济回稳向上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行动明确以下工作内容:
广泛摸排违法线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走访、座谈、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收集摸排伪造申请材料和法律文书、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虚假宣称有内部关系、代理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违法线索。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商标代理职责和义务,质量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恶意申请筛查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对于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恶意排挤竞争对手、低于成本价格提供服务、通过网络展示具有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等行为。
做好信息归集利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对于商标代理机构提交恶意注册申请商标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商标代理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按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贵州
省知识产权局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
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提供了重要支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等现象时有发生,并引起不良社会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创新创业和推动经济回稳向上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9号)安排部署,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2年11月至12月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商标代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依法严厉查处一批违法代理案件,曝光一批违法代理机构,将有恶劣情形的依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切实加大违法成本,营造风清气正的商标代理行业环境,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摸排违法线索。各市(州)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商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收集摸排伪造申请材料和法律文书、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虚假宣称有内部关系、代理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违法线索。对于辖区外的重大违法线索,及时上报上级对口部门协调处理。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对于多次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形成震慑。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标受理窗口管理,规范商标受理行为,杜绝违法商标申请不当受理。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商标代理职责和义务,质量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恶意申请筛查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对于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重点检查其是否存在恶意排挤竞争对手、低于成本价格提供服务、通过网络展示具有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等行为。坚持检查与规范相结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提出意见等方式督促其及时整改,涉嫌违法线索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做好信息归集利用。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对于商标代理机构提交恶意注册申请商标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商标代理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按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做好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信息归集,建立完善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信息的整理分析,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局。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商标代理机构,省局将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并予公告,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管衔接。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违法线索移送和定期会商,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管工作。对于转交的案件线索,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二)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各市(州)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区域间联络会商、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在办案中发现相关商标代理机构涉及外地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可根据需要请求开展协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并及时反馈协查情况。要发挥本部门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性质,综合运用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依法打击违法代理行为。
(三)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省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并将相关工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对于行动不力、未及时办理转交线索、对社会关注和公众反映问题未能及时有效解决,不敢直面问题、不敢担当的,视情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于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对于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支持与激励力度。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工作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研究并协调解决。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监管执法与宣传引导相结合,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加大案例评析、以案释法、执法普法力度,教育和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开展业务。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整治信息,发挥新媒体作用,把握好宣传的内容、方式、节奏,提高宣传广度和深度,加大警示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升专项整治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11月20日前,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工作人员了解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并做好宣传引导,引导企业和权利人对整治行动的关注和支持。
(二)组织实施。2022年11月21日—12月20日,对重点商标代理机构开展检查,走访企业,摸排违法线索,依法查处案件,及时报送典型案件。选择部分市州,对行动开展和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督导。对我局转交各地的违法线索,要加快办理进度,确保12月底前依法从快查处一批商标代理违法典型案件。
(三)工作总结。2022年12月25日前,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梳理违法代理机构信息,分析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构建长效机制的建议,并于12月25日前向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报送商标代理机构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18286000215。
2022年11月14日
甘肃
我省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整治商标代理行业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商标代理行业环境,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通过广泛摸排违法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做好信息归集利用,依法查处一批违法代理案件,曝光一批违法代理机构,对于多次违法开展代理业务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反映强烈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依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切实加大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商标代理行业秩序虽然得到了一定改善,但行业乱象依然存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10月27日公布的《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针对规范商标代理行业行为,丰富了监管手段,健全了配合机制,细化了监管规定,完善了法律责任,强化了法律震慑。今后,甘肃局将按照《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持续加强商标代理行业治理和监督管理,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商标代理市场环境。
福建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事关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意义重大。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推动商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组织调度,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度。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商标代理规范条文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要大力学习宣传将于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将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有机结合,提升专项整治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专项整治内容的全面落实。各地要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着重了解近年来被查处的代理机构处罚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代理机构,以及多次违法开展代理业务、公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形成震慑;要综合运用商标、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构筑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优势,形成打击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的合力。
四、注重典型带动,探索建立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各地要从宣传教育、日常检查、线索摸排、案件查办、部门协作、区域协作等方面入手,挖掘、分析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违法线索和违法行为,形成可供借鉴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此探索建立商标代理行业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为创新创业和推动经济回稳向上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请于12月17日前,向省局报送违法案件查办情况;12月25日前向省局报送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并上报不少于2件专项整治行动的典型经验或案例。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15日
(联系人:林森媚 电话:0591-63097746)
(此件主动公开)
青海
全省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并于近日召开动员会,在全省专题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专项整治行动要聚焦扰乱商标代理行业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广泛摸排违法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做好信息归集利用等措施,依法查处一批违法代理案件,曝光一批违法代理机构,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扭转商标代理行业发展无序、监管无力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代理行业服务水平,更好适应商标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会议强调,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安全。只有规范运用、规制违法、打击犯罪,才能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支持创造创新、实现公平竞争、服务发展大局。要以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整合人员力量、统筹有限资源,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要深入摸排线索,强化案件查办,及时曝光典型,切实形成有力震慑。
会议要求,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要立足职能教育、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加强商标品牌宣传推介,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特别是,要放眼未来,扩大视野,在培育地理标志集证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以及驰名商标方面再用力、再见效;要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着眼当地主导产业和区域发展特色,聚力打造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要强化主动服务,督导企业合法合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断擦亮地理标志的金子招牌;要提早谋划、超前部署,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我省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互助青稞酒获批筹建的基础上,引导、带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产品加入保护示范区建设行列,推动我省商标品牌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原标题: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收集摸排伪造虚假宣称有内部关系、代理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违法线索!)
来源:IPRdaily综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收集摸排伪造虚假宣称有内部关系、代理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违法线索!(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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