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利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律师
10月,是普天同庆的日子。这个月,有国庆节,有2022年的最后一个假期,还有一周7天的工作日。为了迎国庆,IPRdaily特别推出了“国庆地标游”专题,为广大读者奉上多姿多彩的地标观赏,领略全国各地的文化内涵。
此外,IPRdaily在《知识产权诉讼背后的商业决策》的基础上推出了《知识产权洞察IP INSIGHT》:知产诉讼背后的商业策略专题(第2期)—辅助工具主题征稿启事!。目前,已有两位作者参加投稿,欢迎其他作者就本次专题积极投稿。
最后,本月作者多关注知识产权诉讼的相关话题,影视、汽车、激光切割设备等行业知识产权热点事件不断。具体都发生了什么还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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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地标游
浙江嘉兴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美称,来到嘉兴,可好好体验一番江南水乡“小桥、流水、人家”的诗画风光,而舌尖上的美食更不可辜负。观光详情可见作者停云的《国庆地标游:“浙”有美味,邀君品尝》一文。
一部河南史,半部中国史。从作者影子的《国庆地标游:七天乐游天下,河南地标带你吃喝玩乐!》一文中赏河南地标。
作者咕咚,她在《国庆地标游:这份寻味广州“地标”指南,请收好!》一文中提到,国庆佳节,你正在朋友圈饱览祖国大好河山,还是窝在家里休养生息?或许想要出游却苦于没有明确的目标,这份寻味广州“地标”指南,请收好!
作者李七四,她在《国庆地标游:泸州桂圆俏销,收好这份游玩攻略!》一文中提到,泸州是一个以名酒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长江文化为五大特色旅游资源的地方,也是唯一被誉为“酒城”的城市。这里有泸州老窖、国窖1573、郎酒等知名品牌。
影视行业的风起云涌
作者朱玮洁,来自上海漕溪律师事务所,她在《浅议将真人真事改编拍摄成电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一文中提到,对于以真人真事进行创作并拍摄电影作品所引发的纠纷近年来络绎不绝。比如,赵薇拍摄的电影《亲爱的》是根据原型人物高永侠改编,电影播出后,高永侠以电影改编中所添加的虚构情节比如陪睡、下跪等损害其名誉权为由,请求电影制作者公开道歉;霍元甲后人以电影《霍元甲》侵权霍元甲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那么,对真人真事进行改编创作并拍摄电影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又如何进行规避?让我们来看看。
作者刘七,她在《千人围观无人出价,908件商标流拍背后的乐视还有什么底牌?》一文中提到,此前,乐视拍卖908件商标一事引发大量关注。10月11日,京东拍卖平台显示,乐视本次拍卖的“LE”、乐视手机“LeMobile”等近千项商标的第一次拍卖无人出价,全部流拍。
作者王亚楠,她在上海退休阿姨翻拍《甄嬛传》,短视频侵权问题几时休?一文中提到,最近,关于上海阿姨版的《甄嬛传》的新闻登上热搜,《甄嬛传》剧方就表示翻拍这一行为已经涉及侵权,要求下架相关视频。经过了解,类似的“翻拍”并不拘泥于各大知名影视剧,还涉及到一些电影海报以及音乐的MV,类型多样,满足了多数受众“当主角”的戏瘾。不得不说,自从各种自媒体平台爆火之后,包括对于影视剧、音乐等在内的各种侵权问题就层出不穷。
专利审查与商标申请
作者梅安石,来自九鼎天元集团,他在《“专利加快审查”使用手册(2022版)》一文中提到,2021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58.6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为285.2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为80.6万件,共受理专利复审请求7.6万件,共受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7628件。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推进专利审查提质增效,但案件数量飞速增长给审查机构不断施加压力,这就不得不建立专利加快审查机制,调配优势资源向符合国家战略的案件倾斜,有效地保障相关案件的加快结案,优先满足真正的创新来驱动发展。目前,专利加快审查的举措常见有四种,专利优先审查、专利快速预审、专利申请集中审查和专利审查高速路,本文将逐一介绍,以期满足了各类申请人对快速保护专利技术的需要和对各加快审查举措的了解。
作者马肃,来自广东新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他在《浅议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方法》一文中提到,目前对于很多企业而言,怎样才能获得发明专利保护往往不能得其法,这首先表现为不能正确的认识发明专利,更加无法理解发明专利培育。本文从以上两个问题出发,对专利培育工作中的正确认识和方法论进行了剖析,指出了专利培育中的“难”与“易”,并针对专利培育中的难题为企业指出了解决之道。
作者赵玲,来自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她在《探析商标代理机构对可能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申请应尽的审慎义务》一文中提到,商标代理机构在从事代理业务的过程中,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是否负有合理注意及告知的义务?对哪些委托事项具有合理注意和告知义务?判断商标的可注册性是否代理机构的法定义务?如何判断商标代理机构是否具备判断的能力?显然,对于目前数量庞大的商标代理机构而言,如何合法合规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已经成为迫切需要探讨的课题。
作者张波,他在《文明、专利和共同富裕》一文中提到,创新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动力。专利是保护创新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鼓励创新的法律工具。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初衷,是通过对创新者利益回报的保障来激励创新,进而促进技术创新能够推广使用,推动整个社会的创新以及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作者李洪江、闫笑男,他们在《浅析商标指示性使用的认定标准》一文中提到,商标的核心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区分作用则需要通过实际使用来得以实现,因此商标的生命力在于使用。实践中,为表明自己是他人品牌的销售商、说明自己的零件产品适配用途、或为他人品牌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或权利用尽状态下转卖商品时,往往需要使用该品牌进行描述或指代,理论界将此种使用情形成为“指示性使用”。指示性使用也是商标侵权案中未构成侵权的主要抗辩理由之一,但由于我国《商标法》对此并未有完善的规定,本文将从这一概念的来源和司法案例入手探究指示性使用的认定标准。
洞察知识产权诉讼
作者刘晓婷,来自贝壳找房,她在《IP洞察》:刘晓婷|2018-2021年字体类著作权侵权纠纷分析报告一文中提到,字体、字库的著作权纠纷,一直是实务领域不断探讨研究的话题。在司法裁判中,字体、字库是否构成作品?属于美术作品还是计算机软件作品?哪些地区字体类纠纷较多?哪些字体纠纷多发?字体类纠纷判赔金额多少?本文通过梳理2018-2021年字体类著作权侵权纠纷裁判情况,以期为著作权合规工作提供部分参考。
作者袁玥,来自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她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应对篇(六)——形式问题的答复(一)》一文中提到,在专利授权后的无效宣告行政程序中,面对无效请求人提交的无效请求以及后续补充的无效理由和证据,专利权人都有答复的机会。如何答复,显然对于专利权是否能够得到维持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本系列上一篇中,着重讨论了答复的总体策略,本篇及后续篇章将逐渐开始分门别类地讨论对各个法条的无效理由的具体答复策略。此外,《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应对篇(六)——形式问题的答复(二)》一文讨论对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无效理由,即权利要求不清楚、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的答复。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应对篇(六)——形式问题的答复(三)》继续讨论针对无效理由中形式问题的其它条款的答复策略。
作者任晓兰,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她在《药品专利链接专题稿(一)|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程序中举证责任的探讨》一文中提到,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程序中对于仿制药相关技术方案的提交或者获取,实践中存在一定的疑惑。本文通过从多个角度进行论证,提出以下建议,即在行政裁决程序中,一方面,仿制药申请人负有提交仿制药技术方案的义务,其未在合议组指定期限内提交仿制药技术方案等证据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仿制药申请人的举证责任是有一定限度的,应当以根据全面覆盖原则,仿制药技术方案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或者其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具有高度可能性为限度,希望能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借鉴和指引。
作者魏聪 任晓兰,在《药品专利链接专题稿(二)|三类化学仿制药引发的专利纠纷是否纳入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范围的探讨》一文中提到,三类化学仿制药是指境内生产的仿制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实践中对于其是否应纳入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的审理范围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从两个典型案件出发,系统分析了与原研药相比在剂型、规格上存在差异的三类化学仿制药是否纳入行政裁决审理范围的考量思路,希望能为此类争议问题提供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和参考。
作者David Ma,他在《专利质量堪忧?诺基亚专利在多国被挑战》一文中提到,诺基亚在5G专利许可中的过高定价和激进表现日前备受质疑。公开信息显示,在过去的一年里,诺基亚的专利在多个国家被挑战,多数专利被无效。而专利数量方面,诺基亚标准必要专利的份额从4G时代的12.7%下降到5G时代的7.6%。专利数量和质量均有待考验的诺基亚,是否有底气在5G专利许可中要求高额的许可费?诺基亚的5G许可费主张又是否有水分?
作者朱玮洁,来自上海漕溪律师事务所,她在《IP洞察》:朱玮洁|商标行政诉讼实务探析一文中提到,商标行政诉讼是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关于商标驳回复审决定、撤销复审决定、无效宣告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相较于商标民事诉讼,商标行政诉讼原告胜诉率相当低,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21年商标行政诉讼案件,除去情势变更原因,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胜诉率为91.8%, 二审胜诉率为86.1%。这个数据意味着,原告的一审胜诉率为8.2%,二审胜诉率为13.9%。由此可见,原告在商标行政诉讼中胜诉极其艰难。本文将对商标行政诉讼驳回复审,撤销复审以及无效宣告进行实务探析,以提升原告胜诉率。
作者殷蔚,来自安徽君威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他在《青花椒、千页豆腐、大牌档,下一个原告会是谁?》一文中提到,今年来,行业通用名词被注册为商标后,进行民事诉讼维权的案件层出不穷,且多次登上热搜,引发社会关注。被告多为不知情下使用了该名称,被诉后面对高额赔偿均表示无辜且无助。面对此种情况,本文试图从多个角度阐述应诉策略及防患未然的应对措施。
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事件进程
作者孙晶晶,她在《从专利情报一窥汽车换电技术产业化历程》一文中提到,电动汽车具有能源清洁、无噪声污染、智能化程度高等特点,是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战略方向;但电动汽车续航里程短、充电时间长的问题仍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充电速度慢、充电桩难寻等一系列问题,汽车换电技术应运而生。然而汽车换电技术在产业化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让我们通过专利情报来一窥汽车换电技术产业化的历程。
作者匕禾页,她在《宏石激光核心专利、研发费用受质疑,IPO能否顺利通过?》一文中提到,随着激光切割设备行业的蓬勃发展,激光切割设备领域迎来了资本投资的热潮。据悉,广东宏石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提交招股说明书,2022年7月21日,证监会发审委发布公告称,广东宏石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不过,事情到此还没有结束。发审委会议针对宏石激光提出了3个问题。
海外知识产权
作者停云,她在《商海争霸: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里的“知产”交锋》一文中提到,经济全球化是一场席卷世界的商业活动,也是各个国家之间一直在进行的无硝烟战争。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走向国际时也正在面临着这些来自国际的机遇和挑战。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相对较晚,但是在经济交流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更多企业意识到了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大利用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和其特点,在全球化的经济文化切磋交流中为自己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作者Alexander Hilton,Viering,来自Jentschura & Partner(VJP)新加坡所,他们在《诊断发明在新加坡的可专利性探讨》一文中提到,根据新加坡专利法 第 16(2) 条,对人体或动物体实施的诊断方法被排除在可专利性之外并且构成不合格的主题。此排除的目的是确保医疗和兽医从业者在其正常职责过程中可以自由地实施操作,而不必担心专利侵权。本文旨在讨论如何根据新加坡专利法评估诊断方法发明,以确定哪些发明可能构成“符合专利要求”的主题并在新加坡进行专利申请。
作者Diogo Antunes,来自英闻达国际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他在《2022年源自中国的欧盟地区商标注册趋势》一文中提到,2022年已然过半,新冠疫情尚未结束,俄乌武装冲突将持续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的破坏性影响。在该情形之下,欲注册欧盟商标的中国申请人该如何应对?他们是否会放缓全球商标注册的步伐?本文将对2022年伊始以来中国申请人在欧盟地区递交商标注册申请的主要趋势进行分析,其中包括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商标注册申请。
作者胡海滔,来自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他在《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四)│ 印度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制度的异同》一文中提到,近年来,印度成为中国对外投资最为关注的海外热土。与此伴随的是,中国出海企业在印度市场频频遭遇专利纠纷,例如小米手机、OPPO和vivo手机分别被爱立信和杜比实验室等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作为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巨大市场,印度充满着机遇,同时因其专利制度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而又充满着暗礁。
小结
本月作者更多关注知识产权诉讼的相关问题,如字体类版权侵权、仿制药的专利纠纷、诺基亚专利纠纷以及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此外,专利审查、商标申请等也是作者们关注的重点话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出海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了解海外知识产权制度也成为企业出海的必修课。最后,影视行业的新闻也是大家关注的重点。本月,无论是关于影视版权还是视频平台发展都成为读者广泛关注的问题。之后,IPRdaily希望与更多作者就各行各业的知识产权热点事件及专业研究进行讨论、分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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