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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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这些知识产权政策受到关注!”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十年知识产权路虽漫漫,但成效显著: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这十年”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中表明我国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由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2年的第11位,位居中高收入经济体之首。
政策引导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也表示将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将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等指标作为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等重要依据;针对商标代理乱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探索建立恶意诉讼企业黑名单制度等建议,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协调。各地不断因地制宜探索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情况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浙江省发布《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发布了关于申报2022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通知,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鼓励。
中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上升至第11位
10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知识产权这十年’专题新闻发布会暨国家知识产权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中提到:截至2022年9月,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个月,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6.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提前完成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的审查周期压减目标任务。十年来累计减免专利、商标收费1262.8亿元。
截至2022年9月,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08.1万件,其中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315.4万件,有效商标注册4152.3万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6992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5.9万件。
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由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2年的第11位,连续10年稳步提升,位居中高收入经济体之首。世界五大科技集群中,中国独占2席,科技创新更加活跃。
专利代理、考核评价、黑名单制度持续深化
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等级的高低会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师在行政审批工作、财政性项目资金申请等方面产生影响。为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工作,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了《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对达到“A+”、“A”级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减少日常检查频次,在有关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为其提供便利化服务,在财政性资金项目申请、有关审查便利化措施备案中优先受理和审核。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考核评价的优化,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等指标作为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等将成为重要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321号(科学技术类196号)提案答复的函,答复函中提到:(二)优化考核评价。科技部推动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解决分类评价体系不健全以及评价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的问题。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9部门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单位强化担当意识,建立健全多元分类评价体系,坚决扭转简单量化、重数轻质的评价倾向,更好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联合教育部和我局印发的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政策文件中,要求高等学校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将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等指标作为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等重要依据。
在iprdaily此前发布的《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全文发布!》《广西:将在2035年基本建成中西部领先的知识产权强区》《珠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文发布!》等一系列文章中,各地政府也相应对地方考核评价制度进行了优化。
恶意诉讼企业黑名单制度正在探索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663号建议答复的函。其中提到,为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推动出台《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拟对代理机构参与滥用商标权的行为予以规制,目前该规定已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审议。下一步,将认真研究建立恶意诉讼企业黑名单制度等建议,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协调,及时发现和制止商标恶意诉讼行为,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针对恶意诉讼,iprdaily此前发布过相关文章《如何应对商标抢注及恶意诉讼》,对相关案例及法律视角进行梳理。
为建立完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和运行机制”的部署,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引导专利权人科学、公允、合理估算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促进市场化定价和许可达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的通知。为指导专利权人在提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时,科学、公允、合理地制定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支持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更好实施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引。
为高标准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其中提到,全面加强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推进实用新型制度改革,引入明显不具备创造性审查。(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专项行动,巩固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高压势态。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等。
地方奖励政策激励创新
浙江省发布全国唯一涵盖知识产权全门类、“创运保管服”全链条的知识产权领域省政府奖。浙江省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明确省政府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对在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是浙江首次以省政府名义设立全门类知识产权奖项,也是全国唯一全门类、全链条的知识产权领域省政府奖。大奖奖金每项300万元,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奖金每项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5万元。这是浙江省首次以省政府名义设立全门类知识产权奖项,将为加快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提供有效激励和有力支撑。
浙江省明确无正当理由不得低于成本价格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浙江省人大已通过《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并对外公布,该条列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无正当理由不得低于成本价格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个人不得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其合谋实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发布了关于申报2022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通知。其中提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引进1名应届大学生就业,给予2000元/人奖励。企业每培养和引进1名专利代理师或知识产权师,给予企业10000元/人奖励。
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创造的重要保障以及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国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支撑,提纲擎领地对问题进行规范整理。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由此不断增强,进而形成自上而下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氛围,这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下的指引,也是创新引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
(原标题:恶意诉讼企业黑名单制度、不得无故低于成本价格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十月政策关注这些!)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恶意诉讼企业黑名单制度、不得无故低于成本价格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十月政策关注这些!(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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