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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异议程序快速、覆盖范围广、且费用较低,是欧洲专利无效的主要手段。NLO欧洲事务所作为欧洲异议案件的主要代理所之一,详细分析了案件量的数据,包括异议人、专利权人和代理所信息。数据显示欧洲异议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的专利权人、异议人和代理所,NLO是其中主要的代理所之一。
欧洲专利对于各种规模的企业而言都越来越重要。欧洲专利申请提交量每年都在增加(例如,从2017年的166,594件增加到2019年的181,406件),与此同时,EPO授予更多欧洲专利,2019年达到137,784件的记录,比2018年增长8%。此外,申请多样化也呈上升趋势。来自非EPC(欧洲专利公约)签约国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从2017年的52.71%增长到2019年的54.52%。
另一方面,更多企业发现其他人拥有的欧洲专利可能妨碍其经营自由。向EPO提出异议的数量稳步增长,就体现这一点。例如,该数字从2015年的2,898件增长到2018年的3,412件。尽管EPO的年度报告从2019年开始变更,不再提供这些数字,但从数据上看,2019年被提出异议的专利总数似乎再次上升。
历史上,少数国家在EPO进行的异议程序中提供大多数专利权人和异议人。人们可以得出结论,上述情形赋予这些国家的公司某种商业优势,因为它们更为积极地保护自己的创新和经营自由。
本文章着眼于:不同国家的公司如何以专利权人或异议人的身份,利用在EPO进行的异议程序;以及2017年和2019年这种情况发生怎样的变化。本文章还审查同期进行的异议程序期间使用的代理人居住在哪个国家。
专利权人
图1和图2代表2017年至2019年EPO异议中专利权人的欧洲专利公约(EPC)和非EPC(分别)最高国籍数量,均按他们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平均百分比排列。
图1:2017年至2019年EPO异议中专利权人前10国籍(EPC签约国)
图2:2017年至2019年EPO异议中专利权人前10国籍(非EPC签约国)
总体而言,在所有经分析年份中,德国似乎是拥有异议中专利权人数量最多的国家,尽管德国呈下降趋势,从2017年的31%下降到2019年的27%。就EPC签约国而言,荷兰位居德国之后,也呈下降趋势,从7.4%下降到6.6%;而法国位列第三,涉案专利权人数量呈上升趋势,从6.5%上涨到7.6%。荷兰和英国位列前五名,荷兰约有5%的专利权人,英国专利权人数量从2017年的3.9%上涨到2019年的7.6%。
我们看看非EPC签约国,美国的专利拥有率明显占主导地位,整体排名第二,仅次于德国,稳定在约21% 到22%之间。日本位列美国之后,整体排名第五,从2017年的6.3%小幅上涨到2019年的6.7%。韩国、中国和加拿大位列非EPC签约国专利权人前五名,韩国稳定在1%左右;中国从2017年的0.7%上涨到2019年的0.9%;加拿大从2017年的0.6%下降到2019年的0.5%。
百慕大群岛惊现非EPC签约国前10名,主要是因为Boston Scientific和AbbVie公司在百慕大群岛拥有自己的持有专利实体,但是该地区专利权人的数量从2017年的0.4%骤降到2019年的仅0.1%。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EPO异议中专利权人数量显著上涨,从2017年的0.3%上涨到2019年的0.5%。
专利权人代理人
接下来,我们着手分析为EPO异议中专利权人提供代理服务的公司的国籍。
图3代表2017年至2019年间这些代理人数量最多的国籍。图4至图6略为深入探究这一问题,基于不同专利权人国籍,为代理人的国籍分类,尤其是阐述哪些国籍是为相同国籍专利权人提供代理服务最高代理人国籍(图4);代理人拥有不同EPC国籍的专利权人的最高代理人国籍(图5);以及代理人拥有不同非EPC国籍的专利权人的最高代理人国籍(图6)。
图3:2017年至2019年EPO异议程序中专利权人代理人前10国籍
图4:与专利权人相比,相同国籍的专利权人代理人的前10国籍
图5:与专利权人相比,不同EPC国家的专利权人代理人的前10国籍
图6:2017年至2019年被提交EPO异议的专利权人代理人前10国籍
就专利代理而言,德国是遥遥领先的国家。但是,德国的百分比从2017年的48.1%下降到2019年的44.9%。这主要是因为德国代理人(图4)所代理的德国专利权人数量下降,本身与德国专利权人百分比下降相关(见上图1)。
2017年至2019年间,来自其他EPC签约国或非EPC签约国的专利权人代理人与德国专利权人代理人的比率保持稳定,其中,德国代理人分别以约7%(图5)和16%(图6)的总异议量高居两张图表之首。就专利代理人而言,英国位居第二,2017年至2019年间稳定在约21.5%(图3)。但是,结果表明,这是两个不断变化变量的总和:英国专利权人的英国代理的百分比从2017年的3.1%上涨到2019年的4.3%,但同期,其他EPC签约国的专利权人的英国代理人从3.8%下降到2.9%。这可能是英国脱欧的后果,更多的英国专利权人寻求当地代理人,而来自其他EPC成员国的专利权人寻求英国代理人的代理的兴趣降低。也就是说,大多数在EPO异议程序中选择英国代理人的专利权人都来自非EPC签约国,2017年至2019年期间占专利权人的比例稳定在14.5%左右。
EPC(图5)和非EPC(图6)签约国在寻找外国代理人时,主要选择德国或英国代理人。但是,尽管与非EPC签约国的数值类似(2019年,16%比14.4%),EPC签约国更为偏好德国代理人(2019年,7.5% 比2.9%)。
法国(第三)、荷兰(第四)和意大利(第五)代理人位列专利权人代理人国籍的整体前5名。其中,法国代表专利权人代理人的整体增长趋势,从2017年的6.8%上涨到2019年的8.4%。这可能归因于法国和其他EPC专利权人代理人的增长(图4和图5),而非EPC代理人保持稳定(图 6)。
请注意,在竞争前10名的国家中,比利时代理人的百分比从2017年的1.9%上涨到2019年的2.8%(图3)。这是由于比利时当地代理(图4)和非EPC代理人(图6)上涨的人数造成的,这有助于弥补来自比利时以外EPC签约国的专利权人百分比的损失(图5)。
大多数来自EPC签约国的专利权人都选择当地代理人,即有同一个国家的专利所提供服务。如图7所示,在异议程序中始终有超过50%的专利权人选择来自同一个EPC签约国的当地代理人,而只有大约15%的专利权人来自某个EPC签约国,但选择来自另一个EPC签约国的代理人。剩余35%的异议程序中有一个来自非EPC签约国的专利权人,必须由另一个国家的专利所提供代理服务。
这些数值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或多或少是一致的,来自EPC签约国的专利权人的当地代理人数量略有增加,而来自另一个EPC签约国的代理人数则有所减少。来自某个EPC签约国专利权人有近四分之一更愿意选择另一个EPC签约国的代理人,在EPO异议中为他们提供代理服务。这表明EPC签约国在寻找专利代理人时,这些国家之间存在合理的流动性。
图7:按专利权人和代理人国籍划分的EPO异议
美国或日本专利权人选择代理人
提供EPO异议程序中专利权人的最富有非EPC签约国为美国和日本。如同所有非EPC专利权人,他们必须依法任命专业代理人。对于这些国家喜欢哪些代理人的国籍,由这些国籍的代理人为其提供EPO异议代理服务,我们予以详细分析。
图8:2017年至2019年间,美国专利权人在EPO异议中使用的代理人国籍选择
图8代表2017年至2019年间,美国专利权人在EPO异议中使用的代理人国籍选择。不出所料,美国专利权人最依赖英国。一直以来,超过50%的美国专利权人选择英国代理人。也就是说,德国代理人仍占有合理份额,在相当不错35%上下波动。远远落在后面的是位居第三的比利时,呈现上涨趋势,从2017年的3.9%上涨到2019年的4.5%,而法国位居第四,约为2.5%。其他EPC签约国的代理人都低于美国专利权人在全部异议程序中使用的代理人的1%,合并起来始终占美国专利权人代理人总数的6%多一点,主要包括荷兰、瑞士、瑞典、丹麦和意大利。
图9:2017年至2019年间,日本专利权人在EPO异议中使用的代理人国籍选择
图9代表2017年至2019年间,日本专利权人在EPO异议中使用的代理人国籍选择。
与美国相反,明显占主导地位的不是英国,而是德国,德国一直为近四分之三日本专利权人提供代理服务,但呈现小幅下降趋势,从2017年的74%下降至2019年的71.7%。远远落在后面的是位居第二的英国,但呈现明显上涨趋势,从2017年的15.7%上涨到2019年的19.8%。这可能预示着未来德国/英国的日本专利权人代理人比例将更加均等。
位居第三的法国处于更低水平,百分比约在总额的5%上下波动。瑞士位居第四,呈下降趋势,从2017年的2.7%下降到2019年的0.4%。这与2017年瑞士代理人为专利权人松下代理的高异议数量相关,2019年代理数量大幅下跌。其他EPC签约国仅占专利权人代理人总数不到3%,这些代理人主要来自意大利、荷兰、瑞典和丹麦。
异议人
我们现在来谈谈异议人,我们将异议人分为两组:来自EPC签约国的异议人和来自非EPC签约国的异议人。图10和图11代表2017年至2019年EPO异议中专利权人的EPC和非EPC(分别)最高国籍数量。
对于第一组(图10),德国再次明显占据主导地位,成为2017年至2019年间异议人数量最多的国家,尽管它再次呈现下降趋势,从2017年的46.2%下降到2019年的45.3%。这些数值远远高于德国专利权人的百分比(2017年为31%,2019年为27%)。英国异议人紧随德国异议人之后,从2017年的7.5%上涨到2019年的8.5%。同样,这一百分比远高于英国专利权人的比例(从2017年的3.9%上涨到4.7%)。
尽管专利权人偶尔无意中卷入异议程序,但异议是一种有意识的决定。因此,在德国和英国,异议人对专利权人的优势表明,德国和英国公司正在积极利用EPO异议程序。
法国和瑞士位居第三和第四,2017年至2019年间,二者呈现稳定趋势,均占异议6%左右。荷兰排名第五,稳定在4%左右。
图10:2017年至2019年间EPO异议中前10EPC异议人国籍
图11:2017年至2019年间EPO异议中前10非EPC异议人国籍
关于来自非EPC签约国的异议人(图11),美国再次成为明显的赢家,总体排名第二,仅次于德国,在2017年至2019年间的百分比稳定在10%上下波动。但是,这些数值还不到同期美国专利权人百分比(约21.5%)的一半。因此,来自美国公司的专利遭到异议数量,是美国公司积极提出异议专利的两倍。这一趋势也出现在日本异议人(第三位,约占异议人的0.7%)和日本专利权人(约为6.5%)之间。这可能预示着美国和日本公司不太积极使用EPO异议程序,而不是积极攻击EP专利。
尤其是,以色列是提供异议人的第二大非EPC签约国,排名高于日本。值得注意的是,在EPO异议中,以色列的异议人(约1%)比专利权人(约0.4%,在非EPC签约国中排名第六)的比例要高。中国(第四)和印度(第五)位列前五名,2017年至2019年间,二者的异议人百分比缓慢上涨,但按绝对数字,他们仅占很小份额(2019年,中国占0.4%,印度占0.3%)。墨西哥的异议人也呈现这一上涨趋势(2019年为0.4%,排名第六)。
总体而言,非EPC签约国作为专利权人参与EPO异议的百分比(即他人对其提出异议),几乎是通过作为异议人积极参与EPO异议的百分比的三倍,在2017年至2019年间,前者平均为35%,后者同期平均只有13%。除其他原因外,这可能是由于不熟悉EPO异议体系或在欧洲激烈的商业活动导致。对于前者适用的公司而言,提高在EPO进行的异议程序的认识非常有助益。
图12:2017年至2019年间EPO异议中的异议人代理人国籍
图12代表2017年至2019年间EPO异议中的异议人代理人国籍选择。德国代理人是明确首选,这一数字令人印象深刻,但从2017年的60.3%下降至2019年的57.3%。这些数字高于德国异议人的数字(2017年为46.2%,2019年为45.3%),表明非德国异议人也倾向于选择德国代理人。尽管数字呈现下降趋势,但仍然令人印象深刻,表明德国专利律师事务所在EPO的异议程序中异议人和异议人代理人主导地位程度,甚至比作为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代理人的程度还要高。
尽管英国远远落后于德国,但其在异议人代理人方面位居第二,百分比从2017年的 15% 上涨到2019年的17.3%。这些数值大约是来自英国异议人的两倍(2017年为7.5%,2019年为8.5%),这表明,如同德国,来自英国以外其他国家的异议人选择英国代表人。与德国相反,英国异议人代理人数低于专利权人代理人数(图3,2017年的21.2%至2019年的21.7%)。这表明,与异议人相比,专利权人更喜欢英国的代理人。法国排名第三,荷兰排名第四,在2017年至2019年间,其异议代理人分别为总数的6%和4%。这些数字与来自这些国家的异议人的数字相似,异议人/异议人代理人的比例几乎完全平衡。这一趋势下,意大利紧随其后,位列第四,异议人和异议人代理人的比例都约为2.5%。但是,尽管瑞士的异议人百分比与法国的相似(2017年至2019年,法国排名第四,约6%),但只有约2%异议人代理人来自瑞士(2017年至2019年排名第六)。这突显,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瑞士公司异议人寻求海外代理人。
德国占主导地位,但英国排名在攀升
2017年至2019年,专利权人和专利权人代理人最高国籍数量或异议人和异议人代理人最高国籍数量的排名基本保持不变,其中德国在整个2017年至2019年间,专利权人和异议人以及专利权人代理人和异议代理人均排名第一,特别是在异议人和异议代理人数量方面占主导地位。但是,尽管目前令人印象深刻的德国主导地位下降,但英国的主导地位似乎在上升,这可能暗示未来会出现更以英国为中心、不利于德国的局面。着眼于整个三年期间,继德国和英国之后,法国、荷兰和意大利在专利权人代理和异议人代理方面,位列欧洲国家前5名。
关于非EPC签约国,美国和日本占来自非EPC签约国专利权人和异议人的大多数,但他们作为专利权人时,相关性就高得多。对于专利权人代理人而言,美国多半依靠英国,但德国人代理服务比例也一贯很高。相比之下,日本专利权人主要选择德国代理人,而英国则远居其后。尽管如此,英国在日本专利权人代理人方面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作者简介
迭戈·阿隆索·马丁内斯(Diego Alonso-Martinez)
EPO审查员
在加入EPO成为审查员之前,他曾在NLO工作三年。在加入NLO之前,他在伦敦帝国理工学院获得了蛋白质组学和计算生物学领域的博士学位,并在格罗宁根大学作为博士后研究细胞代谢。多样化的背景,快速识别发明的技术本质,对专利法的了解让他有能力保护这些发明。在NLO,可以将所有这些专业知识付诸实践,以实现为客户提供尽可能强大的保护的目标。
瓦内斯·魏米恩斯(Wannes Weymiens)
于2011年作为见习专利律师加入NLO,此后发展成为一名全方位的专利顾问。除了能够轻松切换技术领域,还可以转换从顾全大局和长远的战略顾问到陪练伙伴的角色。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尽可能有效地保护客户的新技术。在工作中最喜欢的部分之一恰好是经常做的事情,即在欧洲专利局的听证会上捍卫或反对专利。
NLO简介
NLO于1888年在荷兰成立,是欧洲最早的顶尖专利事务所之一。由于荷兰在科技方面的优势(受益于飞利浦、ASML、联合利华、壳牌等大的科技企业)以及欧洲集散中心鹿特丹港,荷兰专利事务在欧洲著名已久。立足荷兰、辐射欧洲已经是很多跨国企业的共识。NLO有涵盖电子、机械、化学、医药、生命科学、商标、设计、版权等各个方面的顶尖律师、工程师将近100人。同时NLO有母语为汉语的专利律师、工程师专门为中国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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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 Today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专栏 | EPO Opposition: 欧洲异议案件数据浅(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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