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一机构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处罚款17.07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17.0775万元。”
近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一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资质,于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期间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签订专利代理委托合同10份,获违法所得170775元,被处罚款17.07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17.0775万元。
深圳**业务案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深圳**业务案
决定文书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粤市监北办罚〔2022〕001 号
违法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取得专利代理资质,于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期间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签订专利代理委托合同10份,获违法所得170775元。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罚款:17.0775(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可确定金额:17.0775(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17.07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17.0775
处罚决定日期:2022-08-01
执法主体名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一机构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34万余元!)
来源: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一机构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34万余元! (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