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修正药业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侵害商标权纠纷
近日,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由系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人/原告: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泗阳众兴镇怡康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部,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该案开庭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案号:(2022)苏13民初563号,审理法院: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
据查,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片剂(含抗肿瘤药、含外用)、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喷雾剂、橡胶膏剂、洗剂、抗(抑)菌制剂(净化)卫生用品、保健用品生产及销售等。
泗阳众兴镇怡康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部成立于2020年7月,注册资本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等。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网络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等。(来源:IPRdaily综合天眼查)
金士顿科技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侵害商标权纠纷
近日,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由系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人/原告: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凌海市大凌河凌泰电子办公用品店。
该案开庭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案号:(2022)辽0702民初1185号,审理法院: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
据查,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6880.6902万元人民币,金士顿科技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为其大股东,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等。
凌海市大凌河凌泰电子办公用品店成立于2017年9月,企业类型属于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含:小家电;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等。(来源:IPRdaily综合天眼查)
#IPO那些事儿#
中华老字号“德州扒鸡”拟IPO:多次与同行发生商标纠纷
中华老字号企业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扒鸡公司)正在冲刺IPO。德州扒鸡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书)中,将品牌优势作为公司的首要优势。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德州扒鸡”商标,近年来,公司频频与同行发生商标纠纷;不仅如此,新零售时代,德州扒鸡的地位似已不复以往。
根据招股书,扒鸡产品始创于1692年,曾被康熙御封“神州一奇”,素有“中华第一鸡”的美誉。1982年,“德州”牌商标在原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功;2006年,“德州”牌商标被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老字号委员会评为“中华老字号”,同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德州扒鸡”商标注册。
如此一来,“德州扒鸡”品牌被德州扒鸡公司视为核心优势。不过。德州当地有众多扒鸡生产者,围绕着“德州扒鸡”系列商标,多年来,德州扒鸡公司与当地同行频频发生纠纷。
例如德州扒鸡公司与德州德香斋扒鸡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标纠纷中,后者被指商标侵权,德州德香斋扒鸡食品有限公司主张,德州系地名,“德州扒鸡”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不过,经二审判决,德州德香斋扒鸡食品有限公司仍被认定商标侵权。
值得一提的是,“地名加上小吃类别”,用这种模式当招牌的小吃店在各地大街小巷都十分常见。2021年,“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等商标之争曾引发广泛关注。2021年11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曾明确表态,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未来,“德州扒鸡”系列商标纠纷将如何发展,对于德州扒鸡公司影响如何?
8月8日,北京金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夏孙明微信接受采访时分析称,德州扒鸡公司所处的食品加工业务属于我国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之一,商业实践中可能存在其他企业仿冒公司品牌、售卖低劣商品,损害德州扒鸡公司利益的情况。
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多年来公司涉及的“德州扒鸡”商标侵权官司较多,除了“德州”是地方名称,“德州扒鸡”是产品的通用名称以外,被诉侵权一方的抗辩理由还有“德州扒鸡”并非专属于德州扒鸡公司,“德州扒鸡”属于德州地域内所有的扒鸡制作技艺传承者,不构成商标侵权;也有竞争企业主张德州扒鸡公司滥用诉讼权利,涉嫌不正当竞争。对此,夏孙明补充表示,竞争企业可能基于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主张申请撤销商标,这可能对公司IPO带来不利影响。
就此,8月5日,德州扒鸡公司在邮件回复记者时表示,公司作为“中华老字号”企业,一直重视自有知识产权保护,也将持续坚定公司商标保护意识,在积极建立、完善保护预防机制的同时,主动依法开展维权工作。不过,公司在招股书中也称,若出现其他企业仿冒公司品牌、售卖低劣商品的情况,可能会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337调查那些事儿#
美国ITC发布对集成电路、芯片组、电子设备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7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集成电路、芯片组、电子设备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Integrated Circuits, Chipsets, and Electronic Devic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287)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7月13日作出的初裁(No.30)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全部调查。
2021年12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集成电路、芯片组、电子设备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Integrated Circuits, Chipsets, and Electronic Devic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87)。
2021年11月1日,荷兰NXP Semiconductors N.V. of Eindhoven, Netherlands、美国NXP USA,Inc. of Austin, Texas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593,202、8,482,136、8,558,591、9,729,214、10,904,058),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中国台湾地区MediaTek Inc. of Hsinchu City, Taiwan、美国MediaTek USA Inc. of San Jose, CA、美国Amazon.com, Inc., of Seattle WA、美国Belkin International, Inc., of Playa Vista, CA、美国Linksys USA, Inc., of Irvine, CA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ITC发布对互动健身产品,包括固定式健身车、跑步机、椭圆机、划船机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7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互动健身产品,包括固定式健身车、跑步机、椭圆机、划船机及其组件(Certain Interactive Fitness Products Including Stationary Exercise Bikes, Treadmills, Elliptical Machines, and Rowing Machin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1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的初裁(No.8)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全部调查。
2022年4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互动健身产品,包括固定式健身车、跑步机、椭圆机、划船机及其组件(Certain Interactive Fitness Products Including Stationary Exercise Bikes, Treadmills, Elliptical Machines, and Rowing Machin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10)。
2022年3月3日,美国Peloton Interactive, Inc. of New York, New York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1,170,886、7,938,755、11,183,288、11,145,399、10,864,406),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ICON Fitness Corp.、美国IHF Holdings Inc.、美国iFIT Inc. (FKA ICON Health & Fitness, Inc.)、美国NordicTrack, Inc.、美国Free Motion Fitness, Inc.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投资者问#
软通动力:公司已拥有1,35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1项专利
有投资者向软通动力(301236)提问, 请问贵公司有一万大军员工,是否有自主研发的产品?公司专利情况怎样?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是拥有深厚行业积累和全面技术实力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商,围绕业务开展,基于技术应用模式,形成了针对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及数字化运营的支持技术体系和针对人才赋能与成果运用的应用技术体系。应用技术体系主要核心技术模块包括不限于,通透云监控平台系统、运维服务平台、API智能分发平台、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服务平台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1,35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1项专利。谢谢您的关注。(来源:同花顺财经)
富满微:公司已量产销售的芯片具有技术先进性以及自主知识产权
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1.公司量产的哪些高端芯片可实现国产替代?2.公司的封装是先进封装(Chiplet)么?
富满微(300671.SZ)8月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量产销售的芯片具有技术先进性以及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的封装是先进封装。(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开心麻花申请“独行月球”商标被判无效
(来源:IPRdaily视频号)
钟薛高申请注册“钟薛低”、“钟薛不高”、“钟薛小高”等商标
(来源:IPRdaily视频号)
深圳一公司开发可刷流量的群控软件被判赔偿60万元法院认定其不正当竞争
某公司开发群控系统软件,可同时操控几十台乃至数百台手机,能批量登录虚假短视频平台账号,还能一键刷视频、评论及私信粉丝等,给短视频账号刷虚假粉丝量、给直播间刷虚假人气数据,造成一种热度假象。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对原告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60万元。
该案原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某短视频平台的运营方。被告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通过其开设的某群控网站专门宣传其开发运营的群控系统,该群控系统涵盖批量登录账号、粉丝互相关注、转发视频、点赞、私信、直播间群发消息、榜单粉丝关注等54项功能。其通过模拟真人行为规律,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规模化、自动化批量操作,制造大量虚假流量、数据,意图达到其所宣称的暴力推送和引流的效果。
原告认为,被告通过涉案群控系统削弱了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损害了其运营模式和服务的正常运行,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运营、宣传、推广相关软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450万元。
龙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的经营范围虽不一致,但被告依托该短视频平台的海量用户资源,通过群控系统干扰平台的正常运行,利用了平台的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交易机会,获取竞争优势,原被告之间的经营利益此消彼长,故应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从经营者利益而言,该短视频平台通过一整套基于完播率、评论数、点赞数、分享数等若干重要指标形成的算法程序向用户智能精准推荐优质视频内容,该机制依赖于真实可靠的数据。被告运营的群控系统可实现针对短视频平台的养号管理、视频管理、点赞私信管理、截流管理等,其无视平台的用户协议,利用该群控系统妨碍了平台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干扰了平台的精准分发机制,破坏平台的评价体系和产品的生态环境,进而影响原告流量变现和内容变现的增值收益机会,损害了原告的整体商誉及市场竞争优势。而且群控系统产生的大量虚假流量、数据会额外增加服务器的负担,原告为甄别虚假流量、数据需要加强监控手段并进行技术升级,这势必增加原告的运营和风控成本。
此外,从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秩序两个角度而言,被告群控系统产生的虚假流量、信息严重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直接影响用户的体验感,还可能危害到用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给诈骗等网络黑灰产业提供便利工具,威胁网络空间的安全。因此,被告的行为明显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来源:人民法院报)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版权局:鼓励出版、电影等机构为其拥有版权的作品同步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
国家版权局日前印发《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规定提出,鼓励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机构为其拥有版权的作品同步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各级著作权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对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含跨境交换机构),在业务指导、宣传推广、资源对接、经费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
《规定》称,为规范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的秩序,更好地为阅读障碍者使用作品提供便利,发挥著作权促进阅读障碍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和我国批准的《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制定本规定。
《规定》指出,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将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成无障碍格式版并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但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
(二)使用有合法来源的作品;
(三)尊重作品完整性,除让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并有效使用所需要的修改外,不得进行其他修改;
(四)在作品名称中以适当显著的方式标注“阅读障碍者专用”;
(五)仅限通过特定渠道向可以提供相关证明的阅读障碍者或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提供,不得向其他人员或组织提供或开放服务;
(六)采取身份认证、技术措施等有效手段防止阅读障碍者以外的人员或组织获取、传播;
(七)向阅读障碍者提供的无障碍格式版类型应当仅限于满足其合理需要;
(八)不以营利为目的;
(九)未以其他方式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或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定》还表示:
鼓励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机构为其拥有版权的作品同步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
鼓励通过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制作无障碍格式版并向阅读障碍者或其他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提供。
鼓励通过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机构与其他《马拉喀什条约》缔约方的同类机构交换无障碍格式版。(来源:IPRdaily综合国家版权局网站)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挂牌开放许可专利达137项
作为海南自贸港在建设国际化知识产权交易场所上的重要举措,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简称“海知所”)取得一系列发展成果。海知所8月8日介绍,其专利开放许可交易平台挂牌上线的专利已达137项,涵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涉及机械装置、化工材料、结构设计、信息技术等领域,大部分专利许可范围为全国,许可期限为1至20年。
据悉,海知所试点专利开放许可工作以来,吸引了来自海南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入场交易。在挂牌上线的专利中,有64项来自海南省外,分别来自华侨大学以及浙江、福建两地的企业。(来源:中国新闻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俄罗斯央行行长敦促将知识产权作为优质抵押资产
近期,俄罗斯央行行长埃尔维拉.纳比乌利娜(Elvira Nabiullina)指出该行已做好准备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在以视频形式出席俄罗斯战略发展和国家项目委员会会议时,纳比乌利娜表示有关各方应该考虑到将知识产权作为优质抵押资产的可能性。
她讲道:“这个想法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不过,这不仅仅是一有关银行监管的问题。这种抵押资产的估值很重要,同时知识产权的周转率更加重要。我们需要一个流动的市场,以便银行能够迅速出售这种知识产权资产。”
随后,她还补充道:“尽管目前市场中此类资产的流动性非常低,但你们也可以进行一定的尝试。例如,你可以交易那些被广泛使用的软件产品。这些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人们可以选择出售、购买或者是使用上述产品。因此,在评估和发展流动性较强的知识产权市场以及尝试改变当前监管政策时,我们会与俄罗斯政府展开合作,确保人们可以利用银行这套体系来完成融资工作。”(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 #晨报#美国ITC发布对集成电路、芯片组、电子设备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俄罗斯央行行长敦促将知识产权作为优质抵押资产(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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