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实际上也反映着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在不断改革进步。”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4月起,各地陆续发布了2021年的典型案例。从各地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法院判决的案子主要集中在专利权属、侵害专利权案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著作权权属、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这几类中。同时,这些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实际上也反映着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在不断改革进步。
就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而言,我国逐渐建立起了“3+15+1”的格局。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这三个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级为中级,是“初审+上诉审”的结合,管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和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知识产权的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此类案件可上诉至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其他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仍由普通的基层法院管辖,对判决不服可上诉至所在地知识产权法院。
2017年,南京、合肥、天津、武汉、深圳等15地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关于技术类和驰名商标认定、垄断的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大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以及不服辖区内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提起的上诉案件等五个类型。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开启了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司法实践的新历程。“3+15+1”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格局下直指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裁判尺度不一、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不协调等问题,能够有效促进促进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人员专业化。
1、2022年全国各地法院知识产权热门案例合集
链接: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1079.html
2、新发展!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分析(附:管辖一览图)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DxWw0YvUQ-UtpwKl6zo3g
3、最新!全国知识产权法院/法庭管辖一览
链接: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0666.html
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此前发布的2021年度报告中,法庭共受理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5238件,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6.4%。相关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实体案件数量均持续增长,同时涉及的技术前沿领域日益扩展,超1/4案件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诉讼的国际性特征更加凸显,这也说明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愈发凸显;知识产权案件来源的地域性更趋分化,集中于经济发达和产业聚集地区,法庭受理案件中超过一半来自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但也有一些中西部地区(如郑州、成都、武汉)案件数量快速增长。
在今年的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之际,最高法也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年)》,指出2021年人民法院受理、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均突破了60万件,审理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件,如“双飞人”商标侵权案、“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等。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处理相关案件,并加大对原始创新成果保护,加大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审理大量著作权案件,加大对文化创作者权益保护。
在各法院众多的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相比前些年,著作权越来越受到关注与重视。在最高法发布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著作权的案件就有3件,分别是“空竹”杂技作品著作权权属及侵权案、涉开源软件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案和“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罪案;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短视频著作权十件典型案例,涉及带货短视频的独创性、平台擅自上传热门歌曲、使用他人的动画片段等等问题;剧本杀成为当下热门,深圳法院在2021年度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典型案例中,也发布了关于剧本杀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案件......互联网的发展为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做好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不仅是能够有力地捍卫当事人权益,提升公众自觉尊重并保护作品的著作权的意识,也能够激励更多的创作者生产出优秀作品,为我国的文化发展营造清朗环境。
另外,典型案例中也有许多与通讯技术相关的。互联网与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催生了无线通信技术标准与专利制度相结合而产生的标准必要专利(SEP),这成为无线通信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普及推广技术标准、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手段。国内多家法院曾颁布过相关的禁诉令,认为专利诉讼的当事人向外国法院申请禁令或禁诉令对国内当事人的诉讼利益和中国法院的管辖权将产生冲击。从2013年-2022年公开的中国法院审理的确定SEP许可条件案件中,可以看出域外法院在平行诉讼中颁布针对中国企业的禁诉令以及各国法院对SEP全球许可条件案件管辖权的争夺,使得中国法院开始颁布了禁诉令。未来,在全球禁诉令问题上,中国法院有如下趋势:以维护司法主权和企业合法利益为导向,以是否受到难以弥补或者难以执行的损害为审查重点,以积极态度探索建立标准必要专利的禁诉令制度;以维护司法主权和企业合法利益为导向,以是否受到难以弥补或者难以执行的损害为审查重点,以积极态度探索建立标准必要专利的禁诉令制度;就SEP全球许可费率的确定,最终要基于当事人在FRAND原则下的许可,中国法院颁布禁诉令的目的仍在于鼓励各方有效协商。【1】
注释:
【1】马东晓 高文杰 《禁诉令,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下的缘起、现状和趋势》
(原标题:知识产权诉讼背后的商业策略(法院篇)——事实的审判)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知识产权诉讼背后的商业策略(法院篇)——事实的审判 (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