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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名单,并由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置。”
2022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专利申请行为精准管理。健全高效精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推动建立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制度。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明确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条件、程序和退出机制,严格核实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研发情况和创新能力,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名单,并由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置。
此前,河北、山东、安徽等省市发布了申请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申报条件。
上海、广西、重庆等省市相继发布了相关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维护专利申请秩序,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决定建立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及本市户籍个人;
(二)自愿申请并承诺遵守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
(四)无严重失信行为,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于2022年6月20日前向所属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重庆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进行严格核实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附件2);
(三)市知识产权局对各区县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
(四)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情况,确定、调整重庆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三、激励机制
对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实施以下激励措施:
(一)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的,提供快速审查通道;
(三)在项目支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退出机制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移出精准管理名单:
(一)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三)发生其他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行为。
五、管理机制
(一)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人申报信息,重点推荐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四五”时期重庆制造业主要发展方向的产业领域,重点推荐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以及荣获中国专利奖的有关单位。
(二)要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加强对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申请人的指导帮扶,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被移出名单的,三年内不得申报精准管理名单。
附件:1.重庆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
2.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何光辉;联系电话:67080120)
附件1: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桂市监函〔2022〕1356号
各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为维护专利申请市场秩序,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现决定在全区开展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专利申请精准管理
市场主体自愿申报,经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初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复审,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后,确定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对纳入名单的市场主体,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视情形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三)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
二、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愿申报: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研发、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及户籍在本自治区的自然人;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设施、条件和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
(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自治区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荣获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的有关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或者是获得厅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在科研创新方面表彰的先进个人。
(四)拥有中国有效发明专利3件以上或PCT(欧洲、美国、日本)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
(五)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已全部申诉成功,或主动撤回,且按要求整改到位;
(六)自愿承诺认真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市场主体自愿申报,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见附件1-1、1-2),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科研创新方面的荣誉资质证书,或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科研创新方面的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报当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二)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动员本区域内市场主体申报,审核后将拟定推荐名单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复核,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公示。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调整本自治区精准管理名单。
(五)精准管理名单原则上每年申报、审核并公示一次,具体要求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文件为准。
(六)精准管理名单中有需要进行调整的,由市市场监管局提出意见,并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复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
四、退出机制
(一)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名单。
(二)被移出精准管理名单的市场主体,3年内不得申报精准管理名单。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于2022年6月30日前,以推荐函形式,将本地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表盖章(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gxzscqcjc@163.com,同时将纸质版及推荐单位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1套,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联系人:周灵昕,联系电话:0771-5808851,联系地址:南宁市云景路32号401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
2.各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docx
附件2.各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
沪知局保〔2022〕12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处室,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当前,知识产权工作已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知识产权制度稳定运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专利申请秩序,建立专利申请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合力,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11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市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列入重点整治对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从严打击、从严处置。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芮文彪局长担任组长,余晨副局长、杨慧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知识产权保护处、公共服务处、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知识产权代办处、办公室、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成员,加强统筹协调,把握工作重点,深入持续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持续健全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重要抓手,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快速处置联动机制,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实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第一时间通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定期汇总本辖区通报案件、重点问题线索、主动核查和举报线索的处理情况、资助政策制定调整情况等,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动向科技、教育、卫生等部门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有关情况,支持和协助相关部门加强涉及专利申请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加强专利申请行为精准管理
健全高效精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推动建立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制度。市知识产权局设定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白名单的条件、程序和退出机制。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严格核实拟进入白名单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研发情况和创新能力,经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公示。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置。
(四)健全主动核查和举报机制
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持续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主动核查力度。专利代办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要在专利受理、预审、企业备案等环节建立工作机制,主动排查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设立非正常专利申请投诉举报专线,强化专线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及违规的指标设置和资助奖励政策等,确保举报线索及时妥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有效查处。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专线接受区域内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举报线索,接到举报后,要及时核查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报市知识产权局。
(五)加强分级分类治理
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在相关项目申报、资助奖励、预审服务、优先审查等环节予以重点关注,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分类整治,对申请人无异议的,督促主动撤回;对申请人有异议的,指导按时提交申诉材料,跟踪申诉处理情况;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的,根据情节依法从严处理,取消享受本地相关政策优惠的资格,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等资格,以及中国专利奖、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
(六)加强对重点违规行为的治理
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聚焦异常大量申请、冒用他人信息申请、屡次申请非正常专利、倒买倒卖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无研发投入、无研发人员、无生产经营的“三无”空壳公司申请专利等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线索,持续攻坚克难,加大处置力度,深挖问题根源,加强综合整治,并及时将有关信息转属地相关部门严格监管。
(七)强化部门协同治理
协同和支持科技、教育、工业信息化等部门进一步改进完善与专利工作相关评价标准,加强评审、认定工作管理中的专利质量评价,有效利用专利权评价报告,突出质量导向。停止实施《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制定出台《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取消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各类专利授权资助。协同市场监管、科技、财政等部门,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资质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坚决杜绝重复资助、超额资助、清零奖励、变相资助、大户奖励等情况。协同市场监管、公安、信用监管等部门,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领域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线索,依法从严处置。
(八)加强专利申请领域信用监管
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纳入知识产权信用监管范围,注重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和失信代理机构的整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文件,将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从事违法专利代理行为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行为,予以管理及公示。
(九)强化代理机构行为监管
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无资质专利代理的打击力度。加强区域间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监管信息共享,提高跨区域监管效能。加强与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加大对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政策,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强化对各区代理监管工作的监督和绩效考核,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促进监管力量下沉,强化工作条件保障。
(十)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
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服务窗口等形式,积极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积极投入创新、科学合理布局专利,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的战略布局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提高专利申请质量。
三、进度安排
(一)全面推进阶段(6月初-9月底)
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严格落实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上海市专利申请相关问题的通报要求和工作部署,重点围绕问题台账开展整改,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部门协同,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初至12月底)
开展常态化自查,重点做好固强补弱,整改完善优化提升工作,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力争到2022年底,专利申请秩序进一步规范,上海市非正常专利申请比例明显下降,高质量专利申请占比持续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知识产权制度稳定运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专利申请行为的规范工作,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工作重点目标和重点环节,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工作联系人,深入持续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信息共享。要协调相关部门,主动及时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举报投诉线索和核查处理结果,进一步改进完善与专利工作相关评价标准,加强评审、认定工作管理中的专利质量评价,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领域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线索,依法从严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加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专利申请的战略布局意识和质量意识。市知识产权局将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汇总一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抓好整改。
(四)形成整治合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压实工作责任,树立督查整治工作一盘棋思想,协同落实,积极开展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相互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本市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8日
附相关链接:
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国知局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原标题: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国知局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来源:IPRdaily综合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国知局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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